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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5733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6月24日 號次:第719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

  任命陳建佑、沈大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高黃霖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方怡丹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吉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
  任命姜祖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隊長,張乃仁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美華、邱秀香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鴻文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寶卿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瑞盈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喬凌寰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邵耀祖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中科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陳錫欽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郭冬瑞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黃素惠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戴文堅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瓊文為司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林吉輝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邱廷中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李錦松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初亞南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劉馨棽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張大光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
  任命王秀鳳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
  任命劉先珉、李興竹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張占奎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王世庚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秦金陵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史台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鄧海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潘博豪、周志中、游君耀、陳寶民、張扶陽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歐樂君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劉邦榮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派戚謹文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派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顏子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儒林、李正璿、童楙勛、丁珕、詹螢姍、李梓靖、楊弘偉、黃鏵鋒、江采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麗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奕仁、吳焦平、郭國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

  任命吳宏碩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張維銓為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潘綉英為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力城、林映佐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徐儷文為駐丹麥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章計平為駐聖露西亞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林錦蓮為駐駐芬蘭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李光章為駐荷蘭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王明朝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盧焜鑫為財政部關務署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王若蘭、吳挺海、徐文海、葉如茵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吳立勳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徐仁達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室主任,余清俊、陳依財、施能榮、郭豊鈴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林香蘭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韓景華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翟新聞、鄭錦德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曾清煙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沈榮詳、黃仲臺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周順然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術監關務長,李水利、顏國斌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善助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程金安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盧振茂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陳文誠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李泊言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王承先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許麗娟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育群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簡任第十二職等臺長,張素娟為國立臺灣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趙秀真為國立清華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明華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素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邦樑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謝榮盛為法務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施良波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楊又銘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洪培根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王玲立為最高法院檢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徐修元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瓊玉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潘禎哲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黃安濤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金玉珍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施貞仰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楊玉玟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曾素香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秀、鄒求強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淑滿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林輝宏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官嘉明、蘇永富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劉建中為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魏茂銹為桃園市政府水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耿彥偉為桃園市政府水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余聯興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余國振、徐素琚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邱蓬新為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劉蓬期為南投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梁景聰為南投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綱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田家樂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基隆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佳萱、胡家瑜、林弘崧、王文助、黃家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國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旻儒、林柏浩、楊淑靜、林芳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崇文、陳韋文、張馨之、林儷文、蔡小惠、陳思螢、張梅瑛、廖瑞涓、何淑芳、彭琳、林欣怡、陳安娜、李慧貞、陳資潔、孫啟中、邱靖宸、陳奕萱、黃官忠、黃文隆、劉山楠、陳韋光、吳俊德、曾秋香、黃鳳儀、林曉筠、莫傳英、王佳惠、盧純維、藍淑芬、吳玉玲、王郁婷、黃世達、陳彥錞、李惠雪、夏斌強、朱建欣、陳奕庭、何菁華、周珮瑩、林淑儀、徐英豪、江惠美、吳珊珊、張碩文、林志信、謝素珍、李儀鳳、廖碧芬、陳麗秀、紀慧禎、林道榕、姚豌甄、劉瑋玲、蕭秋容、陳彥君、王琳祿、張麗玉、劉琛文、曾麗娟、吳華卿、郭智仁、高嫺庭、王金清、陳淑芬、吳慧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亭穎、黃碧偉、賴旗美、嚴美玲、葉美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明茹、曾士青、楊世鈺、李智惠、陳映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玉珍、王群越、許廷印、許鵑、陳宗儀、黃友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玉如、張銘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維鈴、劉戎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曉雲、陳宜傑、洪正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瑜傳、黃建綸、翁維辰、楊士平、林進益、廖俊凱、李靜平、林函融、羅靖閔、黃怡瑾、吳丞偉、呂耀如、詹庭皓、李立偉、薛慈惠、林瑋甄、王佳玲、李憲宗、陳瑞龍、巫宗祐、何季陵、蕭令宜、蘇瑜婷、賴曉瑩、張綵紓、李婉瑜、石政怡、黃建勳、林坤玉、吳彩瑄、呂岫凌、林昀萱、黃瑞蓮、林高安、林育卉、詹元佑、歐文皇、許家榮、林嘉進、方俊瑋、沈智民、林展瑋、張瑋玲、翁國民、林芮安、王麗惠、謝銘堂、林正順、邱光松、吳耀敏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勇嘉、陳圳德、郭尚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哲逵、鍾明瑾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王昱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輝煌為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金塗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周章欽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宏達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溫祖德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

  任命蔡義猛為警監一階警察官,許永生、江振茂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甘博倫、邱致崴、古子毅、周浚鋒、廖崇志、劉士銘、劉志銘、邵中星、林憲詳、余青峰、柳泳誠、陳昆皇、劉嘉富、陳家偉、陳一誠、陳建勳、易湘泉、蘇春智、林泰安、黎大正、高怡馨、林映秀、李鳳玲、邱淑芬、黃茂雄、廖元益、曾怡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湯中一、莊茗璋、林偉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胡正邦、林彥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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