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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10月26日
號次:第72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7日
任命馮一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吳菁菁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重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施勝鈞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
任命林秋燕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王立群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儷娟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呂國隆、林立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張美娟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邵更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李鐵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李榮哲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葉月津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陳玫霖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慧玲Iling.DawaPanay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夏建忠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陳碧蓮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靜華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葉寧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蕭祈宏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文音為臺灣高等法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羅家寧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項嘉欣為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簡素卿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顧燕雀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泓翔為新北市政府體育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吳秀慈為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程培嘉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陳良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張伯勳、黃書藏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余念梓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蘇瑞文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宋立民、魏國華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陳耀維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派余念梓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周彥士為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王派傑為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蔡逸如為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孫惠生為桃園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
任命游淑惠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尚瑛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國民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劉興振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倪茂榮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魏宜君、吳姈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志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晴情、謝昀晏、蕭宇晴、劉建鴻、李嘉容、林憶芬、郭冠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上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靖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喬緯、蘇德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伃、吳叔懿、陳亭宇、郭盈君、林宣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桂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郁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淑芳、宋依靜、周冠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學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哲豪、戴玉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銘真、游絲晴、李木蘭、駱耀興、陳慧如、張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自強、林佳萱、張瓊允、張嘉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龍志、周涵琳、楊淑芬、黃欣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佳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庭瑩、黃莉軒、林子翔、蕭雅璘、黃薏蓉、楊詠絜、張芯語、邱巧茹、藍仕宇、劉依婷、黃泰翔、鄭婉伶、洪沛瑜、林恭任、周昊緯、黃靖婷、林政君、柏豪、鍾萬河、林言致、何佳晉、王景弘、顏伯叡、林彥伶、吳姿樺、卓玉庭、林銘泉、游信一、詹于儷、許義男、許修豪、問世賢、簡如君、林廷諭、湯士萱、黃禾岳、魏政滄、林俊宏、李元喻、蘇信豪、黃意晴、戴嘉緯、黃勁達、馮光齊、林怡秀、陳俊豪、程驛喬、夏致欣、許慈殷、曹子翰、鄭銘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曼綾、廖怡喻、侯宥禎、施沛函、謝曉婷、姚冬良、阮黃越、黃郁琪、李雯雯、陳怡鈞、林家旭、顏君旭、邱偉倫、高慧娟、郭韋君、邱俊慧、葉奕穎、林柏辰、賴沂君、田詩晨、何清模、蔡惠貞、翁士洋、葉進男、曾煥娟、陳建宏、王怡文、鄭宥亭、涂顥馨、謝京辰、呂學奇、賴彥君、張志豪、李宜芳、温善鈞、尤芷萱、石曉季、劉韋成、周厚懿、陳昶宏、高丞瑋、吳尚晏、李宜芳、林育輝、周辰文、陳品其、陳彥齊、簡皓妤、林怡青、鄭景中、黃泓嘉、曾祥傳、游鎮嘉、黃郁婷、羅郁婷、潘乃德、陳采菱、陳一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佳志、張晴雯、呂悅寧、謝孟庭、黃羿斐、曹姵妏、蔡尚竹、陳姵彤、翼景城、黃瀞瑩、陳威毓、顏廷宇、林晉成、楊天仁、余易真、陳亮月、李思瑩、陳星儒、陳揚仁、楊哲豪、何騏、陳冠冶、宋珮琪、邱奕鈞、呂智業、李嘉哲、林明瑩、王宥誠、李偉銓、李宓芳、劉雨涵、鄧伊珈、林青榆、劉丹、吳芯瑩、陳盈伃、鄭瑞隆、李婉嘉、莊建銘、王菁蔓、薛淵榕、陳貞伃、趙公越、楊承達、楊位國、賴任宏、林姵岑、楊智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予君、林慧茹、曾聖雅、蕭弘典、林承漢、賴庭頤、黃昭菀、白蕙菁、林嘉薇、吳冠華、梁哲銘、賴蕙姿、賴宜麟、邱美璇、王淑亭、陳祉云、王仁亨、嚴晟瑞、洪雅諮、李建德、林五祥、林俊良、林玠佑、許延林、張祐銘、李佳螢、陳韋志、石志堅、曾郁航、袁偉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瑋琳、王維甫、蘇振瑋、王怡文、洪祥發、汪蘭君、陳明億、楊弘仰、林文祥、郭思岑、白佩娟、楊子儀、洪溶鍬、邱丰儀、周文惠、陳龍政、吳芠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瑞興、陳建宇、王帥涵、黃群哲、黃泰鈞、陳宥臣、鄭碩元、翁愷翔、董學宜、林巧芸、李伊純、林映君、陳嘉慧、林佳芳、林聖揚、張廖倖年、黃信翰、洪懿瑩、陳政宏、陳俊安、吳怡萱、郭建明、林奐君、聶豫珍、黃建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彥、莊勝堯、鄭琳倩、李政龍、李雅婷、廖維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嘉浚、施怡如、鄭雅文、吳昕儒、劉育菁、蔡薏茹、唐群雅、王世鴻、蔡秉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慈恩、陳怡君、洪世穎、鄧憲仁、鍾芝柔、郭辰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妙如、莊家豪、王譚彰、張達新、蔡承宇、曾毓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柏凱、李政翰、白弘昇、李紫綺、林姿君、顏瑜真、吳慈涵、蕭政杰、蔡紋欣、王昱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玉婕、詹欣琪、李存一、黃馨儀、張琇茵、張瑄卬、陳俊甫、王朝盛、廖芷瑩、許淯婷、江佩青、劉妃芳、沈孜穎、林佩瑜、廖偉眞、毛俞婷、陳昭君、顏筱蓉、莊蕙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小真、張文潔、林晨暉、梁嘉容、張俊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幸彤、林怡君、陳永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志泰、申仲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郁涵、劉凱強、呂誼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瀚逸、張以正、張佑竹、翁士釉、張楷玲、余宥瑩、林淑婷、陳婉怡、游婷鈞、周雅雯、蘇乙芯、林淑華、陳得慶、李安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韻雯、李品萱、蔡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7日
任命何明吉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任命徐開莉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高遵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黃俊泰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吳鳳英為內政部消防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驥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盈連、孫儉元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副參事回部辦事,蔡幼文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回部辦事,昌建明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參事回部辦事。
任命陳慧綺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倪麗心、陳勇勝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劉莉莉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趙成立、陳連德、陳木成、廖茂榮、楊靖達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楊崇悟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
任命劉仲成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許麗娜為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雯玲為國立屏東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孟玉梅、黃謀信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鄭輝彬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林麗瑩、蔡秋明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林秀蓮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蔡興華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李吉祥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分署長,陳孟傑為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劉寬宏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林宗材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曾志雄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蓁蓁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淑美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張玉英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李玉惠為交通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徐健中為交通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派廖肇昌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陳輝國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王德原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張建智為文化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姜博智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徐宜君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尹彙武為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林宏麒、楊育安、葉政鑫、周邦鴻、汪德君、陳家榮、高嘉遠、李銘哲、鍾臻賢、王聖平、嚴聿沛、李宗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立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貞吟、王立勛、余承翰、王堅斌、邱苑菱、孫曉芬、謝靜婷、孫銘鍵、陳玫儒、方妙慈、陳麗因、盧美君、李蕙芯、曾嬿汝、王姝云、楊惠昱、曾家君、黃靜淑、朱若瑜、王韡蓁、呂至軒、李宗轅、黃彥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光曜、邱照瑋、楊謹維、蕭敬哲、周吉泰、林瑞陽、粘為勇、黃曼華、楊佳學、黃俊維、吳昌樺、蔡宏裕、陳憶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瀚陞、倪嘉駿、游紫朋、郭姿佑、徐嘉君、董家昇、王品翔、陳婉瑜、唐睿、莊柏浚、許俊賢、許宸銘、吳育祐、陳惟怡、陳冠允、莊慶隆、張毓淇、莊竣銘、鄭伊伊、蔡尚豪、江健豪、廖文賢、王禹文、陳彥儒、王郁玫、許家振、林佩君、吳彥瑩、蔡翰元、謝宗翰、林岢寰、王柏力、龔柏綱、郭子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振昇、蔡佳臻、王盈淳、江怡葶、許倖慈、陳瑞明、王心妤、鄭景文、顏雅婷、李子聞、郎慈郁、邱沛慈、簡碩德、黃映慈、陳奕翰、陳銘輝、薛硯文、林銘傑、胥滋欣、江創慧、林家平、郭俞圻、鄭宇辰、林孟伶、邱筱菁、范瑋蓁、陳璽安、余羽容、吳宛庭、吳彥槿、呂昭昀、李媛婷、蔡雅如、吳思儀、官聖挺、柯貞羽、鄭惠如、吳芝瑀、陳宏文、劉師霖、郭俐伶、林美齡、黃書璇、周晏汝、康尹柔、林淑婷、朱慶元、吳宙容、侯孟君、曾文彥、徐思婷、莊玉、許齡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耀文、張升、張家禎、莊敬、范家瑀、李筱涵、蔣育儒、詹依軒、葉敏欽、黃思瑄、鄧家佩、吳孜威、黃鈺嵐、蔡雅安、馬賢悅、林純卉、陳雅珊、王韋欽、黃嘉綺、李儀君、林郁芬、林兆文、林逸青、謝欣穎、張巧嫈、王智廣、謝儀靜、陳香吟、廖芊淳、卓志翰、黃婉婷、陳容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向淳、楊季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冠蓉、熊婉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婷、林冠醇、黃詒珊、劉素岑、王順瑩、范良如、楊瑜芝、黃筱雰、吳郁慈、邱嗣翰、蔡依霖、王紫瀅、葉佳鑫、鍾佩蓉、林宛玲、周彥君、詹智涵、蕭雁文、何郁青、劉嘉齡、張以達、吳政瑋、吳柏、劉彥緯、郭旻臻、王沛瀅、徐凡鈞、郭珮君、黃鴻偉、莊婷羽、温國昇、黃馨儀、林雨潔、黃怡潔、徐菩宏、林文心、張志銘、林淑惠、張景泓、俞盈如、林亞岑、林菀怡、董志保、林旻儀、董湘菱、蔡孟璇、沈懿、曲敏珠、黃文郁、黃郁婷、謝志明、黃馨慧、邱政耀、黃可嘉、吳姿佳、黃廷瑋、洪仕勲、蘇威豪、吳年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玉茹、劉念慈、姜智豪、簡榮志、游適帆、藍英倉、林群皓、吳文彬、陳映帆、伍昶郎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楊家福、李仁傑、江長儒、吳侑霖、倪有傑、郭奎碧、田偉雄、陳韋、林正義、黃文寶、陳振南、周伯翰、羅俊華、袁圖志、陳輝鐘、詹鎵瑋、林家銘、蘇敬文、王復文、黃百豪、李育芬、林來福、林竑騏、鄭婷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惠龍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方娜蓉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王邦安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怡盈、黃政揚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王聖涵、朱立豪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李濠松、詹常輝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侯靜雯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劉彥君為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任命林清求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郭燕黛、齊敏宏、謝榕榕、方志豪、徐圖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
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
特任李瑞倉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