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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2月04日 號次:第717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3日

  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文化部政務次長洪孟啟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顏鴻森為行政院政務委員,簡太郎為行政院秘書長。
  特任陳建宇為交通部部長,洪孟啟為文化部部長,徐爵民為科技部部長。
  任命徐中雄為行政院副秘書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海軍二級上將高廣圻已准退伍,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

  國防部部長嚴明,國防部副部長夏立言已准辭職;國防部副部長陸軍二級上將邱國正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高廣圻為國防部部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

  任命王玨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周玲玲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陳怡任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蔡日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林宗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秀英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蔡炳煌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德仁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賴淑華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柯慶忠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諶錫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巫宗仁為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賴俊達為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陳彼得、高明慧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世峰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徐仙卿為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鄧進權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方炳坤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服賜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魏瑞伸為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詹文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長展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邱乾國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姚志旺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德惠、林錦師、吳進書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高真健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金增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王成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明儒、陳雅婷、金保宏、鄭為珊、陳俊志、高懿柏、李慧蘭、劉慕慈、林瑞馨、王淑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丰彥、范相堯、蕭素文、楊奕龍、潘涵筠、江敬婷、黃健城、游于穎、林玉樹、劉家如、陳曉函、黃心楹、王季妍、沈東玫、李星瑩、劉韻涵、卓統偉、柯治宇、許和倫、蘇志軒、許韶珍、詹雅婷、黃浩烈、陳世宏、王婉綺、曹家豪、郭恆志、蘇怡萍、陳舒亦、伍育麟、吳奇峰、高欣瑜、吳祐綺、謝佩芳、蔡芸佳、陳瑤婷、齊心沛、郭亭均、黃舒宜、石友馨、林慧玲、曹文俊、陳宛君、陳品辰、鄧湘安、吳孟臻、鄭育玲、施藺娟、廖柏丞、吳芝穎、蕭諭瑋、李之琦、丁友苙、楊錚錦、黃孝慈、陳潔如、莊永佳、杜瑋苓、許博閔、陳治仁、許柔恩、陳怡婷、黃琨淞、周育如、洪千喻、張懿萱、張順宇、李怡伶、呂英澤、胡瑋靖、劉瑞青、顏若亞、吳健良、韓光蓉、尤漢翔、彭倩雯、蔡惠真、陳王俊、蔡杰廷、盧文情、顏碩廷、劉雅平、陳韋宏、劉沐青、阮佳萱、王永忱、初明、張秉洋、許之威、鄧珍蘭、張一心、蘇冠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文婷、陳德懿、柯智元、范文川、傅致翔、施俞如、陳映蓉、賴祈汎、陳俊佑、藍春滿、吳小鳳、陳昱安、康益維、鄭碧蓮、溫勝群、彭千瑛、廖御凱、劉育綺、蘇文琪、吳憶姍、曹雅暄、黃斐萱、孫佩沂、李菁菁、吳侃庭、藍榕鋗、賴承毅、周欣瑩、謝欣皓、陳勇儒、賴雅雯、蔣翠玲、陳怡潔、游家旻、王詩婷、許豪修、廖郁筑、黃瓊慧、陳秉獻、張嵐欣、王雅足、林海嫣、張正憲、趙汝婕、李宜臻、方國同、洪健昌、盧冠男、林威鐘、郭宗憲、陳志岳、曾君傑、嚴仕函、陳柏廷、陳姿伶、林庭玉、陳怡如、黃珮雯、謝雪君、李佳雲、黃俊維、陳遠宜、陳惠雅、郭俊男、林菀宣、謝義彥、方雅薏、楊志偉、石佳玉、鄭名凱、郭韋翔、陳炳達、蘇俊全、黃郁芩、江芳瑜、石仲維、劉國聖、徐詩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孟慈、李銘豪、蔡欣茹、陳炳志、江佳家、陳宣治、洪志岳、李菊梅、黃美珺、何忠龍、盧元裕、許智誠、江季臻、柯文卉、林竽蓁、蘇心如、陳愛蜜、楊道函、陳正偉、陳曉芳、謝函融、胡力人、邱柄棋、曹智堯、郭芳琳、張婉瑩、陳政宏、蕭凱任、蔣艾棋、廖秋茹、林煒喬、林京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怡瑾、李芳儀、沈祐筠、洪慧如、王姿懿、張睿成、陳盈蓁、王培維、蘇信融、梁硯翔、吳玉梅、康爾恆、江一平、黃韻蓉、吳偲滋、陳乃慈、陳雨柳、林尚毅、莊婷茹、曾慧棻、王釋賢、嚴峻偉、楊立帆、李保憲、張琬渝、傅意涵、陳郁涵、楊士萱、陳順超、江志文、蔡毅誠、楊政霖、李貞瑩、楊美紅、鄭羽伶、林意珍、李榮祥、林立琦、吳煻霖、邱嘉玲、謝例玲、李盈穎、黃仲賢、詹家祥、黃鈺婷、潘建伶、陳柏勳、鍾文曉、郭雪梅、林佳蓉、陳昶豪、劉創喆、周安笛、謝豐禧、林宗衛、郭書廷、宋瑜華、潘慶珠、高碧霜、羅郁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淑君、謝知達、侯介中、廖國智、盧貞妤、林潔蓉、陳慶忠、黃依婷、陳素美、黃政勳、黃柏榮、楊珮絨、鍾慧親、陳慶韓、陳榮茂、李孟蓉、卓怡岑、陳隆景、林見福、魏伊晨、薛淨文、陳容鼎、盧宥佐、吳海翔、王心怡、陳姿彣、郭泊汝、蘇琪翔、梅欣容、林珮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建益、曾則斌、謝秋蘭、林若妤、張維生、林雅絃、張婉靖、林巧玲、謝佳妍、陳徐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畢佳琪、梁正賢、黃筱雯、丁貞余、林怡君、李湘茹、柯慧玲、許凱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怡欣、王宇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婉茹、吳綺盈、何佩俞、陳國政、蘇玉玲、方蓁蓁、沈怡均、詹舒琄、陳怡婷、曾雯鈴、黃秀慧、劉治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欲齊、李其樺、廖梓翔、莊偉智、蘇柏宗、陳進泓、蒲淵明、陳敬平、楊馥瑜、步岳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哲、陳怡婷、張展賓、陳俞臻、柯宥辰、王浩穰、林盈充、宋怡臻、廖怡雅、黃健覃、趙千吟、洪蕙心、賴子筠、詹子程、徐世厚、劉曉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孟瑾、江珮偵、張雅淑、吳瑞娟、蕭雅穗、曾鈺茹、劉俊佑、徐培修、王秉鈞、丁雅珠、簡銘成、李冠豪、陳惠憶、郭志成、林于新、黃梅蘭、賴宛瑜、祁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雪吟、謝琇棉、黃仕勲、蕭宇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青芬、邱琬詒、孫威弘、林怡妏、羅鈞鴻、周宥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佩赬、黃柏翰、高雅慧、吳思瑤、張瑋漢、劉羽甄、劉嘉光、梁家禎、王俊尹、劉士筠、白育瑋、李展誠、溫婉婷、陳冠霖、林惠婷、王翊強、劉凱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慧怡、林亞璇、陳虹岐、曹智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錦、彭中位、林貴成、黃弘毅、杜富元、黃泇鍀、廖容君、楊心萍、謝哲民、陳靜儀、柯文仁、蘇園淯、黎凱允、郭珒君、林于婷、陳沛君、林禎怡、陳俊龍、李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秉洋、孫揚明、林文淑、劉怡香、陳鐿元、張耀升、楊文君、洪正大、吳招蓉、周紓帆、賴沁翎、王福辰、孔智杰、林宜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俊麟、呂永仁、林芳如、黃永富、范洋達、楊翔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依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中原、李有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欽為試署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

  任命王浙陽、吳貴榮、周原禾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盈初、戴國鈞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9日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司令陸軍二級上將嚴德發,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司令空軍二級上將劉震武,國防部部本部常務次長空軍中將沈一鳴,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司令海軍二級上將陳永康,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空軍二級上將廖榮鑫,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室副參謀總長海軍中將李喜明,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副司令海軍中將蒲澤春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空軍中將沈一鳴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海軍中將李喜明、蒲澤春晉任為海軍二級上將。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嚴德發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邱國正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司令,空軍二級上將劉震武為國防部副部長,空軍二級上將沈一鳴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司令,海軍二級上將李喜明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司令,海軍二級上將蒲澤春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國防部部長 嚴 明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9日

  任命蘇進烱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俊輝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陳佩蘭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吳清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
  任命何怡明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輝壎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鄧慧儀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巫唐宏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
  任命黃新薰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吳世瑋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陳一平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謝碧蓮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美娟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耀垣為勞動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懿美、賴明志、王俊傑為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王國書、林奕足、朱宸慧、黃惠裕、林欣翰、黃亭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淑娟、孫悅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於蓁、張雅婷、林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光千、翁慧齡、陳秋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曉鈴、廖克宸、蔡章立、陳雲龍、邢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玉萍、林惠珠、陳香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陸素梅、張玉美、吳美珍、翁林聖、楊思怡、蘇仲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曲延爗、蔡擇福、羅紹福、林淑玉、楊婉鈴、黃淑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芳怡、蔡東利、張媛舒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9日

  任命羅世文、李俊仲、游裕湘、王俐婷、廖得麟、楊典璋、呂香吟、楊大慶、黃建棋、陳奕達、張淑娟、蔡世盈、買志彬、王璽鴻、邱逸弘、林亞則、陳亦豐、吳珮芬、顏毓陞、王世賓、邱獻輝、高國陞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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