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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5月18日
號次:第724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6日
駐英國大使劉志攻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6日
任命陳仰洲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姜明嘉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張慶瑩、葉松茂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賴金喜、陳仁敦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陳玉景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黃福添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羅文禎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顏國斌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
任命王春成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張簡智挺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柯淑絢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志文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許宏達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茂雄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楊秀蓉為交通部觀光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徐榮崇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秀祝為交通部航港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許玉媛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麗玲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李淑芳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莊瑞慶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素貞、黃素絹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長華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簡任第十一職等館長。
任命陳錦裕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謝淑芬、彭盟憲、施淑賢、洪昌利、鄭益聰、林平皓、周宏璘、鍾苑君、曾國正、曾潔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明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明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春祥、邱得凱、邱宗漢、陳建良、劉國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端華、楊朝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童潔瑛、許文偉、李建德、張如萍、張琬渝、蔡青芝、楊子毅、陳瑞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素艷、洪淑麗、何淑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瓊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佳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秀玲、詹善甯、侯妍蓁、尤薀華、林春媛、楊卿雲、錢金蘭、林佩瑩、林淑專、王贊盛、袁俊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淳惠、陳薇安、徐丞怡、李佳珊、謝秀晟、何其明、李佩芬、黃巧育、張齡之、張修瑀、李逢吉、蔡雅文、陳瑞元、黃嵩博、林如玲、馮采薇、陳亭羽、陳昱憲、黃奕程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6日
任命劉印宮為警監四階警察官,湯明珠為警監三階警察官,何明洲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洪劭君、陳俊浤、鄭志遠、姚育銜、李皓鉞、陳詩宜、陳冠呈、林冠宇、許素菱、黃培儒、賴言禹、陳冠宇、黃子桂、黃冠霖、羅揚、張芷寧、郭益圻、杜昭毅、周委駿、彭奕璋、謝忠益、林家頌、汪志遠、蕭文翔、郭彤安、唐嘉鴻、蕭易玄、李愷強、蘇冠寧、林韋丞、林建穎、鄧復中、王崇倫、呂威融、邱漢程、王正良、陳勁佑、王予泰、江之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任命吳政上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許瑞浩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何智霖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館長。
任命蘇慧雯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葛廣薇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澤謙、尹育華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振智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兼站主任,蘇登仁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蔡培源、林建宏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所長,廖世媚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隊長。
任命蔡淑齡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員旭潔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貞芳、張意欣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黃阿雪、方國賢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謝連吉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術監關務長,李國城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
任命張靜瑩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葉劉慧娟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羅清水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四職等署長。
任命郭鴻文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孫文一、黃本立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
任命陳中憲、王國樑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孟元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王武俊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崇義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林昌富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王武俊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陳一平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慧芬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衷淳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張勝畯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高宗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志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顏忠漢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逸虹、林純美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淑華、林阿明、黃明輝、葉逢明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純馥、丁增輝、邊子強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吳淑慧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陳涵寧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燕琴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姜郁美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張馨文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鄭銘欽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燕儒、李健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顏春蘭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賴健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
任命鄒求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中心主任。
任命林宏義、魏秋宜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鴻俊為文化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于台珊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小茹、彭秀琴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海雄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韓慈穎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兼副處長。
任命陳信男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靜如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董順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嘉義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王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何興隆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潘學幹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嘉義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公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潘寧馨、林佳欣、黃秀容、曾煥棟、陳莉容、巫忠信、蕭秀瑛、劉訓蓉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吳婉瑜、賴文宗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林文遠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林靜玟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詹懿廉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陳金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書銘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張孟元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趙弘靜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廖曼利為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戴文堅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劉格倫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寅煥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李雪梅為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賴清意為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楊麗芬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林暭隽、李維銘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林勝堯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審計長,林汝玲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廳長,張玫玉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廳長,楊一芳為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謝淑芬為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林建成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林建志為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
任命陳少珍、鄭光昭、滕英仙、李萍萍、劉德豪、劉姵君、黃月真、謝鈴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達偉、王姿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錕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靜玫、蕭思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至良、黃培婷、張文泰、黃建銘、陳怡貞、廖伍清、莊翁惠、洪能選、楊瑩詩、吳媛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俊瑀、陳文南、許華剛、黃大維、陳盈志、陳仕榮、董智明、賴樂川、廖景暉、林旻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履宇、孫恬恬、萬文忠、林清和、楊建平、陳琮明、林萬忠、謝明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崇銘、林寶珍、陳永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守田、裴芳宜、馮秀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娟、傅道玲、林姲岑、許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乃婷、余大衛、周舒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育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旻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雅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子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玉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維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緯仁、李志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銓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賈文蘭、李春儀、林幸君、周筠如、劉航偉、劉炬顯、洪瑞志、石偉文、邱國禎、林守仁、高漢嶽、薛淮謙、王俊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炘志、申勝基、莊蕙玲、蕭世宗、柯奎銘、王皓、黃眞眞、李侑姸、王建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文凱、廖昱銘、賴蔚岱、林譽芳、張翔鳴、王照華、謝明凱、鍾文斌、范良竹、米光宇、鄭明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昱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鐘嘉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珮瑾、沈幸燁、陳玨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文宇、黃聖玉、周瑞山、郭峻源、陳詩涵、楊士興、吳允中、趙世玉、王瑋竣、林菘郁、詹雅媜、呂靜婷、盧天齊、楊富明、陳建仁、陳冠宇、王宥蓁、林晉安、賴正培、詹雅琪、陳嘉裕、陳冠宇、章耀文、羅煜光、程志強、楊蕙臻、吳承郡、劉玉川、洪碩延、陳政彥、徐永昇、吳沛璇、范夢婷、張聖鑫、林致丞、余宗樺、柯佳瑩、莊維菁、楊博閔、李品誼、陳菀渝、林偉雄、張欣儀、陳億娟、張瓏騰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郁芝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伃蕙、王宜仁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黃雅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壽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霙蘭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任命胡木源為警監一階警察官,曹晴輝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陳德富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陳韋、方定工、李劭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良昌、鄧勤智、謝長恩、盧憶陞、鄭宇森、陳彥霖、吳珮瑄、謝枘宬、余宏智、游豐智、劉慶豐、何彥鋒、李文翔、巫昱賢、邱詩惠、陳泱誌、蕭文傑、李偉璇、邱永睿、王辰榆、簡宏晉、陳沁勝、傅仲永、許孝全、林國棟、劉柄宏、王韶瑋、謝治承、徐亞倫、鍾喬揚、薛明泉、唐士雅、黃羿涵、劉翰霖、白佳萱、曾彬賢、簡智勇、戴永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袖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世軒、羅平、顏偉晉、吳建勳、林冠圻、鍾孟宸、陳翊吟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
任命顏憶君為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陳宏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游漢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黃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昆宗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蕭鈺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邱怡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竺秀樸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悅茵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洪春熹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王益翔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美美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庭輝為臺北市市場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美麗為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常華珍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建昌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清燊為桃園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董心行為桃園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盧維屏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邱玉霞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徐仙卿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鄭育麟為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相忠為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顯道為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純倩為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郭景聖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宏榮為高雄市三民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吳茂興為高雄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袁德明為高雄市前鎮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蔡志雄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富美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家士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君瑞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許玉鈴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川學為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彭子程、蘇瑞元、林孟儀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許宏博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林榮川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新埤為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翁自保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徐泉清、吳鴻男、林拾含、許碩桓、黃原華、黃科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雅玲、陳振武、黃雅雲、呂嘉文、王雪招、金雅芳、劉秋雯、黃雅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桂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倩雯、林加芳、徐立名、何林源、李靜維、葉秀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阮定洋、吳詩穎、郭金秀、張文靜、吳敏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慧錦、劉娟伶、林蕙芬、翁淑芬、李筱嵐、蔡宗顯、伍子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敏瑜、周秀晏、李易珊、于錦華、何晟昌、陳淑伶、許淑玲、吳金蘭、童暐翔、陳麗娟、張文斌、謝佳靜、張木川、吳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玲、吳昭賢、林敬隆、陳雅玲、謝東隆、邱小鈴、孫佩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孟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融、邱琨原、李淑萍、曹靜怡、王聲挺、林國堡、林煒智、余彩瑄、戴玉芬、蕭豪敬、陳詠詩、呂清雲、廖振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莉斐、呂尚鴻、吳亭儀、陳彥蓁、許嘉麟、葉春香、陳淇琛、吳瑩章、余逸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碧菱、呂宜錚、吳宗儒、葉威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美霞、王淑芬、林素真、柯麗新、王秀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凱文、洪銘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妏臣、吳俊緯、陳清忠、黃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美勛、鈕端儀、曾春篁、黃惠偵、薛建雄、王秋霞、陳玉蓉、邱金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宜芳、張秋燕、黃靜涓、馬春琴、徐育綺、王雯、楊雪娥、楊啟宏、吳雪碧、唐蓓玲、林淑敏、蔡淑娟、温淑珍、鄭琪蓉、林美璉、楊沂文、周夢筠、郭凌志、蔡惠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貞秀、黃川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盈智、王雅芝、陳小萍、許淑芬、蔡富全、謝武璋、楊佩茜、蔡素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臻翊、李佳紘、蘇麗真、蘇蕙蓉、江文康、楊智欽、鍾玉秀、陳志煌、吳思融、陳惠玲、王怡文、鄭軒鵬、郭玉梅、唐嘉黛、蔡俊賢、張尹嫚、陳怡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德和、楊宏璿、戴宏仁、龔淑惠、呂宏毅、林家民、陳玉堂、蔡鴻濱、于馨雅、吳姿慧、洪靖惠、沈純如、陳彥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家娟、梁書維、林婉如、游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育驊、楊雙輔、吳頂群、曹芳萍、簡浴沂、楊秀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惠燕、林吳億、楊喻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羿均、張美芸、黃添進、林群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康東、何慶豐、李玉玲、蔣盛賢、黃賀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恬薇、邱美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雲華、尹文玲、汪昶佑、黃乾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姚霞珠、黃淑蘭、劉滿真、林春如、劉永敏、林瑩怡、蔡宜倢、何玉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宛潞、蕭瑞宏、顏世宇、陳利全、吳秋燕、吳嬴、陳秀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宜瑾、孫文祥、徐秀芳、施雅萍、楊蕙綺、葉世凱、葉麗雪、田瓊文、賴宛詩、陳燕玉、楊碧晴、蕭茂興、黎光雄、陳建峰、張嘉容、蕭宜程、江雪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信佑、李偉斌、黃國斌、蔡佳瑾、簡雅玲、盧惠琪、鄭春鐘、翁昶明、洪婉華、吳宗懋、廖春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旺好、許鈺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金釵、張健二、李宗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敦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素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瑩蓁、林佳薇、林姝貝、余振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貞均、吳福仁、呂淑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滄彬、林模堅、陳翠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鎮榮、許姿純、黃朝舜、洪瑩真、許雅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建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弘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錦宗、黃嘉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華砡、邱俊仁、張維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沛釗、陳淑娟、鍾今怡、俞惠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德明、江國勇、高慧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秀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永宗、洪俊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敏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麗芬、陳韶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靜怡、彭智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衛理、楊淑滿、邵慧芬、吳妙珣、劉明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維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秀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怡汝、柯富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詠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文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
任命龍榮森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盧辰、郭明侑、林慈德、郭韋如、徐正倫、曾廷嘉、張鈞、李委峻、黃煥融、張哲銘、孫士偉、鍾明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喩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昌達、王鴻霖、張家瑋、簡志瑋、林頡曜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浚毓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主偉、邱建富、王西枝、蔡秉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趙冠羽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
任命劉田財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永健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副參事回部辦事,陳瓊玉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林鼎翔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張玉枝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蔡永峰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黃春暉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
任命倪周華、劉智敏、劉家楨、黃淑芳、李啟光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素艶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賴文淨、李黛華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王鳳鶯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蘭琇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顏寶月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蘇志峯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春杏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方淳安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七冠、簡信裕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
任命陳建成、黃學溫、陳永祥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吳志偉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楊靜蕊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塔臺長,江金璋、蘇文崎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張嘉紋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江俊良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聰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所長。
任命陳墩仁、陳玉敏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許銘能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陳淑華、劉玉菁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郭彩榕、徐碧雲、楊璧華、陳英作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鄭淑心、楊耀城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劉碧隆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王淑華、李國隆、蔡文全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沈茂庭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林夢陸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林莉茹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玉娟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賈淑麗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許麗卿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麗娟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英作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曾信忠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平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夏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世宏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潘學幹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王文貞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黃慧雯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公證人,張宏惠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趙永正、張百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簡俊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嘉典、游雅晴、孫培三、曾秀美、梁紋馨、謝麗玉、陳允菲、高國卿、黃立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能宗、林哲楠、曾慶鎮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葉信鑫、廖春英、林淑娟、洪保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華翎、陳致群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郭淑慧、羅秀慧、賴靜宜、郭淑麗、朱玉娟、張震雨、施宜礽、李祈德、韓淑晴、廖秀玲、鹿秀芬、吳俊志、郭敏慧、龔明秀、張君琦、蔡佳蓉、張淑花、李松蘭、陳玉琴、張淑惠、陳胤彤、黃慧珒、古志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舜斌、黃愛蒂、蘇麗珍、邱育津、曾家盈、林秀芳、黃俊傑、林裕國、劉宜幸、陳炫宗、陳思婷、賴素珍、林藍婷、林姿余、劉盈君、黃惠芳、陳宗科、顏瑜珍、劉百眞、張武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文廣、鍾文彥、饒金德、吳宗瑾、鄧秉忠、劉坤潮、黃永發、楊勝雄、黃世運、翁德銘、李民一、但誠毅、陳勁均、洪金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麒光、李善同、許鈞舜、張洋瀧、曾偉璿、曾宗良、陳建全、孫中耀、陳志成、謝秉宸、鄭景崑、張曉萍、謝紅谷、蔡佳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盈君、王如玉、張羽忻為檢察官。
任命曾俊傑、蔡秉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麗瑛、張偉峻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錦秀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鍾佳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仁達、徐珮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素卿、張永賢、邱雅惠、沈宏文、吳聲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大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憶琪、莊惟婷、陳學華、曾厚期、廖佳傑、白彩榕、楊錫興、賴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銘彥、蔡逸萱、張玉楓、葉燕蓉、吳淑願、陳采瑜、謝文憲、許國慶、許瑞萍、王振州、林家莉、謝明達、陳慧玲、康紀媛、吳明學、陳昭穎、方蘭芬、黃俊祥、林佳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睿娗、李益誌、吳筱雯、胡志誠、盧炳男、楊雅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
任命顏德麟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陳錦鴻、陳建祥、何瑞雄、劉啟楠、陳柏翰、張家榮、張克文、邱淑惠、張福賢、張介銘、張妘涵、何依剛、洪惠敏、李蘭郁、黃怡仁、劉志豪、伍有信、江建成、王生寅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健書、李榮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沈明賢、林耿慶、陳思伃、江定樺、林揚、鄭凱陽、林俊宏、林良安、倪家駿、蔡宗燁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2日
任命吳世瑋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立遠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尚錦堂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明祥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志峯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銘國為臺北市北投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沈杏霖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鄭明耀為桃園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曾榮英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高幸如為桃園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耿彥偉為桃園市政府水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蔡志揚為桃園市立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林榮川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蘇茂勝為臺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駱邦吉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謝汀嵩為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黃順成為高雄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徐武德為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德星、黃志良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春錦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志良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月萍為新竹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林淑連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詔慶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林長造為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徐永庚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李建賢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董應發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蔡雨呈、陳欣儀、林家慧、蕭美玲、徐美娘、蔡書榕、趙先強、吳榮忠、陳建華、程博平、洪雅玲、劉盈良、陳品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春敏、江玉珍、陳淑姿、簡寶淑、伍彩雁、朱怡盈、曾文俊、陳貞慧、陳俊揚、顏淑婉、蕭世昌、林冠宇、蔡裕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家吉、陳婉怡、張心怡、曾素美、游文君、王俊傑、褚偵富、李怡嬅、廖豈右、陳雅華、黃士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育祺、李政輝、賴明輝、陳文忠、林昶名、郭欣宜、黃邰聰、李建平、高薏婷、吳文傑、羅育涓、高銀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安莆、林意芳、徐藝芯、林博文、潘森妃、鄭相玫、簡君玶、林煥沐、林昭慶、黃妃珊、陳惠蘭、羅予妦、蔡美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惠娟、賴家玲、黃椿瑛、林王民智、楊淑卿、劉慧雯、王素凰、李惠樺、高金利、陳慧茹、梁家嘉、張鈞淵、王怡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翼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慈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棋、何小鳳、黃百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良維、駱克明、呂淑惠、陳淑真、吳宗鴻、李月琴、鄭會俊、林美華、陳美均、黃鉦斌、周西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俊良、康銘津、宋秀琴、黃瑞琳、王慶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宛霖、何萍慧、林咏潾、陳俊斌、黃淑芬、許耿銨、賴秋伶、周述芝、黃永宏、呂貴美、孫靖渝、許毓纓、洪秀娟、宋玫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瑜、李秀桃、許國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燕雪、李隆熙、蕭惠美、黃毓恒、張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春斌、林怡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惠茹、曾麗萍、王金鳳、徐素華、謝秀梅、吳曉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連樵、彭均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婕瑜、謝政達、黃家安、徐蔓樺、陳信鴻、邱惠敏、蕭麗英、黃雅婷、周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秋燕、趙英君、蕭雅真、吳信宜、楊鎮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育彰、林原永、何尤那、葉怡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孟龍、林奇鋒、吳承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明逸、王春歡、謝欣妤、賴芊秀、陳幸君、白政泉、姚甘惠、張榮科、塗淑禎、林素穗、鐘淑芬、鄭仲琳、李小端、梁雪瓊、王燕茹、黃詩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玥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周、許鳳嬌、羅年春、許秀如、胡而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春松、陳家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素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管治媛、王建力、李仲倫、劉寶雄、黃湘琇、呂瑛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圓穠、朱重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幼柏、林振源、張毓琦、邱永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薏、張意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君、湯秀參、蕭郁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玉媛、蕭丁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輝麟、阮月如、柯繞紅、李冠燕、郭家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萬恭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12日
任命陳文傑、詹佳祥、王怡蘋、黃鈺琇、楊宜靜、謝忠穎、吳祥暉、李欣鴻、周美秀、黃興堯、劉芳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瑞興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