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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7月01日
號次:第720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
特任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為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
任命方定安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煌城為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榮成為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蘇瑞文、簡哲宏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蘇丁福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馮兆麟為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簡任第十職等大隊長,呂春萍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鄭瑞成為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洪玉玲為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蘇琬絢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順全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王崑源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詹益欽為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童金水為彰化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蘇南薰、許子珞、江泓銓、林心怡、章亦誠、林娟年、區育銓、毛雅思、劉國著、黃曉芳、謝怡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順彬、謝悅珍、沈璟婷、林言蓁、林宗憲、唐興盛、洪曉筑、黃芷庭、王美蓉、吳俊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瓊珊、張家霖、劉建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君、李展其、倪宇亭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沈聲耀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
任命羅晧瑜、潘建霖、林君霖、林俊延、林偉廷、林志鴻、蔡宗吉、曾皎晉、林建銘、李文靖、黃鴻政、朱宇凡、陳佳苗、蔡瑞達、鄭仁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峻華、林宗龍、吳政遠、黃俊凱、陳彥宏、黃譯緯、賴家賢、鄧兆宏、李益利、許振維、莊翌琳、林育良、廖進興、李幸航、鄭翰隆、張右運、林漢龍、莊耿維、林俊宏、蔡坤修、施博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任命詹德樞、林秉勳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興春、唐敏耀、謝文忠、鐘景琨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莫天虎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張素紅、李臨鳳、施明德、陳素欗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琪、何榮村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楊聰福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胡景富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佳鴻、谷巧英、張亞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呂惠璇、黃念祖、黃泰謀、黃裕峰、呂炳舜、左雅玲、廖文哲、張進旺、翁永輝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盈興為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程桂薌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組長,宋汝堯、曾溫亮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黃國珍、劉芳祝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蘇淑貞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葉延芳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蕭振峰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黃月麗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馬湘萍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王慧秋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志明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蔣炳牧、蘇中山、郭瑞華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吳伯文、顧取隆、陳天佑、熊鵬飛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黃廸熹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長明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蔡清祥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院長。
任命王佳玉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達生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志清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洪信彰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高育麟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洪忠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何昇龍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廖讚豐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佳真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志儒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天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鍾彥彬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金筱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孫飛虹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林楹棟、賈重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廖本堡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王少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吳永傑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孫定華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陳皇綿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李偉強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張明珠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俊科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美玲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尤明芳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
任命李宸宇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佩蓉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派何松原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蔡政偉、王伶君、蔡金龍、康敏男、張修碩、廖于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憲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悅承、王建程、吳思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俊安、蔡効昂、侯慧琪、黃雪玲、洪國城、曾旭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小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欽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鶴鐘、蕭婉玲、李明美、林志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文德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楊秀蘭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傅曉瑄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任命林鴻鈞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思叡、陳志明、沈煌昌、楊貴宇、戴威武、賴明輝、王嘉湶、盧建安、陳叶麟、林進祥、賴明亮、曾裕星、詹博傑、林清祥、陳正利、蔡一弘、方建智、邱俊龍、石力宇、張進冬、林建宏、周展宇、陳育嶙、孫國智、盧慶鴻、吳玟叡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任命陳譽馨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派林文祺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啟禎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孝軍為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鄭中堅為臺中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福成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陳琳樺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吳曉雲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唐愷均、李欣潔、陳珮語、廖漢章、施智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文彬、陳永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威良、蘇豐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德浚、管雅毓、張英媖、謝易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舒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柏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琪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玫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楓、潘俊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純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小芬、盧方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史曼君、吳倩如、王瑞瀅、洪婌瑜、魏文梵、黃永忠、羅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明昌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任命陳俊吉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邱俊亞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唐暉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益隆、陳建宏、邱裕峯、林宗甫、柯承宏、陳孟彥、林家賓、許育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