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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4年08月19日
號次:第720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8月11日
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8900號
前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前立法委員高忠信,敏練慈愷,思慮恂達。少歲境遇困蹇,砥礪自振,勤奮操持;因緣得沐前修啟蒙,孜孜矻矻,靈潤經典。歷任臺北市道教會理事長暨義勇消防總隊總隊長、中華道教總會理事長、中正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董事長等職,平素投身公共事務,踐履自然人文關懷。尤以出任臺北市指南宮主任委員,悉心恢弘宗教奧旨,踐履協濟利人志業;擴建殿宇園區景觀,推展植栽環保公益,康濟施惠,恭桑敬梓;前瞻遠識,覃思日新。復草創中華道教學院,涵濡沾溉,陶育啟迪,允為華人社會培植道教專才魁首。嗣膺選立法委員、國民大會代表,暢申基層民意需求,審議民生預算法案;參與總統直選修憲,廢除國代職權實務,排解折衝,竭智宣誠;藎籌紓策,獻替多所。爰應聘總統府國策顧問,諮諏建言,廊廟有聲;曾當選好人好事代表暨模範父親等殊榮。綜其生平,逾六十載弘道淑世-卓行厚德,越半世紀服務信眾-居仁由義,宿望嘉猷,揚芬矜式。遽聞溘然長辭,悼惜良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