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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4月16日
號次:第713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
特派嚴明為中華民國慶賀史瓦濟蘭王國國王恩史瓦帝三世46歲壽誕慶典活動特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
任命厲媞媞、陳建志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東榮為外交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胡為濬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淑鳳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張清課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曾憲收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王綉忠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蕭智文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賴忠勤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劉採琼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副館長。
任命鍾志正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施淑琴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陳奇星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張哲榮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劉廣基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許金標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孟傑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永生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陳金峰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陳進豐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吳信彥為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張惠郎為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林憲銘為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蘇慶榮為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許清原為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鄭翠芬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林志雄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陳仲和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妙珊為經濟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麗玲為經濟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沈榮津為經濟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李水滄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蔡孟礽、劉進德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世偉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顏嚴光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王運銘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李玉偵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賴炳榮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葉志銘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工程司。
任命王志錚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楊富欽為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朱俊德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楊婷媜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德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王定亞為國立國父紀念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黃淑薰為國立國父紀念館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陳坤皇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祝健芳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簡慧娟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顏靚殷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素春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王益興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游竹萍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沈榮銘為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高振源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吳欣珮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育寧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柳宏典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徐鳳儀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麗蘭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靜怡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諶錫輝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宏政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楊宗珉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吳堂安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于玟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昌黎、林金坤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劉淑媚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黃瑞恩為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嘉東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涂彬海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如松為桃園縣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文琦為桃園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興華為桃園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文君為桃園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魏綉香為新竹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簡育民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王蘭生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簡適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建源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清煌為金門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劉玉發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柯木順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謝仁德、陳國桓、陳政元、許正賢、楊佩真、謝之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培郁、王郁惠、蕭雅丹、林玫玲、洪素玉、林志遠、許秋萍、蘇春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韻如、楊國忠、秦蔚君、徐佩君、蔡金順、謝其男、吳欣蓉、賴家蓁、方美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鈞平、王鈞賦、周美珠、洪秀枝、王慎行、路安琪、林幸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宗欣、黃如雲、林鴻仁、葉素鳳、黃竹君、李玉琴、廖軒村、羅玉娟、陳金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寶華、邱煜媛、黃潔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振懿、游禮慈、茹靜芬、孫文琪、雷誠久、高惠蓮、許愉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惠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榕、蘇湘評、吳月惠、黃依萍、林慶鴻、李晉誌、李坤育、蔡美慧、陳憲宏、林婉如、張秀旭、魏淑珍、呂姿蓉、李孟珊、呂幸子、林怡利、吳三元、邱瑞慶、簡英媛、謝淑貞、李懿軒、王清泉、陳燕玲、呂怡慧、蘇燕玲、李鳳嬌、江寶年、粘志偉、邱全裕、鍾美足、黃煥淋、蘇宗業、張雅華、宋勇璋、陳心郁、曾明蘭、顏佩珊、顏永芳、吳惠燕、蕭遠智、陳伯龍、周麗君、黃孟翌、陳玉琴、鄭清、徐瑞發、余宗紋、楊欽宇、趙燕玲、賴晉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怡均、孫倖寬、王雅慧、沈英智、江朝旺、符修蘭、耿增源、林馨梅、鄭蕙茹、鄧美君、吳琇綿、趙奕威、蔡政勳、陳廣達、王鈺菁、石建雄、林秀芬、楊亞芳、翁逸蓁、陳志璋、蔡政龍、廖秉豐、周秀蘭、古文宏、陳慧中、連美凌、劉子豪、陳皇琳、詹美蜂、盧紹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鈺晴、羅奇雲、陳淑麗、詹粟棻、李秋霞、鍾翠芳、曾彥凱、劉素華、吳鍾先、黃靜芳、繆華君、梁惠娜、劉丹桂、葉家顯、黃仲正、許經邦、陳珮芝、賴郁文、李麗姬、李佳陵、洪美娟、曾錦文、黃淑君、張祐甄、陳怡如、鍾尚倫、施淑慧、陳至瑋、林佳修、莊紋惠、陳美玉、徐彗菊、李民裕、黎炇昀、吳佳芳、王鈴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建和、嚴家蓁、陳美璇、林志烽、張偉倫、范嘉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苡菱、葉津志、楊雯莉、蔡嘉穗、李雅琴、潘明蔚、曾郁茜、莊蕙禎、蘇月瓊、孫寶臨、詹雯荃、許義忠、吳芝螢、楊育函、蔡瑛芳、李宣慧、許珮琳、劉智仁、林芬玲、黃應欽、葉靜文、鄒汶潔、邱騰逸、徐德軒、康琪翎、蘇婉慈、王崇哲、黃于庭、莊詠惠、林慧蘭、林美足、蔡宜臻、詹淑惠、李進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曉雲、陳建達、林正婷、許楨祥、楊舒婷、謝煥欽、洪美華、朱世娟、陳曉芬、許秀琴、簡靖容、許文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佳雯、蕭淑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雅萍、劉禹喬、陳碧玉、李芝宜、洪略善、張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敏凌、簡哲川、張秀玲、蔡昀親、顏英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雅琴、游蕙玲、吳俊和、劉石松、莊燕惠、洪宜珊、李涵玉、莊惠珍、洪麗卿、王勝弘、陳建欣、翁鈺雯、謝燕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建邦、林瑞鼎、張世勳、饒勻琳、李菊梅、余三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惠雯、涂文馨、許芳懿、邱鈺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威良、李秀鑾、黃淑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藝分、張俊裕、陳美坊、黃南蘭、陳克俞、黃婉麗、陳怡伶、程傑、陳碩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琇宜、吳立仁、許麗芳、李季真、王冠月、黃獻、吳美燁、楊梅秀、林宥嫻、王雅平、曾秀娥、陳意翔、蔡美雀、林品妤、鄧瑞圓、陳瓊華、邱正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麗芬、吳桂娥、林文益、林世紘、趙文龍、黃冠綿、吳佳憓、洪文言、孟吉甡、呂進榮、林小筠、魏文瑤、張美意、吳喬蓁、宋靜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珮穎、林傳宗、趙景文、劉松原、郭明龍、張文慶、陳勇男、李國雲、李婕瑜、彭淑萍、陳定信、魏宣仁、陳佳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宣伯、楊盈青、鍾巧玲、徐世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小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清堯、劉子平、邱俊達、林家鵬、陳志洋、林維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天俊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
任命柯志祥、王文澤、李碧昭、馬慶、李世昌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俊雄、蔡定洋、胡明憲、曹天強、莊志雄、邱治邦、吳慧孝、林敏富、吳金勝、陳金龍、陳愷又、林陳中元、張詩明、蘇泰山、黃楷鈞、賴欣宜、張瑞芬、吳玟儀、謝承穎、李家嫺、宋元傑、莊竣夫、盧志元、黃仁廷、呂宗諺、陳逸修、鄧欽聖、陳博治、徐建忠、林欣毅、林高沅、陳江發、李怡德、張進賢、周思帆、陳清勝、朱浩瑜、楊紹堃、何瀚昀、徐永富、鍾文智、胡青明、楊進榮、羅木廷、周倍寬、黃寧祥、廖陽洲、李生華、郭俊廷、賴建宏、孫珍治、潘志浚、李春興、賴明華、廖宏宜、劉熹璟、賴貞宏、陳文智、陳建男、吳進雄、李文光、陳鉅之、林萬春、尤明忠、朱子函、鄭孟晶、鄭學鴻、黃皓偉、陳衍霖、吳典叡、吳函娟、陳禾明、李景荃、藍元邦、鄭安妮、林建良、柯凱文、楊家沛、林志偉、黃唯、李光益、林威良、方鴻耀、江櫂宇、林家銘、徐健銘、林建中、李重臻、劉冠吾、田啓廷、張益銘、許以、涂嘉佑、連瑋鑫、張尹瑄、吳育慧、姚妮均、林莉馨、劉鎧銘、莊宜佳、王瑋婷、張尚軒、陳威佑、林美羽、彭貴陽、吳旭恒、李郁薇、葉一辰、劉瑞光、郭忠益、曾國忠、潘瑞順、錢佩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佳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博晨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勁志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成良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