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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4月08日
號次:第718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
任命許瑞浩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孫明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徐森彥、傅桂霖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連榮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君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任命蕭志豪、李金福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黃漢松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局長。
任命顏國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景南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李錫東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瑞榮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吳家興為客家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英斌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洪勝堯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許靜江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楊育純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張禮棟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黃世祺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廖曼利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奕卉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蘇純淑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藍維宗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林正隆為司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吳政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俊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昱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川億、藍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盈貞、李俊霖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
任命蘇律輔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3月30日
任命沈錦燦為總統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立功為行政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連錦漳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黃悅茵為內政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蔡嘉哲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曉鈴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楊金枝、陳正啟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楊崇悟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王亮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三職等關務監署長。
任命韓春樹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劉源明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王春成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許麗娟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孫慧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永達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中心主任。
任命黃瀞萱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國塘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逸偵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羅光孏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周國棟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組長,許金龍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林全能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洪念慈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沈淑賢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耆誠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昌邦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志銘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葉良琪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進峯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侯松延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沈文麗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朱砡瑩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梁永斐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曾東澤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許增如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殷慧婷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鄭秀絨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福長為行政院主計總處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廣明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郭秩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蘇台齡、古道中、陳靜如、程春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化宇、江榮坤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進興、張怒潮、游海屏、張志範、錢景瑜、林秋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桂美、王湘君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范福平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健群、高懷興、楊長政、劉遠忠、蕭天流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宋海笙、施慧敏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凱平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鍾彥彬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嚴俊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黃景鐘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培智、王郁文、林家德、吳錦裕、徐耀東、吳志宏、曹正熙、葛復光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施俊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董好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簡俊發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鄭明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陳國任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尤明芳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張聰耀、張國清、楊肇煌、何玟瑢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
任命蘇麗瓊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
任命黃碧玉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王德昀為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莊榮哲為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李賢義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倪世齡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葉俊傑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志鴻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周崇琦為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陳有政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張文志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陳榮雄為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潘政儀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簡美玲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江培根為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王源鍾、林琦瑜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芯榆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劉燦慶為嘉義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國洲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王建源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周錫福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張龍德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炳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筱靖、陳仲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中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文貴、戴才富、唐菡徽、何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承錫、胡端平、烏惟揚、黃彥騰、馮哲銘、柯美如、林秀峰、楊倩如、王蓉美、陳季庭、李偉銘、陳美慧、石佳燁、蕭家雯、林志禎、黃曦琴、黃詩晴、徐婉茹、葉宥亨、林哲良、李昇霖、曾鈺勝、楊慧雯、江宥萱、鄭曉華、藍錦緞、黃郁涵、張家慈、謝黃曳、蕭霽楓、張景盛、李筱琪、劉獻文、詹婉筠、葉兆晏、陳建榮、王依仁、高欣妤、李幸芳、許綉楡、林筱琳、陳孟暄、李玟慧、顏郡姸、蔡家羚、饒恕、鄭建裕、戴嘉賢、林恭安、邱俞甄、謝友翔、陳續文、李岳穎、蔡欣紘、張瓊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省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黎子庭、黎釆芳、陳伊婷、蔣良臣、廖建堯、林哲慶、張中耀、吳培福、周昕緯、黃宗欽、李明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晉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傲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正德、周秀玉、黃惠秋、盧芳瑩、張慧如、李玥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孟鴻、王惠靜、李建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鈴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偉、洪金滿、陳明鳳、陳宜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玲伊、歐自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鞠鴻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伊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俐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雲弘、李家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許美琍、陳惠琳、王毓慶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3月30日
任命阮清陽、陳福榮為警監二階警察官,陳金陵、王毓綱、沈忠益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杜世唯、陳裔欣、張志偉、黃育偉、林勇維、何緯博、松曉成、蔣文仁、曾偉豪、葉澄、詹明璋、上官漢宇、謝鎮光、王彧宏、李鑑勳、曾胤傑、吳嘉瑋、吳佳鴻、陳信達、蔡育憲、李俊彥、榮柏毓、陳雅婷、邱偉婷、鍾銘輝、翁子禔、李彥諶、嚴亭筑、張俞婷、蔡羿平、游書昀、郭韋利、劉德成、張銘傑、陳靖雯、宋信興、翁嘉壕、許百覲、張又仁、吳慶男、王敏、王美惠、陳秋葦、張佳振、余錦昌、曹森益、黃炯綸、蘇文炎、徐國禎、張仲凱、程嘉慶、陳奕熙、李琦美、馬素明、王慕儒、林威進、孫明仁、鄭漢琳、莊川鋒、林明慧、周展鵬、尤仁財、信明輝、陳凱期、陳鴻中、邱敬棠、周怡廷、黃翊豪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世豪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江怡儒、劉富元、凃俊宇、邱智輝、王信斌、曾誌誼、楊清華、莊士儀、鄭勝彰、嚴宇宏、廖啟良、林禾順、呂正文、黃致瑋、黃思樺、楊承儒、劉家傑、黃欽賢、沈育儒、高莨凱、蘇志軒、吳秉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仁政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弘訓、陳偉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尊文、鄭建國、林志長、林宏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朝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
任命林麗玉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游適銘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郭國塏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哲揚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康秋桂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范姜坤火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國峰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王聖文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勝松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陳淵泉為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江志成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蔡宗雄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陳昌黎、陳俊龍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進雄、高明慧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林金坤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吳黎明為新北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邱乾國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李印欽為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爾敏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許永穆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黃志明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張恩成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楊文科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邱世昌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林聰吉為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簡青松為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江慧卿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田家樂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冠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禹任、周椀棋、劉豪聖、黃肅惠、林秀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郁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勝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宗銓、顏秀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華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瑞、胡勝凱、楊佾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佑娟、陳趙祥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
任命康哲寅、賴筱儒、陳昶維、陳彥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胡桓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其哲、余冠賢、許森榮、林忠輝、顏千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顧家瑀、江尚孺、吳政磬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永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安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施暐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游翔盛、楊緯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莊志鴻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