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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2月17日
號次:第723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
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
行政院院長毛治國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張善政為行政院院長。
總 統 馬英九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政則,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蔡玉玲,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杜紫軍,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葉欣誠、顏鴻森、蕭家淇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國防部部長高廣圻,財政部部長張盛和,教育部部長吳思華,法務部部長羅瑩雪,經濟部部長鄧振中,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衛生福利部部長蔣丙煌,文化部部長洪孟啟,科技部部長徐爵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保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銘宗,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魏國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崇儀,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江義Mayaw‧Dongi,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慶中,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副秘書長徐中雄,內政部政務次長陳純敬,外交部政務次長侯清山、令狐榮達,國防部副部長陳永康、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財政部政務次長吳當傑、張璠,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林思伶,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林輝煌,經濟部政務次長卓士昭,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玉春,文化部政務次長陳永豐、蔡炳坤,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科技部政務次長林一平、錢宗良,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萬翔、林桓,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信世昌,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鹿篤瑾,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朱永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符樹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尤明錫,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周筑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祖嘉、施惠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儷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國傳、陳良濬,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源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志清、陳文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顏久榮、鄧民治,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張培倫Tunkan Tansikian,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鍾萬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黃三桂,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杜紫軍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林政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蔡玉玲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許俊逸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林祖嘉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
特任馮燕、顏鴻森、蕭家淇、鐘嘉德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簡太郎為行政院秘書長,孫立群為行政院發言人。
特任陳威仁為內政部部長,林永樂為外交部部長,高廣圻為國防部部長,張盛和為財政部部長,吳思華為教育部部長,羅瑩雪為法務部部長,鄧振中為經濟部部長,陳建宇為交通部部長,蔣丙煌為衛生福利部部長,洪孟啟為文化部部長,陳雄文為勞動部部長,徐爵民為科技部部長,陳士魁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石素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黃富源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魏國彥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王崇儀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馮明珠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夏立言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儷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周源卿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志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江義Mayaw‧Dongi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鍾萬梅為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陳永康、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為國防部副部長,施惠芬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徐中雄為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純敬為內政部政務次長,侯清山、令狐榮達為外交部政務次長,吳當傑、張璠為財政部政務次長,陳德華、林思伶為教育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林輝煌為法務部政務次長,卓士昭為經濟部政務次長,曾大仁為交通部政務次長,李玉春為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陳永豐、蔡炳坤為文化部政務次長,郝鳳鳴為勞動部政務次長,林一平、錢宗良為科技部政務次長,黃萬翔、林桓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信世昌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鹿篤瑾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朱永隆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符樹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尤明錫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周筑昆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劉國傳、陳良濬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文德、黃國青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顏久榮、鄧民治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張培倫Tunkan Tansikian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三桂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3日
任命何惠安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吳政上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尹孝元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兼主任。
任命林傳義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林守惠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峻雄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酆世俊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古道中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毛惠民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呂德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葉慶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方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談喜春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楊美莉、趙忠羣為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陳莉惠、黃偉傑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陳崇樹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李俊樓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蕭智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邢秋萍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佳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亭絜、王升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樂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正民、林漢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承運、徐瑞玲、張元翠、劉瀞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鈺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居正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院長、蘇清恭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凃裕斗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吳元曜、溫祖明、林呈樵、姚水文、鄭昱仁、林蕙芳、王子謙、彭凱璐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3日
任命廖武勇、陳信材、郭炳銘、謝蒼臨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4日
特派黃婷婷為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4日
任命崔志毅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副組長。
任命馬超賢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副參事回部辦事。
任命蔡玉時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鈴媛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副署長,陳依財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周玲惠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曾清煙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蔡萬隔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蔡麗娟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宴薰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姜季鴻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孝齊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源隆為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友恒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張文俊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景池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王世典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國華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嚴家榮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劉約瑟、呂振文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賴麗瑩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楊祥麟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葉元麗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謝瑞煒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簡大任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許朝凱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邊子強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陳佳君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蔡雅純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張翠玲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館長。
任命劉永城、王舒娟、黃雅萍、鄭怡資、蘇美玲、周姵君、林怡妏、鄭雅惠、陳寳全、黃憶潔、衣奉如、王淦酉、黎原吉、陳冠廷、王秋婷、薛秀華、許正杰、陳志敬、唐少蓉、程鐘蘭、張小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秋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華毅、徐慧君、黃霈珊、陳溢謙、鄭伊玲、林雅仙、黃律廸、林冠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毓玲、何政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宓璇、黃雨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琇珍、呂帛晏、陳郁青、李志聰、黃昱捷、陳俊甫、江詩棻、賴宣軒、蔡仁偉、李閎繹、謝金燕、林文儀、許瑋庭、劉韋均、李淑智、魏宜君、蔡叔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秀美、謝陳弘、楊佳泓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董桂華、歐東泰、孫大華、李義治、黃天才、賴柏瑞、徐凰純、謝景雲、林雅君、洪志銘、廖銘傳、凃乃如、楊金環、鄭功耀、陳真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貞元、楊瀚濤、任亭、朱華君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4日
任命陳卿南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王建仁、王奕程、謝兆棟、黃偉翔、蕭閔政、陳俊奇、簡士哲、林靖崴、簡榮豐、許伯維、廖志緯、高汎宜、何雅茹、林奕辰、劉泓寬、蔡其軒、李怡慧、陳盈如、陳泳同、吳文華、張厲生、呂虔和、呂松霖、高震東、程志平、張志仲、吳松霖、黃伊佑、陳建良、許義彬、郭美妤、姚昌諺、周哲維、謝旻欣、鄭哲維、潘明煌、鍾兆港、林一明、賴博維、許柏豪、鍾奇全、李彥嶔、溫進利、龔上傑、賴献唐、田志龍、康崇德、陳冠妤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5日
任命李秀鳳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鄭來長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黃子騰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
任命陳光凱為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碧雲為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小星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白樣.伊斯理鍛Payan.Islituan為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坤榮為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雪莉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楊瑞美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長造為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高素純、林希傑、婁曉梅、黃志傑、林雅雪、楊勝涵、陳安恬、劉明媚、王照賢、李超羣、郭瑞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江倫、白幸巧、潘鉉衡、林麗郁、章嘉殷、王耀慶、林艷平、彭意潔、陳姿君、江羚弘、趙珮涵、吳昱勳、謝依純、曾斐鈺、謝佳琳、紀玳竹、鄒佩儒、王瑋萱、蔡淳安、吳宥葶、黃德治、范立廷、王晏維、吳瑋騰、陳怡馨、謝凱傑、涂豐鈞、俞裕軒、陳俊村、黃茗琨、劉蘐、黃仲男、周瑋菁、張錦榮、姚毅、陳佳欣、陳素貞、黃馨儀、陳雅惠、陳伯魁、李書棻、黃佩怡、蕭婕穎、李欣樺、張真瑀、周麗華、劉雅詩、謝曉筠、劉建麟、侯雨辰、黃偉誠、趙盈佳、李巧玲、郭柏廷、謝燕玉、楊和翰、郭育弦、劉惠萍、劉秉璿、黃瑄華、王美惠、陳大宇、陸道萱、陳俐蓉、高偉珊、張雅涵、柯吟萱、陳建銘、黃博炫、高曉蕾、林辰陽、鄧馨妍、陳聖屏、柯詠家、張建智、陳怡安、陳樺萱、賴芊諭、范姝晴、洪佳儀、林雅惠、賴昭綺、仰致頴、李雨庭、林玉玫、黃能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有鄰、朱樑震、江清泉、鄭景韓、馮敬涵、張瑋婷、許靜怡、歐貞杰、林偉仁、邱韋凱、陳葶倫、陳婉容、林鑫瑩、王維婕、李純慧、丁鈺祥、汪詠楨、王雅薇、吳翊華、周函媺、榮寶仁、林月秋、黃麗珍、呂佳盈、陳淑君、邱奕蓉、楊典岳、江佩芳、陳思穎、蔡素綾、朱怡蓁、唐鈺清、王彥智、余成偉、林任皓、謝旻希、曾奕捷、魯聲睿、王品皓、葉鈺文、徐少蘋、徐子淇、李慧虹、張雅淑、羅國瑞、張凱嵐、陳世勳、林俊甫、張正樺、張家祥、黃誠德、金詠晴、林孟輝、黃雅君、何雁純、曾鈺涵、林沛婕、潘政熙、林欣融、蘇嫄惠、許結翔、林玫姍、李仲弘、丘佳欣、洪琪穎、黃逸羣、劉宏斌、蕭孟馠、李凰詩、陳怡馨、謝玉虹、李侑明、黃大祐、陳俐君、李建龍、李定鴻、薄東育、陳佳琪、蔡慧雅、張瀚元、徐文強、陳鳳珍、薛淑珠、楊佩玲、陳昭樺、盧呈豪、呂宛芝、劉思麟、陳家漪、洪依欣、鄭豪志、黃友穗、郭育甫、李芸樺、余依珊、吳宗、簡巧婷、白可欣、鄭祐安、林思佳、陳芃安、李信誼、鄭遠瑜、冷怡慧、江鴻屏、吳亞璇、趙品鈞、卓奕杉、林泓道、吳昱漢、楊志堅、鄭詠達、陳竣稚、謝幸真、吳怡寧、林欣穎、黃雅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秀禎、蔡坦臻、簡千琪、周佩勳、李淑貞、莊雅惠、楊錦珠、張美慧、龔春子、周佳蓁、李建旻、李靜妮、陳彥容、李孟珊、侯冠宇、黃心琦、溫凡志、彭文良、吳東毅、沈彥勳、方子威、邱文綉、陳奕暉、鄭治邦、黃俊添、邱婉茹、朱余尚融、林挺翰、吳承芳、張皓翔、蔡品潔、許凱鈞、鍾宜錡、黃偉哲、周彥妤、曾鈺婷、劉玉瑩、曹文芳、張桂銘、李冠頡、江羽欣、林純因、吳明蓉、魏愷玟、林小微、汪小玲、郭庭妤、張翠珠、吳慧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千如、何力元、賴宗献、梁建文、賴科辰、洪嘉瑛、張家瑜、陳寬芳、王亭之、王紫籃、黃來富、張愛華、龎旭志、黃筱珮、朱怡潔、黃冠綾、劉佩貞、李亞諭、鄭佳菁、謝旻志、曾威遠、姜明松、孫韻晴、呂季蓮、劉祥兆、廖盈淳、宋政達、張世緹、莊仁閔、林士翔、江俊翰、林采婕、蔡幸雅、王英任、林宏澤、李東桓、江秉豐、張文瑄、蕭若梓、吳旻晃、葉珈瑜、楊小慧、趙晉逸、陳鈞堯、洪緻穎、顏如萱、許維茹、吳霈瑀、鄒芷珮、劉原志、陳溱毅、林子涵、洪慈蓮、李宗松、林育珊、姚惠文、高怡君、凃泓名、鍾若吟、黃詩荋、葉香蘭、王椀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靜、黃仲輝、陳彥伯、曾彥中、王美文、徐安禾、王耀慶、邱國禎、曹家瑜、蘇品蓉、賴禹成、劉永竣、黃稚傑、吳桂芬、陳怡辰、許珠說、吳宜頻、李俊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庭君、陳宏相、黃小翠、蕭文榮、王秀英、王珮銘、蘇劍煌、施韋伶、李宗翰、洪悅綾、黃小玲、王仁俊、許芷綾、王鈴雅、楊昌翰、溫源淼、江明松、陳宏、吳宜庭、王媗繪、蔡馥丞、卓士郁、李焄瑈、張維藩、游世龍、許茜雯、雷詠涵、黃忠信、王建惠、王品傑、徐嘉仁、曾雅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閔仕、黃意紋、劉金塗、游震東、張元嘉、賴建豪、葉純伶、林昱辰、黃春華、蘇銘富、陳麗惠、楊素燕、羅益盛、王世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峯銘、李以信、廖浩伯、吳青燕、黃鴻仁、余雪筠、劉麗雲、林玉如、邱昶笙、吳靖賢、謝文基、謝采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芳育、張書瑀、陳彥辰、陳淑麗、徐韻雯、莊幃復、王曉松、許娟甄、鍾興萬、翁美玲、吳筱琦、陳鐸文、黃鏡蓉、林煜哲、徐郁琪、鄒培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孟篁、林儒傑、過辰瑛、許育庭、林紹評、賴輔國、陳紅菊、林恒鴻、施淑娟、曾芷鈴、周昕怡、廖皎妙、郭舒菁、吳易宸、陳裕譽、蕭慧真、陳仁培、廖志元、莊銀杏、陳彩蓮、林易生、黃玉涵、吳俊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智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皇慧、劉昀昀、蔡宗霖、李筱萍、蕭尤菁、沈晏安、黃純純、廖大逸、洪思賢、陳漢芳、吳嘉政、黃俊毅、王酩晴、黃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宏福、侯柏廷、黃彥儒、蔡昌都、蘇昱嘉、張勝宇、王怡文、洪麗騏、葉騏華、劉箕恩、賴嬿茱、陳麗虹、張湘君、張敏華、朱冠穎、張雅惠、黃俊誠、葉權逸、柳美純、游昀蓁、羅冠麟、楊珮雯、李育儒、方彥博、林健一、吳文偉、林竹雅、陳雅琪、簡盈馨、林承樺、蕭惠娟、廖千瑩、林志豪、陳雅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甯、楊琇惠、羅子絹、劉怡君、康文綺、陳泳丞、張濂淞、黃琪雅、陳莉函、謝明錡、蔡旻霖、李志銘、黃瓊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宣諠、高織文、劉勝男、江品學、彭玉成、王千瑜、藺琮瀧、黃鈴婷、陳靜蘭、黃凱昕、高晨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翰、白家禎、李依珊、江曼瑋、林源逸、林偉昌、周彩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益誠、陳巧昀、陳春熹、許瑋珊、許玉佩、李佳芳、劉瑞凱、豐怡雄、盧穗雲、翁婉婷、粘宗勲、黎健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嘉元、蔡美秀、陳彥羲、楊蕙霞、趙珮淳、曾鈺婷、陳彥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阮聖嘉、林承翰、毛濟威、張庭瑋、張嘉尹、游貽婷、游詩瑤、侯文婷、鄒易百、簡羽勤、沈錡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嘉倫、葉士明、張馨文、陳柏志、葉秋萍、陳立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中柏、王筑群、曹智皓、林明鋒、林劭承、何鈺萱、蕭佳益、王仁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俔、呂盈潔、許秀鴻、許琇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韓成、伍素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2月5日
任命徐松奕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楊宏麟、陳永青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翔宇、林彥銘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味宜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何楚軒、蔡易佑、施富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俊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勝明、陳柏豪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滕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煜雄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柏賢、劉倍志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