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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4月02日
號次:第713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
特派伍錦霖為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3月25日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江義Mayaw.Dongi、副主任委員高揚昇因組織調整,均應予免職。
特任林江義Mayaw.Dongi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高揚昇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3年3月26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3月26日
任命張郁慧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蔡玲儀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勝松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廖宗侯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羅明堂為桃園縣政府法制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何定偉為桃園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許秋萍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楊明福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
任命吳聲祺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玉鈴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勁欣為宜蘭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徐芳惠為宜蘭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淑芬、郭丁嘉、蕭稚燕、葉秉誠、藍義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袁芷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銘錄、嚴盈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采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銘、蕭志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承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桓維、吳岳峯、白芯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亞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東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豐康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連家漢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3月26日
任命簡奕帆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江毅豪、黃凱隆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惟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怡如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聖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盛峰、陳俊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戴偉倫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