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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3月02日 號次:第723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23日

  任命張碧瑤為中央研究院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徐吉志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林宗賢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朱雨其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楊哲維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秀蘭為內政部警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俊良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億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回部辦事,萬克家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參事回部辦事。
  任命羅偉哲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
  任命吳澤生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邱泰民為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
  任命王錫祥、莊文玲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江文若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鎂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劉明忠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鮑娟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劉瑞文為交通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凱妮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秀生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瑞麟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張隆城為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徐榮昌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楊正君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派呂新喜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賴家仁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
  任命陳秀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永剛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陳小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李純馥、施志和、丁增輝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邱峯明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國澤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簡惠文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陸雯玉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游璧如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鳴瑞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李佩儒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楊雨榮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馮逸成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楊建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古道中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董龍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姚智烈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秦文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周宜宏、葉宏振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楊建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江清松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孫國淞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魏詮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編纂。
  任命孫雅娟、陳俊廷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郭宏榮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朱莉華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黃怡娟、石桂鳳、施岑佩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江穗美、黃俊傑、張峻萍、陳如慧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秦劍雲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芮家楨、歐婉如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張裕榮、李雅村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劉厚連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陳碧芬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黃世祺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林明揮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黃碧玉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張傳俊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劉遠露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蔡明娟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梁雅琴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楊芳苓、翁栢萱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黃吉祥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劉秋蘭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陳怡君、胡淑惠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蕙仲、宋秀麗、許銘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高玉燕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楊順正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紹元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鄭政輝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春美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林秋敏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呂淑芳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清貴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維倫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陳先成、游聲麒、楊昌憲、陳福進、嚴祖照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調查官,張彩玲、周春盛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惠元、許國琳、任致中、劉建成、張瓊惠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調查官,汪林玲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張永聰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楊舜惠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劉麗真為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劉莉玲為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徐家耀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徐清雲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派陳建宏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南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許宗賢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吳燦圻為臺北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樺光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洪嘉潞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趙平南為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房瑞文為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范群彬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德利為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成家為臺灣省諮議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
  任命劉添豪為新竹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昭孔為嘉義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郭丁參為屏東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康人方為屏東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高文石為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林芳婷為新竹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詹政曇為嘉義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莊惟傑、趙怡宇、徐逸琦、葉菀容、劉思妤、許嘉真、陳明華、劉銘欽、劉俊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彥勲、陳保仁、高瑄、林書勤、陳奕圜、陳之婷、蘇華軒、洪晨瑜、王若閔、周明廷、李函、李丹坪、胡維庭、董子敬、鄭兆凱、陳弘晉、吳承翰、朱軒玟、吳艾、汪玉臨、黃崇洋、莊雨千、陳珈儀、林亞緒、張嘉珉、陳慕璇、黃奕婷、彭邦頴、陳秋雅、施婷瓅、王世任、張藍丰、黃子揚、王顥融、胡念慈、王建邦、林以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文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又寧、黃聖傑、廖錦梅、黃友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昱伶、洪美琴、蔣露芬、劉仲俠、楊和宗、陳秀梅、高明言、廖三郎、廖崖旋、鄭彰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惠閔、葉名揚、陳忠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湘龍、王斌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英珉、葉淑華、呂雅惠、張金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敬濤、楊癸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麗梅、黃貴子、何冠德、郭蘋慧、鄭凱元、陳家倫、馬儷卿、簡秋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純妤、高雯琪、陳昆煜、顏坤鴻、施文林、邱彥程、江信興、張世卓、陳建伸、葉松芳、宋玉嬋、方仁鳳、歐泰林、孫文騏、曾昭容、廖國瑋、林雨寰、游倩雯、傅彥霖、張雲埔、葉智偉、劉怡芬、卓文成、黃順秋、張晏瑞、黃文誼、張輝隆、龔昶榮、侯崇仁、楊文絮、顏志偉、張束珍、黃鑑今、陳集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純晏、呂懿庭、王郁瑄、蔡侑乘、張雅婷、林宜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惠婷、羅尉慈、許瑋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仁誠、胡志上、林梓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金燕、陶家榛、凃文櫻、蔡真禕、蔡怡純、王天蔚、陳仕欣、蔡明晃、陳平、江照雄、駱思斌、廖俊榮、陳建池、洪政豐、邱贊儒、余俊賢、陳飛文、劉守富、許春貴、蔡明德、陳銘昌、李洂霆、黃世明、張繼忠、米克寧、劉典謀、汪興國、陳俊傑、邱招芳、張嘉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名霜、張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勝偉、王嘉傑、林泳良、楊仁佑、粘淯玲、沈蔓玲、林柄宏、王正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鐘靖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雪琴、陳祐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晉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維、邱鈺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盈廷、翁嘉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鈺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皓仁、周慶鴻、范翔智、楊淞文、林明宏、李盈鋅、蔡名傑、陳薈如、李振瑋、陳泓存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23日

  任命陳朝龍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陳致融、周炫岑、黃晉、張育誌、詹詠媗、張子怡、黎倫豪、莊小平、周威宏、邱成發、杜輝利、胡瓅文、廖祥凱、盧昱達、邱慧芳、黃佳琪、王月吟、林宜臻、羅明修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信孛、賴竹旺、黃世明、朱義權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朱震、黃琪雯、黃倢奕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友信、丁遠江、蔡駿騰、賴俊呈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建成、陳昱君、陳偀銘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24日

  追晉故陸軍少尉黃銘洋為陸軍中尉。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7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國防部部長 高廣圻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

  任命林安為總統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志傑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盈蓉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李花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傳琦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趙吉田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袁圖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張筱貞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呂永益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鍾興華Calivat.Gadu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蔡志昌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林耀淦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呂世壹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吳望亨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威廷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葉文苓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文苓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姵君、沈瑞芳、李憲政、蘇雅慧、陳蒼仁、黃俊岳、賴秀美、李郁禎、陳聖儒、蔡麗芳、廖美紅、駱思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進寶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林大為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

  任命王忠正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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