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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12月24日
號次:第717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6日
派陳甫州為臺中榮民總醫院簡派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鄧江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賈玉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所長。
任命彭國華為監察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美娟為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秀儀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薛秋火為臺北市松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鄭信一為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双福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乾祥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張鴻猷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曲惠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裴文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為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飛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雪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錦華、陳盈貝、徐黎雯、黃文瓊、林炤美、蘇美霞、陳淑娟、林志明、賴姿蓉、陳品瑜、劉國楨、王麗枝、賴秀君、連欣儀、徐皓茹、游宗霖、何宜珈、謝宛陵、曹文珍、陳秀玉、劉惠琪、黃瑞鷹、蔡菊惠、莊秀美、翁晨化、李霈蓉、張鳳嬌、王祥芳、歐麗蓉、朱健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尹儷蓁、周素真、郭春娥、陳怡潔、李宛臻、吳睿祥、陳宋美美、潘美琪、蔡振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晏申、蔡秀芸、洪靖雅、王淳霈、許淑娟、李佳璇、廖秀芳、陳麗香、俞超洪、紀榮庚、曾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珍、張玲玲、吳暖惠、徐秀梅、陳俐、范曉華、沈崑田、黃博明、林素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志高、張輝煌、陳聖昌、蕭幸容、郭柏成、陳彥旭、蔡如雅、潘玉芬、陳美樺、顏春梅、潘思函、蔡皇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效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健民、黃素卿、馮玉慈、李美蓁、范金玉、黃玉梅、蔡幸蓁、莊冠甄、陳月枝、張志宗、陳婉婷、盧鈺錡、李璟禎、許寶萍、簡志霖、黃梅琴、謝秉堯、潘旻真、楊麗淑、施鳳珠、袁若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東兆、戴梓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哲萍、賴苑融、陳慧如、黃郁文、司巧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媛盈、黃幼、莊曉鈺、張群忠、楊玉瑛、劉玉山、林博堯、劉美惠、蕭貴美、吳淑華、黃照種、葉鎮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章立禎、曾裕郎、林坤濱、余婀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彩鳳、林秋娥、賴郁仁、陳建棠、杜弦逸、劉耀文、周文媛、劉美莉、蔡麗玉、廖炎毅、詹毓蕙、吳岳勳、吳螺環、張雅雯、沈佩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秀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宗修、余冠儒、曾淑娥、黃欣梅、曾絲涔、許美華、李聯福、馬宜均、曾文英、黃智才、劉美英、尤慶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崇周、顏秀卿、康偉財、孫宇樓、江秀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聖宏、陳雅玲、朱祖昊、陳晉國、江治宏、江子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嫚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月珠、吳珠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馨方為法官。
任命江宜穎、王姿婷為候補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6日
任命葉志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瑞隆、黃煜程、胡萬慶、尤仁宏、蔡明儒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任命朱永隆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任命符樹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任命潘宏華為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楊燿旭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梁毅鵬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林清揚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謝慧豪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美志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羅世江、林文彥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
任命施有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卓宋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載威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振榮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黃俊棠為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方恬文為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李大竹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任命郭耀程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鄒漢貴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劉秀鳳為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蕭明輝為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正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李淑芳、鄭安華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邱千芳、陳淑芳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顏哲傑、簡大任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淑貞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朱文勇、李昆峰、林聰偉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白昭豊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游逸駿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李文進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游冉琪為國立歷史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楊琇雅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陳佩利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幸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佳綺、王建平、陳昱帆、李瑩瑜、李則旻、林美芳、蔡志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宸宇、黃宇松、王卉綺、連志文、江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瑋、陳力瑄、劉姵伶、蔡晴棠、黃令宜、陳季芸、陳彥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靜如、陳秀玲、陳王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慧靜、曾惠鈴、楊子靚、吳尉光、呂念恩、林修德、錢漢聲、李宜家、陳琬瑜、劉宜婷、李啓豪、石國男、謝欣倫、林寯煥、胡祺苑、張隆俊、林宜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友平、郭士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佩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盟智、陳韋翔、林孟蓁、張淑里、陳碧芳、葉瑞雯、楊韻軒、許美麗、杜佳勳、楊靜宜、藍振忠、李素月、陳秀卿、黃祿哲、陳華盛、呂晏君、簡嘉程、姚穎潔、陳巧旻、蕭心怡、林余真、劉佳蕙、蔡欣巧、蔡玉玲、張君后、宋振群、林岳民、劉皓心、莊凱誠、翁翎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菁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顏錫祿、陳建成、王敏青、林利庭、蔡亞庭、黃郁玫、陳欣玫、邱昱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碩志、李侑姿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任命楊文慶、李旭銘、陳星光、江添植、蕭學仁、游朝琴、蔡志昌、張書瑋、陳志偉、陳志豪、曾蘭雅、吳慶生、程安期、張嘉勝、施俊明、江健中、文學富、趙明輝、金江龍、盧萬成、陳錦源、林庭璿、胡祥忠、周治國、童宏啟、黃仲謙、吳俊毅、莊孟達、羅育銘、沈紀光、黃信嘉、陳昇宏、王敏官、陳漢金、阮慶雄、吳啟俊、傅鈺罡、陳坤祥、洪啟富、曾文良、陳良欽、李宗民、薩成盛義、陳秋琳、盧衍勛、石宏琪、李宗達、陳信助、蕭文盛、翁敏傑、許位任、高世銘、邱福壬、黃綾杰、謝松仁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