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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3年10月01日
號次:第716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
華總二榮字第10300142600號
光環舞集創辦人暨藝術總監劉紹爐,果毅沖簡,軒闢沈和。少歲卒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系,因緣師從名家習舞,袪衣受業潛潤,為雲門早期重要舞者。嗣創立「光環舞集」,甄陶材秀,篳路藍縷;爰負笈遊美,入紐約大學悌西藝術學院研習,闡抉客家歌謠底蘊,恢弘體操武術精微;突破舞蹈般演局囿,豐厚原創舞作能量,沾溉啟迪,獨具匠心;時長意執,迭臻化境。尤以《奧林匹克》嬰兒油系列舞碼暨《平板》、《滿山趖》、《奇想河圳》等原鄉新編經典,浸淫詮釋演繹內涵,體現客家生活意象;形塑國際性肢體語言,跨越種族藩籬僵線,純然流暢,妙悟維新;時論譽美,允推獨步。曾獲頒德國「表演藝術創新獎」、第二屆國家文藝獎暨第一屆客家傑出貢獻獎等殊榮,面壁功深,踵事增華。綜其生平,盡瘁客家現代舞蹈創作,拓展前衛藝術文化空間,志行雅望,絕藝瑰奇;鴻聲盛業,奕世流遠。遽聞攖疾驟逝,悼惜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表前緒,而彰殊才。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