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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5月11日 號次:第724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特派何寄澎為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特派黃錦堂為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特派浦忠成為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典試委員長,謝秀能為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任命林耕煜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林燕瑜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昆忠、沈麗珠、陳松穗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林進明、黃漢銘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溫進法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蕭文政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黃福添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
  任命李美美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部副主任,宋賢儀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陳育偉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敏華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莉瑩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拱恒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志波、陳又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麗紅、余麗娟、呂智絹、蔡嘉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雅夫、程坤章、謝金龍、羅月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永聰、黃志忠、陳春生、江晉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桓綺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任命陳玟伶、郭耀鴻、劉至真、林裕翔、林建宇、陳志濬、郭文彬、張慈恩、楊嘉訓、吳新亞、顏志銘、傅傳凱、謝宗孝、高維璘、余易襄、馮世辰、林書群、程冠綸、林廷璋、吳愷峰、黃俊維、尤子丹、簡翊璿、黃詩雅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任命李伯章為內政部消防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丁碧蓮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林清和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黃國珍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沈榮詳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關務長,王姿人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藍元鳴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吳富梅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郎正宙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張林淯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蘇旭存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
  任命王書龍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庭華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陳贊文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
  任命洪景山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信任為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紀惟澤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杜慈容為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淑滿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林書賢為科技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方浚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惠真、周淑媛、李雅惠、吳錦靜、林淑惠、潘鎮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勝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瑞芬、姚靜妃、莊惠琪、康振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永政、陳志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哲銓、廖慧君、施美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美娟、陳佳伶、張鳳玲、黃慧芳、何王淑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懿萱、簡楦宗、陸冠百、陳又嘉、楊松儒、吳建宏、張勝松、蘇進傳、吳承哲、李榮根、蔡供霖、劉夢涵、鄭涵、陳建軒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任命陳國恩為警監特階警察官。
  任命張琦雯、李東穎、黃詩瑋、蕭凱仁、王柏華、紀華益、施宗仁、周文文、黃涵成、黃紹宸、王偉宇、梁書瑋、朱雅雯、詹雅惠、郭文昕、張瓊方、朱柏翰、鄭雯心、盧俊宇、簡鈺軒、李欣鴻、張紘瑜、施傑薰、李菀瑜、范明真、蔡孟珊、蔡佳彣、謝典樺、林雅萱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3日

  任命王志雄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蕭明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璠、李敏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巫月春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楊喜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杜慧珠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兼副處長。
  任命聶嘉馨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龔光宇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黃錫璋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簡世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趙秋瀛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董龍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楊長政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先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曾竹生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戴家興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周玲玲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曾哲聰、施清芳、黃俊源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蕭欣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陳思均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蘇英才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陳玟良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江金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
  任命邱建輝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孫敏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皓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博彥、任如蘭、向柏青、趙子德、楊書齊、賴冠丞、陳育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文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司熒、陳佩怡、黃鏡芳、周欣怡、林勳煜、張玉萱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

  任命金慧霞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張德偉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奇陽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楊崇悟、蘇淑貞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戴永強、葉松茂、林堃龍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吳立勳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宋汝堯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關務長,陳世鋒、陳仁敦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李慈光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蘇淑貞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
  任命楊黎熙為國立交通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美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徐慶全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洪銘宏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孟傑、劉勝男、夏純德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曾月蘭、楊慧盈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柳素芬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楊幼文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張銘耀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鍾錦季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張瑞璋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洪慧茹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陳信誠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劉宗勇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世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顏己喨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胡明輝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蔡蓬培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張祐瑄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婷媜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華慶為國立臺灣博物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館長。
  任命薛台君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劉綏珍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楊良彬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雅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洪淑娟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發焄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麗雅為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任命林鳳儀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楊肇煌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張倍榮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柯慶忠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賴淑華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志宏為新北市土城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黃秀川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李政安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任儒強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莊麗雪為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丁壇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林炫洋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嶸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秉宗為臺北市內湖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林健智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良輝為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李招譽為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顏煥義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玉珠為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敬璋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璿圓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李國榮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玉魁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蘇俊傑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黃世宏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進德為高雄市苓雅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林淑娟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潘政儀為高雄市立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施維明為高雄市大寮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周均育為臺灣省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顏旭明為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晶卉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許淑惠為嘉義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依寶為連江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葉姵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茂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薰嬋、黃瓊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安郁蕙、陳淑華、何鳳蘭、田馨文、廖昌弘、陳麗秋、鄭博文、張建仁、賴呈盈、黃獻輝、蕭力維、陳建華、彭樹成、蔡銘遠、林虹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昌、蔡孟娟、鄭鈞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家瑜、藍建璋、楊恩慈、莊明正、徐奕帆、顏增璽、冉立群、胡麗華、陳怡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唯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姿蓉、林秋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謀顯、林義憲、許權寶、饒宏宗、莊馥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凌芳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珮紘、李秉恆、王以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春雅、黃清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陳靜雯、李惠媛、廖子瑩、楊忠全、郭百胤、邱齡誼、周宗毅、官森盛、凃燕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富堡、郭苾蟠、胡翠柏、王淑珍、谷鳳翔、吳奕德、張顥曦、陳鵬文、林建芬、莊雅雯、王志全、王峻煜、簡吟如、連家漢、蕭勝聰、江逸祥、陳浩銘、蕭舜午、魏谷倫、鄭立新、陳可鈞、郭保宏、邱瑜禎、李炉山、黃珮君、徐旭村、王幸珠、楊秀芬、鄭全祐、簡秀惠、駱舜文、黃玉鈴、簡如彩、楊喬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心怡、陳佩琪、張時議、蘇淑芬、陳懿君、呂柏毅、吳志剛、唐志宏、徐俊鴻、鄒俊德、杜瑞真、徐淑玲、黃柬雯、楊慧貞、林筠萱、蔡宛宜、呂明芬、高翊翔、馬永禎、邱瓊慧、李佳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華、黃淳怡、胡秀卿、張續懿、范清惠、陳裕坤、王瑞寧、張志偉、楊宗翰、王瑞陽、歐致善、蔡卉妮、丁建新、練德祐、林裕發、陳桂如、洪韻涵、凌婉真、張桂瑛、邱擇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良棋、黃瑋如、黃佩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寗紜、張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承螢、李秀蓉、林春琪、陳毓君、林國強、呂麗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淑華、李浤綺、陳金元、林楷峰、徐天龍、許美玲、陳瑞柱、游淑卿、賴靜慧、楊純真、薛宇倩、楊奕昇、張月華、洪鈺泰、黃世銘、黃全右、王祥全、吳彩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芳、黃麗娜、王貴芬、張玲瑜、王天宏、邱玉琴、高彩倫、林秀卉、謝蓁蓁、邱鳳亭、黃沁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雅惠、賴淑婷、陳春如、謝秀婷、曾麗華、詹瑋喬、李秀美、江燕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建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東興、蔡璧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崇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嘉琪、黃育瑜、林秀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清富、賴淑芬、黃仕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容、潘嘉慶、杜金碧、詹于婷、劉其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瓊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明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素瑛、陳金奇、陳志螢、陳怡萍、朱進郎、黃惠卿、王崇師、陳惠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依萍、張依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美華、王亞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昌揚、邱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君如、詹雅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曙銘、賴英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意倫、郭姿佑、林光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勝澤、何聖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蕙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嘉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耀環、施柳琴、胡文能、魏丹伶、王珠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永盛、陳秀雅、李慧雯、李淑雅、康怡芳、廖筑玲、劉信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鴻吉、蘇進旺、謝家豪、李伊慧、郭慧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志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淳、洪嘉鴻、張桂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勁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惠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穎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麗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玲萍、陳文章、洪侑辰、陳志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淑雯、歐俊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芳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秀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蘭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曉玲、周盟益、魏友賢、紀秀蓉、黃裕勝、李芃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學勲、蘇忠誠、劉俊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盈妤、吳惠瓊、周阿麗、林雨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進國、郭瀞雅、沈盈瑩、駱盈伶、曾敬堯、劉郁丹、黃翰文、莊巧華、黃冠彰、林慧婷、吳恩綾、邱素娟、曾羿蓓、童郁雯、陳鈺潔、李卓書、李詩倩、何品瑤、葉豐國、陳沿靜、陳咨樺、王慈君、吳逸偉、林詩航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石蕙慈、林怡伸、曹庭毓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

  任命孫福佑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戴天星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方彥中、陳柏達、張力仁、吳振瑀、蔡仁富、高琇紋、王聖傑、蔡瑄錡、葉子銘、余家萱、林錦鮫、洪振翔、黃德純、劉柏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建隆、黃柏豪、張修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健豪、楊宗毅、劉建松、陳祈宏、黃盈豪、童智儀、張志佑、吳明德、簡志新、魏嘉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士誠、黃軍緯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