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4年02月04日
號次:第717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4211號
茲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並修正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至第九十二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七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十八條條文
[PDF],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衛生福利部部長 蔣丙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