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3年10月08日
號次:第7161號
司法院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6日
發文字號:院台大二字第1030015995號
公布本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七二一號解釋
附釋字第七二一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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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賴 浩 敏
司法院釋字第七二一號解釋
解 釋 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關於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並未違反現行憲法賴以存立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關於並立制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與上開增修條文規定內容相同,亦不生牴觸憲法之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