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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勳章

公布日期:103年02月19日 號次:第712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7日
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9970號

  茲授予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二等景星勳章。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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