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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11月26日
號次:第716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
特派楊雅惠為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
任命徐岱源為中央研究院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月萍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莊素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吳天基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王士聖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秀娟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杜嘉芬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怡均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范綱明為高雄榮民總醫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意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啟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林政儀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羅美菁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文敏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正隆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蔡正治(Ngayaw.Kulang)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美蘋(Akiku.Haisum)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文哲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鄭雪梅、鄧陽僖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鄭文娟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周傑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姚綺蘭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編審,邱月琴、莊道明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黃輝嘉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黃碧玉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淑玫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張傳俊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梁雅琴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淑敏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林上民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蘇純淑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黃淑敏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郭錦貴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彭定民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張書銓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導師。
任命吳軍良、賴鵬年、施函妤、姚懿珊、劉俊源、王星富、程耀樑、黃杰、唐玥、張郁昇、陳昱維、李怡貞、許凱傑、丁婉容、許文棋、陳雅菡、宋家瑋、黃俊雯、胡佩芬、張惠閔、莊哲誠為候補法官。
任命施佩萱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錢佩霞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莊淑美為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許國明為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林威廷、董至中、周柏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詠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宇婷、張柔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綱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美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偉祥、洪瑋嶸、王思文、簡士傑、黃玶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忠偉、賴昱伶、諸予涵、鄒宗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淑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政展、許茂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介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俞依蘭、葉家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8日
任命蕭喻鴻為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王武聰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王榮進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廖哲賢、程曉桂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楊聰籐、蘇進烱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林耀輝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許章騰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兩全、張秀娟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蔡素女為國立臺灣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素秋為國立空中大學簡任第十職等中心主任。
任命邱鴻基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吳永杉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黃維賢為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黃書益為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巫滿盈為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周文彩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淑媚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鄒宇新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江元彬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許正宗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德章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吳鉅生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王樂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兼科長,陳順天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黃定環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胡迪琦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劉麗貞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派胡湘麟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三職等局長,史春華、陳榮興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謝炎廷、林郁清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高宗賢、徐秀暉、郭盈森、羅木才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施養志、周淑婉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朱日僑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廖崑富、李麗莉、邱碧珠、吳秀玲、蕭慶耀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素珍、陳依平、黃進興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徐子惠、周道君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蔡壽洤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芝青、楊慧芬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蔡誾誾、商東福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姚惠文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振慶為衛生福利部中區老人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春國為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趙正派為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田基武為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余瑞長為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鄭予靜為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銀旭為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貞容為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芳珥為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陳敬忠為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施如亮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丁增輝、林夢陸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宜靜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張仁吉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林滿圓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華宗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尚志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鄒幼涵、陳宗權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董良生、劉錦龍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趙錦蓮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陳景松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德新為科技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王儷珍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蔡文火、王哲修、段思恆、胡世民、廖宗政、林輝宏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李婉倩、羅光榮、蔡錦郎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游靜秋、林信結、李淑美、劉啟玲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慶銘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蕭灌修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宜旻、陳璧瑄、吳庭嘉、張家豪、莊蕙菁、黎苙婷、蔡耀賢、陳慕賢、鍾運宏、魏孝宏、郭大恆、張進福、章銘仁、沈靖凱、陳正忠、朱碧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雲龍、劉相筠、陳逸如、郭卉琪、薛慶鴻、陳昭銘、林琮傑、李佩璇、邱譯嫻、張智凱、蘇桂昱、吳麗秋、吳惠娟、陳俞君、張耘嘉、楊博淵、陳乃琪、林美馨、林昕人、許耀芸、黃虹慈、傅雅萍、王真真、李韻如、葉乃華、何芳微、黃靖雯、黃玫美、洪曉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雅婷、葉佩宜、鄭英鳳、張瑞珊、朱敏清、王崇益、王韻雅、黃亮勳、黃怡珍、黃永成、蔡雨利、林暘燁、林琴斐、鍾函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羽詩、洪振富、許光鎮、曾立凱、許晉瑋、高永慶、廖國智、林鈺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淑芬、呂珮琦、陳彥志、李碩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小萍、曾冠詠、趙心如、陳俞伶、陳怡汝、程旭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栩含、黃進發、李慧如、江文強、李香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蓁、鄭敦仁、卓國展、俞千惠、賴昱璋、李至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樊國欣、郭力瑋、張原通、黃威凱、顏才華、郭百祥、楊士賢、黃聖閔、陳俞亨、李冠緯、楊金龍、梁思嘉、施友淳、張德正、黄柏庭、洪仁傑、徐崇恩、蔡伯言、陳宜樺、李宥陞、余冠勲、郭詠傑、余劭軒、劉珈汶、江育誠、王郁蓁、黃佑婷、郭育儒、陳盈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蕭世宏、吳貞慧、黃明德、李仲凱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陳弘文、陳韋安、程雲、李冠璘、蘇宸毅、雷開汶、潘軒琦、施少明、李倩妘、張真瑜、蘇郁智、郭竹修、洪志偉、賴訓竣、黃趙昌駿、陳子皓、劉信邦、吳芸軒、楊玄榆、陳嬿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均、曾揚嶺、劉文賓、柯學航、劉玉媛、張國強、洪國朝、何昌翰、謝怡如、鐘祖聲、吳孟潔、陳宜君、黃立夫、莊珂惠、陳永盛、錢義達、陳孟皇、黃世勳、李美金、廖春源、曾財和、蕭擁溱為檢察官。
任命蔡少勳、吳建蕙、周彤芬、林宜賢、林秉賢、林鋐鎰、黃冠中、陳書郁、王文咨、鄭皓文、葉詠嫻、林岷奭、徐書翰、翁健剛、曾柏涵、王晴怡、李承陶、陳昭仁、鄭聆苓、黃雅鈴、方心瑜、朱振飛、駱思翰、甘雨軒、李明蓉、蔡婷潔、黃彥凱、李承桓、郭逵、宋有容、陳怡廷、莊勝博、曾馨儀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8日
任命邱銘光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周煥興、李文章、劉少民、賴國政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文哲、吳昇諳、郭志鴻、楊雅玲、柯冠宏、郭昭欣、陳柏良、楊宗寶、林金樹、蕭國隆、王翔群、王綉慧、鄭志成、許鼎紘、詹榮華、黃明正、李志宏、溫仕榮、戴鍾銘、曾筱涵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任命林念恩為臺北市立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明聖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游竹萍為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余星華為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許紀文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紀英村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發智為臺中市太平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鍾麗景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王者平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周明鎮為高雄市體育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沈自力為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邦鎮為桃園縣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詩鈿為桃園縣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許敏松為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賢祥為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先琪為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邱品方為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魏茂銹為桃園縣政府水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董瓊華為桃園縣政府法制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梁秀珠為桃園縣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品方為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羅鈞盛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蔡貴香、賴鈞敏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楊明鐃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邱宏達為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巫志偉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楊書舜為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李有珠為澎湖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何慧蓓、巫佩珊、沈怡秀、高裕政、楊晴、王若瑜、林君鎂、葉如芬、陳憶菁、袁弋軒、朱思穎、郭德翎、許慈讌、林聖洋、謝千侑、蔡易陵、趙音茹、林家儀、鄭如倩、紀憲政、陳文誼、李婉華、柳媛華、余子沄、陳怡蓓、陳妍妤、曹皓翔、劉玉暄、陳郁蓉、王薀傑、簡瑋嶸、鑑家慧、蕭尚青、林廷鴻、蔡景雯、呂美霖、顏裕家、蕭伊伶、朱閔浩、彭鈞湋、劉智堯、莊雅琦、施宏昇、林采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志彬、李昀諭、葉涵、林鳳儀、彭瓊弘、許育菁、蔡紫文、高安潔、王暐婷、張潔如、施昱伶、馮博冠、劉玉慧、賴政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冠萱、郭靜美、張正桓、何治霖、傅譯嫻、陳姿伶、洪常耘、曾惠亭、劉正玲、李冠學、王廷榆、張意純、陳梅君、杜采純、林汶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姿蓉、謝宗穎、王夢麒、林宜瑩、何明奮、黃志騰、李明益、洪秋華、王毓茹、洪銘宏、趙文瑄、王婉玲、林文彥、林育禪、張鈞喬、王滋琳、白卜元、廖俞涵、林寶貴、劉允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彩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若慈、邱以欣、黃郁涵、謝婷伃、何欣倫、陳祐萱、蘇冠儒、黃惠姿、蘇煌盛、姚人傑、呂信儀、吳欣蓉、章瑞玉、林秀蓮、張淑慧、戴均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繶儒、呂秋華、吳筱婕、陳孟琳、陳又嘉、許峰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佩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綉琳、曾兆妏、曾馨儀、洪梨娟、紀松村、紀美月、施浩文、蕭永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靜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子純、連欣儀、陳怡瑩、黃經祥、鄭渝樺、黃媛鈺、賴永明、許惠雯、林秀英、戴驪燕、陳嘉雯、楊彣華、江紹榮、陳薪喨、吳清源、邱詩文、張炳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毓璟、許素萍、王文宗、陶菁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尚哲、吳柏勲、翁薇謹、吳昌運、吳佩霙、林怡如、程國華、簡沛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在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瑋容、柳頡玲、李仁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懿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維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莉婷、賴韋如、林詩閔、廖麗婷、黃雅瑜、蔡如怡、吳宛樺、吳以喬、孟恬薪、陳岱琪、連棨慧、蘇湘君、高佳玲、林清博、許世騰、阮上展、李文獻、鄭媛元、楊松樺、徐國榮、張鈺玫、李佳珍、蔡依帆、陳建銘、張佳瑜、宋易軒、鄭功明、梁譽馨、蕭雅雪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珮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任命謝鎮全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