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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11月25日
號次:第722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
任命蕭淵升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組長,陳再通為內政部消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姜郁玲為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丁碧蓮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李宜芬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柯淑玲為財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吳奇陽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林明堂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鄭錦德、林志茂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周玲惠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劉醇錕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
任命陳國璋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許明強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世昌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黃湘紋為衛生福利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鄭維智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倪茂榮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程大維為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李延財為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潘子儀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商文麟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李逸安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蔡珍珍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文嘉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小菲為臺中市太平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蕭煥鏘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蔡淇賢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楊文榮為嘉義市政府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怡旬、邱映迪、王孝華、郭元智、劉道明、簡婉晶、吳信緯、黃伎平、曹壹棋、湯憲忠、李亞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霖、王昇龍、林坤泉、李啓瑞、楊雅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長志、吳虹冰、林玉雪、邵彥文、呂沂勲、林瑜婷、吳亭萱、黃瓊萱、魏妤璇、賴奕燁、蔡純妙、王婷美、林聖哲、許寶茹、陳姵穎、姚慧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維國、吳怡歆、吳素貞、陳夢竹、張育慈、朱亦文、張又心、邱沛渝、王舒薇、吳思穎、林登港、羅丁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婷、陳佩芬、蕭似帆、李姿玫、廖容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月花、高佳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碧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憶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佩芸、王允琦、張喬雯、蔡夢萍、李雅婷、施毓庭、曹妤甄、凃孟佩、遊芳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雁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昶宏、王郁媚、曾聖融、江寬隆、粘嘉玲、陳建吉、吳佳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揚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冠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仕剛、林俐志、林俊彥、鄧凱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包日芳、江彩霞、周劉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武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欽源、沈宗欽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陳柏宏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黃嘉南、周佳選、馮文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朝光、鍾葦怡、陳俐吟、林殷正、黃國宸為候補檢察官。
任命魏偕峯、胡晟榮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
任命陳鈞瑋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
特派詹中原為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
任命賴瑩瑩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韓忠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嘉義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趙秋瀛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嘉義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楊建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董順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張明晏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明諭為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課長,林錫國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科長。
任命黃儉忠、陳昶璋、黃子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家平、林志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人豪、邱光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照煒、喬仁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邦豪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林靜梅、卓立婷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華奕超為法官。
任命白承育、陳紹瑜、吳智勝、許品逸、陳志峯為候補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