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3年06月18日
號次:第714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2681號
茲增訂鐵路法第四十四條之一、第五十五條之一、第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五十六條之五、第六十一條之一至第六十一條之五、第六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八條之一條文;刪除第十一條、第五十六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五條、第六十七條至第六十七條之二及第七十條至第七十二條條文
[PDF],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交通部部長 葉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