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1803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7月29日
號次:第720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特派伍錦霖為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特派浦忠成為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特派謝秀能為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4年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任命丁仁方、巴奈.母路、王高成、朱蓓蕾、余小云、何旭苓、吳威志、林恒志、洪文玲、紀俊臣、胡祖慶、陳淳文、陳媛英、隋杜卿、黃一峯、黃國鐘、項靖、楊永年、楊鈞池、葉毓蘭、廖舜右為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任命黃三桂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7月16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外交部政務次長高振群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高振群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7月25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侯平福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
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孫大成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已准辭職,考選部政務次長邱華君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邱華君為考選部部長。
任命謝連參為考選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
國家安全局局長李翔宙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楊國強為國家安全局局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7月24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
任命林秋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張彬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忠恕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繆自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建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泰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延芳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陳寶屏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岡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張健群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郭豫臨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
任命董靜芬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何金樑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劉格倫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林啟村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
任命王瑞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德維、沈鳳萍、涂耀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郁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曉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