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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2月24日 號次:第723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6日

  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已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

  任命宋餘俠為行政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蔡俐慧、辜慧瑩、周必修、邱兆平、陳永智、王詔民、王怡文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益民為行政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楊美圓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高振盛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陳佳容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之明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組長,陳志偉、林瑞德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副組長。
  任命向明德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蕭學雄、陳長庚、連永杰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陳金標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林敏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術監主任,陳依財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廖超祥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副署長,莊水吉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三職等關務監署長,賴金喜、陳惠鈐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許鈴敏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宋汝堯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關務長,葉永唐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沈榮詳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謝慧豪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
  任命陳瑜朗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
  任命王俊權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林輝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韓春樹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林澤民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李秋燕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何定偉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曾華潭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劉雲生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派許文貴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羅忠政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邱滄霖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家錫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世如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陳旻為蒙藏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何金樑為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林延增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柏升、李文秀、謝佩穎、陳淑琴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牛信仁、王智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王俊凱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美智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劉明源為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謝坤輝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沈春芩、王家榮、李永康、彭議霆、李沛恆、翁淑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禹如鍵、周惠珠、陳瓊、張開鳳、陀美華、孫淑英、林麗淑、陳冠廷、董凱峯、索潔、張秋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宏文、陳曜堡、邱金菊、陳月淇、任秀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克銓、李家慶、姚睿、何怡潔、傅羽璿、張怡梅、李強、蔡智棠、張智萍、黃伊平、蕭昊元、廖亞旋、王祁、謝雅樺、吳宛芳、葉承岳、黃子寧、呂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敬怡、宋鴻康、高崇閔、王進明、謝明勳、鄭長貴、陳亮杰、吳宇宙、陳育群、陳信志、饒惀、楊叢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岳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正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敏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建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森同、劉冠欣、顏維盈、林勝文、楊雲淇、蔡忠宜、曾偉倫、謝欣玲、江佳純、邱莉嵐、陳禾婕、林曉倩、龔雲華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林育脩、鄒銘峯、張寶林、林惠玲、吳瑞容、高文崇、甘燕南、王可清、黃隆昌、賴東喜、陳忠信、吳妍慧、黃美滿、李伯宏、楊文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志平、陳睿明、盧惠珍為檢察官。
  任命鄭正忠、莊聖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慶祥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劉嶽承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張浴美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林春長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

  任命蔡茂埕、許嵐翔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明來、江建忠、廖正雄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佩璇、李文凱、謝孟娟、王振淇、李建國、張胥諺、羅慶榮、李志中、賴輝明、田振華、楊中林、鄭宇凱、林丹淇、黃俊仁、柯育誠、張軒智、蔡秀玲、徐靖淳、王意婷、張佳勳、江憲瑞、陳建華、王宗文、柯治邦、吳冠霖、黃彥文、劉金池、張育旗、蘇毓隆、顏志雄、許振文、曾一峯、徐宛菲、岩鐿峻、黃柏翰、陳高權、林璟翔、陳櫸文、黃偉賓、陳士勛、陳信銘、陳信佑、陳勇旭、何漢城、許文怡、李作揚、洪子凱、鄭明盛、黃耀德、陳銘政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

  追晉故空軍少校高鼎程為空軍中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2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國防部部長 高廣圻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顏鴻森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1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

  任命李文芳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帖台之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献明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高宗永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邱俊龍為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滿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方信雄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徐秋菊為新竹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仂、劉玲岑、戴銘錚、徐新雅、楊翎灝、林欣慧、葉世傑、陳玟雯、梁祜寧、唐珒淳、蔡惟光、劉豫、謝明勳、陳佩茹、曾聖鈞、黃智正、陳昌俊、蕭仲良、顏廷諭、張文綺、沈忠信、林海倫、陳思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盛安、湯雅涵、陳家蓁、陳穎如、顧厚德、沈得煒、陳光潔、黃家偉、游飛龍、詹益焜、陳志賢、方進德、簡敏忠、洪福勝、陸立德、楊心煇、江光建、王鉦元、蔡忠錡、張瓊崖、丁瑞新、廖純璋、余旭洲、楊忠銘、陳建仁、黃俊達、靳其偉、徐守青、黃啟倫、許琮棋、林志忠、張文威、詹家慶、張育嘉、王柏涵、楊明強、翁穎鈞、林佳睿、郭威宣、陳復伍、黃子育、王品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子倫、陳淑惠、陳藝婷、鍾禪黛、潘雅惠、陳玉琪、詹國泰、陳欣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馨予、林筱芸、林正隆、王建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詩崎、陳冠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孟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吉成、陳家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如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昱麟、洪瑛茹、洪沛瑩、黃俊源、鍾一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泉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鳴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伯舟、邱苡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志偉、蔡劭瑋、黄艷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蕙朱、廖秀舳、鄭君浩、林雅婷、龔含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瑋倫、李姿維、陳姵欣、郭超凡、洪薪喬、黃巧吟、周瑞雄、陳秋娟、李美璇、蔡永林、張稱讚、邱志偉、黃惠君、李曜任、洪偉鈞、黃玉萍、李鍾旻、莊子箳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

  任命葉天恭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晨陽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亮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蘇慶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文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葉東霖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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