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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9月21日
號次:第726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12日
任命楊家駿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何榮村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朱文彬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徐靜儒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岳修治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
任命曾永光為駐帛琉共和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胡坤明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彭英偉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陳潤卿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蕭文政、陳翠琴、黃漢銘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組長,范天行、范姜群青、葉秀緞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王若蘭、葉明星、黃國珍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陳木榮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術監組長,陳長庚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張朋珍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廖超祥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三職等關務監署長,謝連吉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術監副署長,吳佩璇為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溫進法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林志茂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陳依財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關務長,鄭國龍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曾旭宏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羅榮乾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吳靜瑤為法務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耀謙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張龍泉為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
任命羅翠玲、楊華玲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侯進雄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高立中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洪維新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桂珠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黃新薰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蘇振維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張舜淵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吉利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彥伯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楊國聖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林仁昭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李信昌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怡君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玉玲為新北市政府體育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張溫德為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湯瑞雪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純綺為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陳郭正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李惠裕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林聰明為臺北市大同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謝銘鴻為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蔡奇昆為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葉明源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盈秀為高雄市三民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林清益為高雄市小港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張嘉麟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陳泰昌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元良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吳孟亭、歐冠伶、吳蕎茵、蘇育宗、林啟程、李維佳、蔡嘉鴻、陳正憲、高國陞、朱昱丞、王煌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文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禮智、汪廷彥、林哲瑋、周琦芮、黃益羣、陳麗敏、陳啟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人豪、林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雅音、謝汶凌、梁馨月、林宏偉、劉欣怡、劉孟佳、洪靜婷、吳冠陞、林沂儒、林淑幸、楊皓寧、曾美文、夏黔薇、陳奕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廷霖、楊智雄、邱建豪、何錫森、何昀峯、李玉文、曾智涵、林佑泓、謝博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楷傑、陳靜宜、江宇柔、施佩均、謝明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珀妘、林鳳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博雄、枋彩蓉、雷衍興、鄭又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家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怡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樑奇、李慧娟、許棓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宴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俊宏、簡廷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孟勳、劉忠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昀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俊賢、陳宜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羿瑩、黃雅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育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韻雯、林鈺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正章、莊麗錦、余靜婷、林岱玉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彤驊、林風、劉岱欣、謝博任、周慧洵、徐育民、陳明惠、吳奕慶、林俐妘、張鎮麟、郭曉蓉、潘令文、鄭君浩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怜瑤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李滄淵、張信川、許淵堡、石中斌、莊佳儒、賴彥宏、趙炳勛、蔡寧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榮盛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檢察長,鄧煜祥為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12日
任命王鳳輝、金浩明為警監三階警察官,王旭昌、黃建榮、葉錫山、林新晃、陳百祿、黃文哲、蔡文峰、陳杏結、高元光、高鎮權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鍾佳怡、李佩如、張家豪、魏立晴、謝佳峪、蔡世緯、陳以雯、鄭知昊、陳協村、曾芝毓、魏志峰、吳翊菲、陳靚紋、方志祥、林祐宏、吳家麟、陳建平、林峰光、陳怡君、施光哲、林孝儒、陳冠霖、蔡建鋒、蔡志育、盧耿志、薛方琪、羅漢倫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裕俊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蘇永欽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1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
任命黃志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黃秀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陳啓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連晃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夏榮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管立豪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鄭麗芬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建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邱蓉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鐘榮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朱祐誼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古坤榮、李秀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汪樹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郭大文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呂德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蘇文玄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公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葉源成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曾智勇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王重德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季惠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邵耀祖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郭木進、陳孝輝、游玉煌、邱垂煥、羅崇功、童武雄、李銘忻、張清土、胥耀華、徐金登、朱健豪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吳清潭、戴美英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葉滿足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處長,簡信惠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蔡文科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朱錫淵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紀秀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正濱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馬紹章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福輝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程挽華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蕭智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童嘉為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簡麗雲為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蘇瑞慧為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余貴華、魏嘉生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研究委員,曾嘉輝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
任命馮玉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承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宸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達明、余珮伶、張群和、洪麗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慕登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章曉文、簡佩珺、陳筱雯為法官。
任命詹亮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