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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9月17日
號次:第715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9月5日
任命汪禮國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龐立珊為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東府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雪芳為法務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馬文泰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津治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何中明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富梅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蘇旭存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伯耕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洪一紳、陳鴻麟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周蓮芬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邱秀凌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麗君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一職等總臺長。
任命蕭淑貞為國立臺灣文學館簡任第十職等副館長。
任命張淑幸、李麗霞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忠良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曾煥棟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柯淑玲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沈志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呂蕙容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吳登楨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王安定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洪淑姿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尤詒君為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鄒子廉為臺北市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戴峻焜為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清松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許明質為澎湖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曾正豪、盧春蘭、羅光智、陳舒晏、楊凱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恩沛、楊智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育志、郭寶元、黃建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宥樺、劉宗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斐嬋、黃瀞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哲緯、李伊婷、葉建成、黃淑芬、紀翰生、陳雨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惠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明銀、朱薇如、陳曉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采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朝安、傅馨儀、張欣宜、鄭琮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祐先、黃如詞、劉馥瑋、韓家華、羅健益、賴妍妙、周玟惠、林秀玲、王榮照、曾于紘、鍾繼磊、洪銀龍、陳良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裴涵、陳姎愉、石能佶、張正明、林哲緯、葉至峰、黃文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暐婷、簡文達、陳昭名、黃德才、鄭如雅、林雅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佩、王麗雲、蘇珊慧、吳思璇、吳家瑋、戴瑋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智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永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佳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宣翰、李永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祈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德裕、謝浩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9月5日
任命劉欣雨、夏峻翔、胡藤耀、何明軒、謝青樺、柳映竹、張惠慈、蔡詠伊、劉純良、陳亭潔、李姣嬋、施少廸、許儷馨、陳頌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