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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11月04日
號次:第721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3日
特任鄭玉山為最高法院院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
任命陳正輝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羅群穆為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王瑞卿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妙珍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許淑娥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曾春美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林永福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程俊為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胡流宗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盧春田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楊皓如、蔡瓊華、詹亦淮、林芮芳、林淑惠、林汶德、謝旻桓、陳家玉、黃慕儀、沈燕敏、王稚絜、謝明翰、潘祖德、陳亭汝、張凱傑、白瀞文、黃馨儀、吳姿燕、蘇凱詩、賴宇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穎、曾輝宗、陳靜華、劉亞晉、劉于霈、王烜銘、陸怡翔、張育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姿杏、李慶憲、謝坤龍、葉倉賓、邱奕傑、王嘉伶、吳宥儀、陳昭玲、劉聖文、邱玉樺、雷中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碧玲、王名弘、施宣航、張詩韻、林佳穎、黃思瑜、葉書瑜、林哲弘、陳靜茹、姚吟梅、蘇英琪、江睿之、蔡維雅、呂采徽、林漢龍、王哲偉、柯雅婷、林家誼、譚欣瑜、郭晉妤、張芷寧、王嘉鈴、楊涵婷、郭千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致潔、楊婉惇、李汶珊、張雅嵐、張景雯、洪晨銘、陳明興、周旻誼、吳奇璋、楊雅琪、陳宥慧、賴品喬、洪健育、邱致瑋、吳思宏、蔡雨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真福、陳俞樺、馬子評、呂岳璁、蕭芳佳、莊品豪、張瓊云、蔡宜娟、劉士禎、簡渝倩、謝明修、莊燿任、張子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璧輝、林修毅、張家哲、賴欽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宏曄、賴佳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喬舒、郭淑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陽文欣、翁欽暉、王智弘、林怡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彥陞、曾淑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秉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妙丹、蘇月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7日
任命李雅晶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郭豊鈐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阮清華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王若蘭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組長,賴金喜、張世棟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陳木榮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副組長,林清和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呂榮東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室主任,吳立勳、黃仲臺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宋汝堯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徐仁達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組長,廖超祥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潘麗玉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葉俊弘、李文華、張耀云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張木村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黃宋龍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翁啟仁、劉國勝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盧振茂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呂添資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陳文誠、鍾朝彪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
任命柯今尉、呂虹霖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朱俊彰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趙由靖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劉佩卿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主任,陳惠娟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龔進福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段繼開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謝宜璋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崴、于國慶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逸凡、詹益僖、翁寬碩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國璋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許茂吉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高千雲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蔡景裕為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林文宗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
任命范德安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秉沅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蔡孟礽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邵嘉生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商牧群為交通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詹文欽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惠敏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佳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葉秋滿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徐煇妃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場長。
任命桂業勤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李婉倩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江增彬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莊士勳、陳畊麗、宋玉珍、徐如賓、徐耀浤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鄭永銘、謝慧娟、高偉峯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徐嘉臨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張怒潮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鴻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郭濬溪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朱維忠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國屏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當賢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投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鐵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呂媽定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涂承澤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謝燕僖為高雄榮民總醫院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朱美櫻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金焜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黃瀝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獻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松春、郭祐戩、胡鴻江、鄭家瑋、廖韻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韋君、劉士睿、蘇筱喻、李尚銘、郭怡萍、黃育珊、劉心、陳心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正偉、林樞衡、梁勝雄、蔡述玟、王國偉、林麗婷、方凱立、雷棋、游世豪、李宗澤、黃智弘、謝豐、姜國正、黃名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惠瑜、許義旻、翁彩綺、陳彥君、林大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思賢、柯典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丹容、簡毓樂、蕭鈺霏、李俊佑、林禹任、蔡博雅、蔡政杰、吳以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芝菁、陳映秀、王淑玲、蔡宜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筱薔、楊巧如、王昱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歆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清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莞儀、周昇昌、賴秋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盈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書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嚴芳益、藍珮菱、黃鈺婷、林彥伶、張瑜庭、陳思妤、吳敏嘉、辜婉瑄、嚴智瀚、孫明瑜、高嘉蔚、施佳儀、張艾儒、許雅評、宋芷涵、曾宜婷、蕭政旭、曾瑋君、趙桓健、劉偉丞、盧建忠、林姵萱、吳啓彰、陳之婷、范雅閔、詹宜芳、林虹均、柯玟樺、梁耀云、鄭焜鴻、洪佳琪、王振宇、黃勝輝、黃秋雯、張素陵、許雅雲、周靖軒、程莉婷、洪崇瑋、湯詠珍、王培芳、楊雅惠、陳欣怡、洪雋典、傅瀚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寗、戴志強、簡志偉、傅郁甄、黃政偉、花起貴、劉明喬、張瀚中、姚亦庭、趙正棻、謝玉宸、邱怡瑄、劉貞瑜、郭宗翰、宋偉彰、吳旻純、傅卉棋、呂莞婷、辛盈盈、徐維、邱創斌、劉義聖、曾彥翔、劉信宏、陳月明、莊國均、陳孟君、朱婕瑀、張孟倫、李政穎、李承儒、許瑛倫、賴儷方、林郁傑、江崑輝、曾曉菁、林皇羽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林皇傑、任文忠、劉一民、宋國康、鄭豪華、郭俊丁、宋緯勝、蘇彥騰、蕭惟巍、陳映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聶眾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粟威穆、曾士哲、蔡景聖、李安蕣、謝志偉、黃孟珊為檢察官。
任命林怡秀、林春鈴、吳冠霆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呂美玲、高瑞聰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7日
任命林漢堂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施明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9日
國防部副部長空軍二級上將劉震武已准退伍;國防大學校長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國防部總督察長室總督察長空軍中將吳萬教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空軍中將吳萬教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為國防部副部長,空軍二級上將吳萬教為國防大學校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4年11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國防部部長 高廣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