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181號 茲增訂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衛生福利部部長 林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