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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3年07月23日
號次:第715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11日
華總二榮字第10300104870號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南勢分隊小隊長張哲偉,堅毅恪慎,敦篤樸實。少歲積極進取,矢志護民報國,卒業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歷任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大觀、永利、南勢分隊隊員等職,精進專業素養技能,推動災防應變宣導;嫺諳雲梯車輛操作,悉心高樓廠房救生,扶顛濟困,勞瘁弗辭;蹈危履險,敬業不遷。詎意民國103年6月27日,中和區地下停車場火警勤務,現場煙霧瀰漫,有毒氣體四溢,仍勇往執行人命搶救與火點搜尋事宜,不幸捨身殉職。高風俠骨;體仁踐義;忠藎垂型,楷模足式,應予明令褒揚,用彰英範,而表遺徽。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