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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3月11日
號次:第718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3月2日
特派黃錦堂為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3月2日
任命蘇麗瓊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陳譽馨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游淑眞為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陳惠琪為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廖文卿為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林耀長為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黃晴曉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施純福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嘉和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文志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韓榮華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陳雅芬為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顏永坤為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沈慧虹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金哲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崇傑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張元厚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羅淑圓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游梅子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曹劍秋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蔡流冰為金門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長青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宋振睿、梁秋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凱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燕、呂秀娟、伍廷莉、孔德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亭君、陳文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怡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瑞益、陳慧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景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俊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嵊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立品、賴彥廷、鍾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3月4日
特任陳永康為國防部副部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4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