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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5年05月19日 號次:第724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8日
華總二榮字第10500043330號

  陸軍中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督導官趙錦,軒朗英毅,貞固恂達。少歲紅羊浩劫,四郊多壘,銳意獻身行伍,卒業陸軍軍官學校,歷任排、連、營、團、師長等職,復入各級軍事院所潛研,展驥馳聲,迭膺重務。爰抗戰軍興,於常德、長衡、湘西會戰中,銜命抵攔來犯敵寇,各殲滅日軍數百人,鋒鏑浴血,魯陽揮戈。嗣戡亂烽起,於蘇北賁家集、豫東、徐埠之役期間,籌維物資撤運西行,掩護兵團主力轉進,執戟披堅,翼傾扶危;安攘力拒,義無旋踵。來臺後,晉升陸軍第十軍副軍長暨國防部聯訓部督導官,深化兵棋系統運用,精實國軍發展準則,雄略繕甲,訓士儲才。曾獲頒忠勤、寶星、金甌、陸光、干城等多項勳獎章殊譽。綜其生平,請纓黃埔,誓為護民前驅;整軍教戰,勇作衛國干城,志績懋烈,簡冊聿昭。遽聞鶴齡捐館,悼惜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念忠藎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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