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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5月07日 號次:第713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

  特派吳敦義為中華民國慶賀先教宗若望廿三世及若望保祿二世封聖典禮特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28日

  任命汪禮國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葉仁博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姚克勛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
  任命任台生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宋秀玲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謝志東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翁培祐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倪麗心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英世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張雅瑾、林麗玉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陳芳純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李碧娥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張銘耀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文貴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謝淑貞、鄭文瑤、汪康定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詹添順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王景椿、湯克遠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龔進福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莫天虎、張祥山、郭石松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徐志賢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謝健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張永通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單培祥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光旭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文瀚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興義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歙明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國明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游澄鏵、黃當堯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辜治平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吳富梅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高源興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鮑宏志、施東亮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偉鈞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雍制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蔡基文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郭鴻文為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莊能杰為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蘇清俊為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鄭義騰為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劉玲玲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林美瑤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淑芳為經濟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連玉蘋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楊宏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房文英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楊秀丹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沈坤旺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蔡宗憲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陳重隆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東榮為交通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珏玎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王企英為交通部觀光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馬文林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婉瑜為交通部航港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派徐榮昌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林萬發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林于凱為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蘇芳慧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曾志煌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詹榮鋒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洪玉玲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榮英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賴淑惠、林月棗、羅文遠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坤皇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洪鴻壤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張世禎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唐呈瑞為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鐘萬順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蘇志勳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柯尚余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美朱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登福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倪炳雄為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鄭貴華為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邱峯旭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桃園縣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興華為桃園縣政府新聞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月華為新竹市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鄭國政為新竹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廖福德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君瑞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王本賢為嘉義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春錦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朝金、許鴻志、黃景舜、葉媚媚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盧志輝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李錫回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書福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陳玉利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慧英、張嫚芸、賴瓊雲、黃詩韻、劉昌榮、彭意文、汪惠琪、吳淑珍、許佳慧、張玉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惠、黃明虹、游燕玲、陳玉萍、郭淑香、歐淑貞、徐佩如、黃琪芳、姜宗洺、何秀芬、王裕慶、吳雪紅、陳淑華、陳淑華、趙憶芳、賴美娟、江政鴻、陳秀惠、張錦珠、黃珮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楨凰、陳淑芳、黃麗真、陳祖德、莊鈞卉、楊麗菁、陳美芳、黃怡禎、林月霞、劉沛毓、溫燕鈴、凃進三、周文盟、蔡雅芳、吳淑卿、黃銘仁、許嘉珍、張美華、許蕙瓊、柯鐙鐊、陳明佑、黃秀鈐、許菁、王毓萱、游妙淨、簡秋雯、宋柏毅、韓淑然、謝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勝賢、林文忠、蘇美秀、鄭昇福、黃書鵬、林志忠、張哲維、鄭滄淵、張俊杰、李秀珠、李信賢、蔡文政、黃麗如、江寶香、張慧茹、郭力仁、周秀玲、徐瑞菁、房冠伶、王炳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文菁、高家惠、劉喜美、劉紅琢、林龍魁、于錦雲、吳志明、邱士恩、邱惠雯、楊玉璋、林若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娟、陳碧霞、蔡育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士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家榮、張明楷、楊麗玉、莊秀萍、劉馨茹、李雅雲、簡子翔、蕭曄娟、李芳婷、黃慧君、陳逸華、何秀娟、蔡美怡、洪誌吟、林雅慧、謝其華、吳國榮、林坤蓉、鄭逸熙、郭金墩、蕭宜珊、陳玫樺、王鉅都、楊蕙禎、徐美錦、陳惠玲、李宛芬、徐燕雪、王滌本、石思維、蕭志龍、張文彥、阮家涵、陳映潔、李元、張晟、蔡衣林、劉建成、賴必璋、王明富、郭棟樑、林玫岑、張寶云、邱素華、林珊如、杜玲華、林鳳玉、王俊明、方政彬、林靜怡、李鈞宇、張志平、楊政龍、高冠雄、林大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素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書文、梁英源、歐逸蓁、張志強、江錦基、洪淑真、游金鳳、郭曉雲、古明玉、張哲源、洪耀琮、邱寭、謝奕生、熊立林、劉名旂、吳依縈、呂佩玲、范麗芳、呂佳玲、黃志賢、林月霞、黃智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惠如、余瑞華、張淑娟、郭金鳳、莊淑玲、黃慧娟、蔡鐘秀、林錫欽、李淑靜、謝秉樺、劉婉婷、蔡宗亮、林美妏、吳宜平、張靜惠、蔡雅如、蔡承吾、楊麗卿、陳文裕、賴俊帆、劉玉玲、盧吉彥、賴旭亮、張裕鑫、賴淑美、陳晉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玟珒、汪珍芸、許麗雰、劉曉芳、黃惠香、林淑子、李美玉、陳冠中、黃威彰、郭孟淑、林正雄、歐金祥、陳怡棻、洪琬怡、康銘田、陳家祺、沈芳玲、蔡欣樺、謝千慧、王雪玲、葉晨卉、劉泰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珍如、蔡鳳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青芬、洪啟裕、許白銀、蔣雅雯、吳素蕙、邱國銘、賴香伃、林宜立、張希立、陳寶惠、莊莉雯、吳芳賢、黃畇梚、楊千葉、左佳鳳、謝麗春、曹佩玲、吳麗娟、詹兆熙、林志憲、孫兆瑩、黃信和、盧清山、林榮珠、宋惠蘭、蔡美雪、洪菡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翠英、張蓓馨、張珈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燕、黃千芬、李綠芬、梁麗華、張鈺玄、吳秀娟、王梅君、郭翼維、張秋山、王曉芬、郭政傑、余惠雯、吳祐榛、陳玉貞、蔡怡文、劉姬君、徐錦城、簡紅玉、張家偉、施鈴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美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偉發、張琇茹、范瑋芸、蔡素芳、胡婷舜、許名瑤、張智智、陳豔珠、齊珮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世玫、林美涵、陳建仲、蔡瑞明、鄭麗雲、翁玉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君、徐美蓉、陳立堂、陳耀宗、黃淑美、陳佳君、劉靜芬、簡月甚、湯清華、張明珠、陳淑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薰德、黃珮珊、許秋暐、洪燕萍、姚錫忠、賴淑琬、尤毓涵、李嘉漳、巫鴻隆、林意如、孫淑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明、卓育琳、蕭文君、蔡淑后、鄭涵筠、陳世茂、陳苾玲、林志博、林啟鐘、唐秀惠、劉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金春、魏嘉宏、李進益、張蕙薰、李丁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一安、陳姿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品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茹纓、黃惠英、林裕祥、李得銘、李淑韻、吳麗芬、王祖祐、蔡宗治、古月華、胡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啟東、陳青宏、林子陽、李泔儒、吳季璇、張銘湶、劉其正、歐陽吉倉、楊健平、林芝松、劉淑珍、許文英、邱竹庭、羅欽楓、賴鳳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聰明、廖春蓮、游淑芬、廖惠珠、林玉芬、郭千毓、秦興華、范榮雄、朱昭安、楊慧珍、羅家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舒儀、許惠如、賴慧文、曾敏琦、王朝梅、游立涓、張裕松、曾繁杰、羅右枝、曾鴛美、陳建仁、曾仁光、蔡淑如、楊姜玉、盧素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炯權、王忠慶、鄧雅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主祥、陳家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淑寶、洪春暉、曾南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愛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鈴雅、陳春喜、曾淑芬、陳振弘、鄭龍聰、林志強、薛凱元、許文惠、黃信雄、陳建仲、董燊、王姿玫、張炳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莊家昌、黃俊福、吳宗彥、林岱蔚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28日

  任命張詩玉、李孟軒、楊乃諭、吳京薇、張哲維、周聰吉、廖易翔、沈冠泓、康智堯、郭丁吉、黃彥彰、段明松、黃盛彬、鄭博叡、謝企峰、賴建吉、陳建華、陳建廷、葉立凱、蔡春輝、謝明政、陳俊向、彭彥騰、邱忠師、張文雄、姜清堯、曾榮湧、康景龍、楊家維、王婷、吳兆斌、廖國正、王揚文、謝明勲、吳俊德、陳詣勳、王博育、徐偉致、李政函、吳子筠、楊智甯、鄭羽成、蘇健豪、利偉智、葉哲言、朱珮伶、賴亭歡、蔡亦竣、張以欣、簡上卜、葉人豪、柯巧心、蘇如盈、王俊中、康智恆、李韋均、陳冠名、游勝能、蔡重庚、黃昭貴、呂茂崙、陳盈隆、沈志龍、沈玄德、江政明、康瑞釵、周秋豐、余志松、何忠洲、陳秋吉、洪仁逢、林銘道、林達佑、程小昌、孔繁青、高文元、羅雁如、翁光廷、王士傑、洪文霖、蔡銘城、蘇賢俊、陳東瀛、萬志雄、陳志承、吳憲振、李長銘、吳尚翰、張志維、王宏城、王俊翔、賴怡吟、陳家儂、詹可筠、邱景徽、吳奕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呂振豪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沈肇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29日

  任命歐素瑛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纂修。
  任命王怡文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謝秀琴為蒙藏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淑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嶽斌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綺思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蘇軒銳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國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致盛、盧虎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家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小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聰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燕章、黃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程梅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珐济‧伊斯坦大(Vaci‧Istanda)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德威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曾柏升、李文秀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蕭正祥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洪淑華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林啟村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粘南亮、洪美妙、林秋雲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黃士釗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元彬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嚴祖照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調查官。
  任命林日清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廳長,吳鈞富為審計部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黃森裕為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林銘錫為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王正雄為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
  任命吳瑩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戚燕君、鄭慶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淑珠、李麗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景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秀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姚鍾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錦昌、蔡淑媚、陳麗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永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慧玲、林怡君、楊麗玉、邱梅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宗澔、黃義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崑煜、劉千瑄、顏督訓、林政佑、張雅如、賴玉真、吳詩琳、賴亮蓉、黃泰能、張宏清、李松坤、來炳煌、蘇靜怡、王立梅、張菀純、黃意雯、許錦清、張子涵、李培聞、孫秀桃、沈秋香、李繼業、吳天賜、田世杰、陳宥伶、李玉秀、古紹霖、許慧禎、陳建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虹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光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29日

  任命李振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希舜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

  特任顏大和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1日

  任命邱昌嶽為內政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丁育群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吳瑞安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組長,李守仁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李瓊琳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志銘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麗惠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高淑敏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萬美媛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曾文湞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林添德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劉婉玲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偉哲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兼主任,汪清雨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劉採琼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館長。
  任命喬定棟、李克成、欒勝利、顧取隆、魏得寶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喻榮台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曹衡麟、張治平、陳申華、郭石松、江桂馨、何禮耕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文伯珩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慈揖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翁玉富、李麟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孟惠華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蕭湘台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廸熹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葉長青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長明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銀丕勤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世偉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清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職等行政執行官,蘇志峯、高清松、許茂吉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銘強為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葉建華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謝曉平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張文彬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鄭雅寧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賴建信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張國強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陳在中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陳人敬、莫評任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徐必杰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王廷俊、陳進生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崇樹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陳天賜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郭忠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賴英杰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炳章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洪志平、林建良、呂理福、林美智、邱志彥、戴雪詠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杜培文、王兆儀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鄒玫君、劉麗玲、蔡文瑛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志旭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戴振枝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玉媛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英松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沬玉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祝健芳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陳孟卉、陳建都、賴書輝、游春梅、郭永和、劉子億、衛梅珠、王月香、謝明宗、游秀鳳、吳品逸、黃素梅、田景德、李曉蘭、陳幸汝、陳于倩、林君豫、林佩瑩、李尚峰、羅如芳、楊淑媛、林梅雅、陳德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冠噯、沈彣駿、李開宏、林明洋、李念祖、陳慧霞、薛素梅、林妙玲、黃瑞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萬琳玲、章心潔、王榮坤、劉怡欣、陳蕾玉、宋孝盛、張維真、林玫芸、吳永富、鍾明仁、鄭孟昇、趙素貞、蕭秀玉、謝玉鳳、陳健忠、陳淑真、林美滿、莊旻真、杜佩文、王佑齊、詹啟仁、蔡其峰、陳威廷、羅碧珠、林志強、李東融、連容里、鄭桂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岐蓉、丁曼娟、郭庭妤、鄭燕人、束榮鈞、楊秀雪、黃秀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彥斌、林妏玲、徐文彬、翁泉凱、林佩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姸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怡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嘉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秋華、周淑芬、孫脩洋、張育銘、張宴維、黃鈞毅、李世芬、姜蔚宗、李明儒、洪芬蕙、胡振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坤財、余珺瑋、朱君涵、馬發珍、陳君諭、陳政昇、謝絜羽、陳世周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1日

  任命薛國材、周威廷為警監二階警察官,陳文智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王聖巍、陳春和、陳銘仁、周登豐、宗萬雄、簡文奇、林家宏、劉國璽、黃坤正、金樹山、周中興、何秉修、林奕亨、詹祐承、曾義席、陳柏瑋、林冠銘、潘固楓、吳柏緯、張坤憲、温金沐、林佩璇、李幸娟、蔡振興、葉紋榮、劉獻仁、林文章、張光道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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