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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6月04日
號次:第714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23日
特派江宜樺為中華民國慶賀薩爾瓦多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29日
任命林建璋、林人傑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楊國添、李素春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周中興、王海龍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林純慧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淑靜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莫永榮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秀美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武及蘭、謝政昌、魏華洲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張彬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徐慈鴻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李美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瑩宵為立法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余訓格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宋孟芬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施佩萱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文助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潘瓊如為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溫德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趙秋媚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崔可岷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翁利芳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田飛鵬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劉秀珍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葉媚媚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吳禎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鳳碧、楊鴻麟、蔡明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生、花藝菁、林惠芳、郭育伶、邱鳳雪、何昱熹、陳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崇恆、鄂睿捷、陳淑惠、黃金鳳、劉鈺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宇婕、林中豪、劉世順、張冠偉、林意筑、許芷瑀、蔡雯茹、王湘瑜、賴冠宇、張欣如、張連成、劉祥音、吳佩寧、陳姿媛、黃筱琪、陳冠穎、周韋廷、莊漢清、吳佳欣、黃詔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國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澄威、謝玫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鳳麗、陳怡君、江珮瑱、林子傑、蘇麗滿、蔡昇宏、王識敦、王裕鈴、高寅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嘉蕙、劉淑白、黃淑燕、蔡美琴、蕭桂葉、吳美玲、吳國隆、邱俊修、曾俊嘉、王淑君、黃苾芬、林文喻、劉佩珊、張伊萱、鄒武哲、陳豪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碧桂、簡孟君、王祝旦、陳姿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治青、黃秋玉、莊妙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茹芳、田瓊雅、鄭彥淳、金敏婷、顏秀芳、蘇莉琪、朱俊吉、吳忠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雲祥、鍾宜燕、張瑋玲、黃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宗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品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麗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明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思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勻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明賢、林昆燁、張韶容、陳孝哲、高崇閔、陳亮杰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秀、楊妙恩、王泰元、劉藝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宗鎮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29日
任命莫懷祖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曾子綺、蔡宗翰、陳亮雄、吳瑞橋、楊文凱、吳志青、余力行、王力志、李後福、黃治中、朱保岳、許文斌、袁觀琦、曾振邦、廖至峰、許亮裕、鄭旭晃、林振義、陳欣傑、施性旭、林佳弘、張智鈞、陳正峯、林忠仁、戴忠連、陳俊良、蔡政霖、蘇楷富、張國倉、王永吉、宋春發、余政慶、吳聯煜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