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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8月06日 號次:第7152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28日

  任命彭滂沱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牟華瑋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蕭乃丞、侯明彰、陳慧芬、莊璧璘、陶令文、張必強、張水庸、張自信、馮光中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莊麗馨、陳瓊玉、汪強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石瑞琦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李自正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曾瑞利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惟忠為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蕭家旗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張麗惠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瑞庭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李春林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鍾瑞蘭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賴哲雄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四職等署長。
  任命林俊秀、楊志清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曹恕中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謝凱旋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侯進雄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周志賢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
  任命鄭淑麗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淑芬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逸虹、李純馥、林夢陸、邊子強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淑慧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王淑芳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陳保名、陳詩涵、蔡明進、陳俊宏、尹薇筑、賴哲偉、陳見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沛琳、劉清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建綸、張萬祥、馮耀嘉、林彥廷、張長軾、傅國恩、唐瑋良、謝孟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旻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惠雲、葉明叡、廖敏欣、鄭羽軒、劉家雯、任沛雙、黃偉銓、李佳晴、陳雅惠、沈菀蓉、許博淇、洪瑋均、黃湘婷、黃笠雯、李致中、彭靖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昌、陸皋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俊力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28日

  任命林思妍、廖盈婷、陳思帆、蘇彥駿、洪炳榮、林慧深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

  勞動部部長潘世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建良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吳永乾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朱蓓蕾、林恆志為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

  國防大學校長陸軍二級上將邱國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副司令陸軍中將鄭德美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陸軍中將鄭德美晉任為陸軍二級上將。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邱國正為國防部副部長,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為國防大學校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國防部部長 嚴 明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

  特任吳思華為教育部部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

  特派何寄澎為103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103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

  特任張博雅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孫大川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江綺雯、章仁香、高鳳仙、江明蒼、方萬富、林雅鋒、楊美鈴、李月德、劉德勳、陳慶財、陳小紅、蔡培村、包宗和、尹祚芊、仉桂美、王美玉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

  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傅孟融為監察院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