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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5月20日 號次:第719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

  特派周萬來為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典試委員長,李選為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

  特派陳皎眉為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

  任命李錦榮為內政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朝舜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嘉宏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許文龍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王榮進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陳繼鳴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吳鳳英為內政部移民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耀良、蘇晉弘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沈志嚴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明娟、蔡青蓉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曾文湞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藍庭芬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陳國璋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謝連吉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術監關務長。
  任命郭樹英為教育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義榮為國立空中大學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孔文為國立聯合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世志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巫滿盈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賴政榮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俊超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佳慧、施雅儀、張瑞容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劉真伶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兼科長,林聰仁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清祺、陳麒文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兼科長,王德博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
  任命周運泓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史春華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郭林堯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中興、陳昌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宜謙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朱慶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黃怡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林旭宏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張雍敏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徐大光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衛生福利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褚幼濤為衛生福利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啟明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柯玉芬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寶國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林宇旋、羅素英、陳妙心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黃志韜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劉烱方、沈長在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秋月為文化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信惠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潘舜昀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楊秀玉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許茂新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江增彬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嘉魁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楊樹治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隊長 ,陳鵬仁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廖靜芝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林進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陳喜恩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楊正南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
  任命董群益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雅玫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蔡富雄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梁溫馨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良瑩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葉義生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陳小華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程谷川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蔡麗敏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蘇鴻吉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公設辯護人,丁經岳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張聰耀、陳昌全、楊肇煌、朱曼如、邱燦興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楊一芳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兼副廳長,劉明源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楊明輝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張國欽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劉孟栩、張豈源、葉俊良、陳怡君、陳伯彥、沈介崇、蘇培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秋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天鵬、郭春昌、陳明生、吳建翰、李俊賢、侯文森、龔偉傑、黃重勝、王振宇、黃宇姳、林秀玲、岳惠芳、王美鳳、吳怡瑩、曾美華、陳淑娥、陳雯雯、林靜慧、周英紅、許芳凌、趙幼君、鄧百純、陸素玲、徐意婷、林巧玉、廖利菁、張育豪、吳惠如、江琬瑜、陳雯荃、余麗琴、石晴文、賴美秀、上官琡依、蘇昭陵、翁足美、許嘉真、鐘志哲、顏鳴、王安芬、張靖宇、韓雨生、何秉澔、王振融、王淑芬、陳百合、林蕙君、魏瑛玫、江秋琴、林孟緹、詹惠芳、吳慧芬、林冠娟、林芷芳、簡鈺青、容沛涵、曾瓅葶、李淑萍、高雅慧、賴素玲、林春美、游秀蘭、游珮萱、葉貞憶、顏郁婷、黃慧茹、陳尚祺、黃秀媚、楊代文、陳彩凰、李曉萍、林麗珠、粘瓊文、張淑丰、楊巧伶、蔡鳳嬌、翁明雪、陳秀端、葉佩瑄、李金龍、郭寶華、王玉帶、張佑仲、陳秀伶、張麗霜、簡敏珊、蕭秀緞、郝瑾瑜、林惠茹、曹守仁、劉嚴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眉萱、胡毓萍、徐美玲、柯志嶸、陳麗琴、葉芝廷、林茹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孟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瑎、陳維聆、葉宜泰、謝宗原、林依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筱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昀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端祥、劉承霖、許維、蘇頤中、林珮筠、江崇慶、廖怡惠、黃妍齡、沈玉愈、謝宗廷、林鈺晶、陳承暄、劉新平、張桂芳、許志正、林祺訓、李安傑、鍾仁哲、胡惠珍、林欽駿、陳帛佑、徐尉鈞、王秀文、吳俊緯、劉宇秦、許烱章、李俊傑、黃瑜君、陳宛琳、黃建元、陳雅雯、李信輝、王成瑜、賴彥廷、李繁中、陳奕潤、林玉婷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謝文貴、林邏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羅至中、吳玉伯、粘哲瑋、陳怡君、陳贊文、陳育峯、劉建宏、吳博智、羅竣文、林雋崴、陳毅銘、王文君、林岳、曾國維、徐銘聰、吳峰賓、楊佳蓉、蔡侑良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廖佳幸、李育菁、葉俊杰、黃聖傑、袁倫彬、張志成、譚澤全、黃國峰、詹照明、徐啟隆、鍾日皥、陳振盛、杜家宜、高銘徽、王泉傳、謝豐旭、汪承漢、劉瑋祥、黃琪皎、楊凱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進榮為檢察官。
  任命姜仁脩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任命羅立德、張宇葭、葉藍鸚、謝昀璉、陳雯珊、林玉蕙、蔡羽玄、許婉芳、陳怡先、陳威宏、劉怡孜、劉育琳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

  任命黃永志為警監四階警察官,陳永利、蔡蒼柏、劉柏良為警監二階警察官,蔡耀坤、方仰寧、周幼偉、楊春鈞、廖美鈴、李禎琨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羅弘熙、蔡勝利為警監四階警察官,楊紋寧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劉啓煌、王威然、劉又誠、林柏諺、鄧騏、林宏、呂明龍、李欣芃、謝弦樵、洪紹祐、張竣堡、李喬芸、何孟築、林偉民、王慈雲、何承、吳勝繙、盧品翰、顏楠章、韓佳宸、張光復、陳俊吉、艾榮華、黃裕勝、林逢源、梁雅晨、吳蕙玲、吳政碩、張裕忠、楊峻騰、張力仁、林鼎峰、施承克、林廷翰、蔡佳雯、盧俁智、卓家緯、張立群、魏鴻凱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14日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張大同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14日

  特任張大同為駐新加坡大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