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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4月22日 號次:第719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0日

  任命李賢基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劉克正為內政部消防署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侯雅文、顏麗鳳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吳淑金、陳火俊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張廷駿、郭豊鈴、黃仲臺、黃福添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程寶華、楊玉珠、林香蘭、施耀甲、林志茂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黃銘章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張淑貞、黃鉅昌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黃河源、翁耀南、賴義隆、盧振茂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許珊蓉、葉信村、劉明超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玲玲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鄒宇新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胡貝蒂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蕭振榮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張銘斌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執行秘書,李炎任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柯建興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天賜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
  任命彭德明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耆誠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黃錦儀、劉秀玲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尤舜仁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游勝璋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國聖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春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晉倫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王相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李世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邱建發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萬基、劉燕玲、童政彰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中榮、郭文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志福、李潤民、陳國屏、張漢卿、張海南、牟崇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羅貽翔、厲以剛、洪龍華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呂嘉凱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王德本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美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金筱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宋麗茹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淑娟、戴美英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陳梅英、康江良、蘇文樹、鍾美娟、梅家瑗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許嘉琳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黃國華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葉寧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蔡炳煌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黃惠琴、陳桂春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吳秋香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湯文琦為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許敏松為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貴華為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王允宸為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邱品方為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意驊為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委員,陳茹文為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閻俊如為桃園市政府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賢祥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先琪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郭承泉為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文君為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梁秀珠為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田瑋為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至敏為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日龍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正雄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劉振誠為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江志成為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政良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白智榮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瑞呈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蔡奇昆為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施維明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淑芳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榮慶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世忠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鄧愛華、楊仁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中文、賴昱光、林誼芳、李福源、余富敏、張芷瑜、蘭芳德、陳昭吉、顏韋菱、楊家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淑華、岳文玲、陳香夷、顏立志、李奇愛、王秀雲、孫玉昀、何榮祥、劉瑞華、潘怡靜、游麗芬、陳益豐、陳銘志、孫美月、楊舒琳、劉梅、余聰銘、李孟美、張演煌、黃孔良、席容、楊雅君、鄭弘、林曉珮、邱世豪、陳敬文、陳文旻、沈孟嬌、張育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文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偉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嘉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孟桓、江俊毅、張玉晏、江守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凱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健忠、劉育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佩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象洋、許書芬、張馨尹、張瑞紋、陳芳艷、張淑娟、賴虹文、鄭湘怡、張世棟、連玉萍、林佳吟、劉芳祝、丁國貞、蔡佳靜、林采蓁、王舉正、黃蓮萍、黃漢銘、蔡宜真、陳柏含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林永堂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江振源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0日

  任命鄭明忠為警監三階警察官,王慶麟為警監二階警察官,吳耀南、林泰裕、謝玉麟、陳武康、趙瑞華、宋政雄、王敏吾、吳麗珍、江碧煌、林新發、林鉅泩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呂季紜、許涵舜、蔡宜君、張雅雯、許燦鴻、洪國棟、桑思涵、邱靖宸、曾冠文、林洸霆、林弘晏、林志勳、賴聖傑、黃顯超、余芳毓、呂良德、林宜君、蔡季龍、李建興、吳俊緯、林建佑、邱昶樺、蔡騏宇、張啟原、李誠之、陽世國、杜嘉慶、楊方宜、羅振文、賴嘉賢、林益豐、洪文治、陳家慶、陳奕鈞、吳世紘、喬慧安、張簡承欣、劉紹銘、黃上驊、王怡瓔、黃宜湘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藍御禎、陳威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

  駐法國大使呂慶龍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陸小榮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

  特任陸小榮為駐捷克大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5日

  特派周玉山為10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5日

  任命康世鑫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顏嘉玫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彭家慶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阮清華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黃寶慧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陳長庚、蘇淑貞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林子平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財政部關務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秘書,徐世通為財政部關務署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柯偉宏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黃兆祥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王允文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江衍範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黃士峰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武曉霞、陳素芬、楊淑華、朱俊彰、傅瑋瑋、許慧卿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邱怡璋為教育部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顯政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宇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正吉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泰明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許錫儀為交通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兼副處長,陳賓權、謝界田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范植谷為交通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派張偉能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林孚昌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李仲辰、黃維琛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廖為仁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厚誠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黃國裕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燕菲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雲安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嘉偉、吳月萍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威廷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靜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崇斌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林靜玟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宋宜敏、陳寶屏、林火土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廖作鑫為臺中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文熙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陳尤佳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洪淑華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馬紹章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莊瓊林為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
  任命王沛詞、李少勻、張帆如、林仰望、呂志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亞芳、李健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柏璋、李仁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勝杭、董崇豪、陳季薰、陳臻琳、茆育佳、溫秀珠、葉素妃、藍淑靜、吳惠玲、彭泟滫、林秀襄、丁鴻琦、丁郁芬、劉芳青、郭奇明、連萬城、郭玠秀、朱玉蘭、陳睿軒、朱雪梅、魏宗芳、鄭淑敏、史琬菁、黃蘭雅、李家瑩、吳芳定、黃文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宇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鈴芬、鄭雅文、陳怡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琇雲、莊越雯、蔡文興、熊名煒、余錫威、邱信凱、蔡昆樺、沈裕斌、施達偉、陳韋、盧奐聿、李佳宜、洪綺雯、林亭樂、吳湘汝、翁慈韓、羅宇翔、鄭君平、劉建利、賴東彥、蔣宛菁、溫曜銘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5日

  任命廖訓誠、莊勝雄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鄭有竣、黃志翔、張俐平、曹恆鳴、蕭仁豪、姚志翰、范瑄文、許晉嘉、許惟亮、李孟翰、程柏豪、白向煒、廖承剛、謝元升、盧冠仁、江奕賢、陳浩宇、周妤柔、駱韋均、邱志賢、潘證全、柯明宗、劉怡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

  特派詹中原為10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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