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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12月16日 號次:第722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

  任命謝仁弘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誠明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廖靜芝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秦文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高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郭濬溪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王風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姚智烈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建德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王淑娟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惠菁為監察院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素芳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廳長,周琼怡、林建成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詹美玲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兼副廳長,周秀娟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張錫朧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邱燦興為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曹燕君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林崇智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王國振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丘明中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沼舟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許文彬為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曾能穎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淑芬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麗美為桃園市政府新聞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黃訓佳為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興華為桃園市政府新聞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文嘉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敬璋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明州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
  任命江長彬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謝仲南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李宜興為基隆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美蓉、江靖杰、賴芳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中平、王安國、王岸、楊文芬、何振華、陳孟欣、鞏霖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許智源、董芬伶、廖基淵、張爰珏、余品瑩、魏琦、黃子晏、湯惠菁、廖美玲、翁玉富、蔣家文、許怡菁、蔡欣儒、李奕忻、曾詩惠、金淑娟、吳奕璇、柯郁真、洪于媜、李曉萍、陳玟汎、黃凱萱、雷建華、張愷容、施惠芳、蔡佩玲、張惠如、鍾宛真、蘇柏樺、陳景霖、鄭佳郁、楊淑淨、廖慧玲、陳文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苑菁、符敦證、施雅馨、羅玉芬、劉韋君、陳彥均、翁莉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敏琇、陳瀅如、熊美惠、江淑媛、盧怡璇、施佩嘉、曾千容、謝承儒、游宜珊、楊雅淳、歐姿欣、王美鳳、陳宏穎、蘇有偉、游淑敏、何怡瑱、吳雨萱、林玫姿、林逸豪、童鐘幼、卓晏慈、陳瓊麗、高瑞容、洪淑慧、陳素玲、羅名岳、林姵秀、吳承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金裡、黃月麗、江淑味、李映彧、劉文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文真、覃芸、李玉珠、蕭絲倫、劉一珍、黃志靖、林鴻軒、黃妙華、郭庭卉、林益田、楊麗玉、黃芳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亭瑋、全姿媛、謝智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志亮、許瀞云、陳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岱芩、楊苑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柄衡、凃哲瑋、黃安德、田季平、詹益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佳興、陳慧茹、王照文、王宣曆、梁正怡、唐綺雲、謝宛珊、吳馨藜、劉以翎、涂燕玲、范月英、吳思嫻、劉奕杉、徐秀維、鍾小蕙、郭小蘋、戴秀珊、王諄瑾、柳孟蓉、楊雅婷、陳美其、劉國雄、宋兆雲、黃煜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信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鎮豪、蔡昀瑾、劉秀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立人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謝佳蓉、吳佾芳、許佩芸、李韋、許嘉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淳尹、許容慈、陳布衣、陳韋如為候補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

  任命洪俊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彭致中、蘇瑞堂、王士瑋、巫肇威、劉文慶、李新元、謝文凱、張盈仁、鄭宇志、林建利、李峯隆、蔡易臻、楊忠憲、林信築、陳邦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葉蕙華、馮琮偉、陳建良、黃冠庭、何峻瑋、姜博舜、楊尚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思良、陳哲偉、吳盈璋、黃光哲、張耕輔、王于慎、陳世其、蕭志文、洪國展、蘇尚濬、陳祉莊、黃秋旺、曾俊銘、劉彥宏、吳宗宏、陳柏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書銘、張世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

  任命洪嘉宏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建成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周慶龍、林恩真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任文堯為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俞大㵢為駐巴拉圭共和國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湯繼仁為駐多明尼加共和國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羅幸榮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顏春蘭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呂姿玲為國家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鄧季玲為國立中興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瓏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饒志堅為法務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宋明豪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賴俊杰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志文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蔡淑芳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國明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許峯源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周道君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姿伶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林興裕、陳墩仁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正君、陳慧君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謝炎廷、周智中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李水河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吳派宏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洪明勇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易婉容、陶盈君、闕伶珊、張毓婷、邵子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家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天烜、歐奕伶、馬浚瑄、林奕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明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珺瑋、黃璽蓉、王博立、陳毅銘、林玉章、林岳、王毓慶、徐銘聰、施淞博、吳峰賓、蔡侑良、盧正添、林日增、林義軒、姜佩妏、廖珮芝、吳哲宇、賴彥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姿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泰佑、蔣佳琪、林玉春、王淑美、林美蘭、陳淑娟、汪依穎、林忠毅、李婉瑜、鄭鼎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閎仁、戴英傑、劉育炎、谷一中、黃詩堯、祖善明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許大偉、黃冠傑、魏子凱、劉恆嘉、陳詩詩為檢察官。
  任命吳政洋、邱亦麟、謝慧中、楊閔傑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

  任命游蒼怡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葉哲豪、林彥里、羅仁杰、林俊良、黃逸煇、鄭安博、詹烱昌、詹威格、邱柏樺、陳韋村、方邑晟、劉樹中、郭國雄、張冠雄、吳崇暐、宋于凡、馮清豪、陳特龍、陳奇諺、陳金山、郭懷清、郭泰宇、孫祥愷、藍功棋、陳宥均、張富強、江焜輝、顏兆澤、曾彥勳、吳相樺、黃重諭、王國鈞、林勇存、蔡佳男、何孟穎、劉鼎祥、施宏岳、李偉全、葉國平、王天龍、錢彼得、范雅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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