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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2月19日
號次:第712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6日
任命楊修瑋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志吉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饒美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辛志中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許淑幸、吳翠鳳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吳璧如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孫雅娟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胡祖舜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耀淦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明諭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課長。
任命林峻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美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瑋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學聖、何志賢、劉泉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俊賢、張華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婷婷、郭秀玲、陳慧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惠、許寶珠、顧育先、胡治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雅、吳倖玉、魯恩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嵐凱、許智偉、陳學芬、林于稜、柯湘怡、余嘉菁、謝述清、陳妍伶、林欣佩、黃薇靜、李宛樺、楊雲茗、劉育君、黃惠貞、陳彥如、張惠君、謝坤霖、陳書綾、簡漢栢、江佳莉、林奕成、張馨予、廖雪芳、陳霓、陳宜君、郭志弘、趙慧茹、吳俐璇、洪偉立、郭政融、何文群、吳易儒、賴佩吟、范凱超、王敏儀、黃倖慧、李政瑩、王國豪、吳俊諺、游礎安、葉爵慶、劉芸英、洪婉嫃、鄭桂青、鄭依姍、廖雨柔、林湘瑜、陳慶家、蕭卉珊、許忻忻、蔡昀諼、王麗品、高啓庭、陳明慧、丁晏以、高琬婷、廖庭萱、林孝恩、鄒瑋玲、呂嘉軒、張書瑋、陳思任、何宗晏、游佳蓉、周致廷、陳薇甯、黃新晨、簡英宗、李祖琨、紀惠玲、黃琬婷、林柏宏、蘇郁清、陳藝方、陳埏潔、廖家祥、蔡妙霙、林錡嶢、韓春婷、侯尚儒、林伶潔、游蕙宇、江瑞如、徐麗莉、張惟傑、陳姿穎、何欣芳、林縈、林佳慧、蔡宜育、盧承易、黃千紋、高世欣、簡玉銘、黃勇欽、段凱超、黃子玲、林宛宜、何宇倫、蔡玉香、王亭勻、趙偉程、王信雄、李佩雯、朱書賢、林瑀晨、林盈妤、施明慧、文立、陳易照、張之旗、林哲賢、黃欣樺、黃聖傑、程柏豪、賴沛吟、馬慧珍、陳秋婉、陳婉芝、曾建融、楊景全、林祐德、王雁平、聶碩成、陳昕怡、陳佳慈、張維茹、陳淑菁、何宜宗、楊家銘、朱文正、蔡佳利、蘇宥宜、宋怡君、吳素菁、劉芸、黃靖舒、張佩芝、陳乙禎、童冠璋、王淑禎、張淇媛、郭勁緯、侯昱辰、馬舜清、陳思宇、黃婉婷、吳東璋、楊涵妃、李明訓、林秀芳、趙重諺、李清東、陳文鋒、吳昱皓、陳俊宇、施亞雯、林琬淨、王維禎、李炫學、吳妍佳、黃凱揚、余子鳴、莊惠青、鄧宛廷、蔡明修、黃士峰、黃郁清、魏志吉、劉瑀潔、張瀞文、黃琦雅、王琇瑩、彭盛韶、黃鳳英、胡立祖、林玉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若萌、鄭怡婷、許仲琴、吳佩倫、任珮諼、黃一琦、薛昭瀅、洪明玉、吳依芳、游瑋欣、温育儷、劉冠良、胡文駿、王文如、楊逸榛、吳佳容、董玟君、廖振翔、劉芷妤、姜浩雲、林秉翰、楊斐任、劉芊妤、童杭菊、張元和、陳慧珊、邱勝煌、王顗詠、賴鏡如、車佩勳、吳東政、黃暐珩、賴彥君、王明瑄、李振宇、張真芳、鄧玉妮、王韶汝、林明憲、張雪霞、沈子淵、黃千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玉霞、陳美英、陳慶澤、曾啟峰、陳炳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晴教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陳朱貴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蔡新毅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王紹銘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6日
任命曾志祥、王建誠、張寶樹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7日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佩智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任命陳桎宏、蘇國勤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蘇仁崇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淑貞、蘇德祥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王育群、黃政民、吳俊哲、楊敏玲、吳龍山、周瑞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倪周華、廖高賢、傅瑋瑋、黃淑芳、許慧卿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美娜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素艶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揚智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林美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王錫祥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守玉為經濟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許莉美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于建國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黃志良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糠桓嘉、張琮弼、曹文亭、張淑敏、林芳如、邱瑞鵬、趙伶津、陳麗詩、王郁翔、王德恩、林怡安、陳芳萱、湯欣雯、胡書蓉、徐毓勵、張幗儀、沈志強、王晨軒、廖浩廷、何玉貞、蔡瑜萱、戴天心、王怡婷、李潔瑩、鄭琇文、黃韻潔、林銀姿、劉欣昀、林佩儒、藍玲玲、宋怡菁、陳玟聿、林辰蓉、王瑜霙、紀雅瓊、陳正雄、黃慶軒、黎嘉茹、蔡宏智、廖海順、曾于珊、陳彥廷、趙曉薇、王文欣、陳建宇、林沛怡、林怡廷、洪君儀、何宗禧、歐建民、林杏娥、張家綺、許正道、王俊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冠芳、楊明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品華、孫慧妙、黃淑敏、陳秀英、張中宇、石秀蓮、邱麗雲、姚卉蓁、彭貞仁、王宜珍、郭娜倩、張珊珊、施雪美、林昱婷、吳玲蕙、蔡孟桂、張慧驊、涂秋燕、陳俊均、李淑君、林品妤、黃俊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如億、彭桂臣、朱淑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秋瑾、陳瑞爵、劉碧霜、呂冠億、莊佳典、廖玉江、許德麒、許瑛砡、徐碩鴻、許伯豪、張雅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素琴、陳秋雲、林靜芬、卓菀青、何承憲、顏承平、游佳蓁、昌衛利、郭健芳、侯芳章、高玉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中婷、謝岱真、羅國誠、周俊明、李淑鈴、成夢廈、蔡淑菁、陳馥蒨、黃振輝、李春波、張碧珍、劉仲秋、姚玲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安立、林素年、郭瀞淑、張皓禎、李美芬、蔡明河、蘇怡寧、陳秀朱、王賢婷、邱冠豪、李宛玲、邱于倫、陳怡靜、陳力歆、林奕棻、江欣怡、溫彩容、周瀚慧、顏啓芸、黃品慈、林耘翠、王慧雯、吳美嬌、王淑姿、潘建宏、蔡安鎮、李香妤、李芸華、林哲勝、唐瑤茹、陳惠雯、郭瓊宜、梁宏富、王阿琇、陳彥鳳、謝茵涵、陳勛暉、蕭昱炘、楊雅嵐、洪溫展、黃信豪、周孟賢、吳培馨、黃靖雯、陳雅君、曹宗琪、陳威諭、謝奇昇、陳怡佑、盧天利、陳皇仁、曾勛苑、郭怡馨、蔡志龍、陳亮鈞、陳祥鳳、王靖文、紀世宗、李京育、孫瑞鴻、陳啟文、吳哲豪、李妍欣、陳佶男、謝華珊、謝昔峯、陳韋任、楊絜雯、蕭嵐傑、林修弘、江宜頻、陳直、翁珮瑜、黃士銘、韓慶衡、趙家杏、方國良、黃淑宜、陳燕卿、張美香、陳聖薇、黃孟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筱君、林御姿、陳鉯中、莊家榮、彭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健崧、蘇孟睦、陳乃菡、陳建宏、施亞叡、簡淑苹、林建華、曾馨誼、袁健倫、陳俊佑、陳又嘉、盧毅名、王佳珮、謝碧育、陳義富、曹家芸、黃永青、賴琇瑩、趙怜宜、劉紹禹、曾貴昱、王世吉、黃郁茹、李慧娟、萬志立、游秀珍、黃智明、楊苓、方彥傑、王昭人、羅明屏、邱國欽、劉信良、蔡碧玲、涂仙媛、黃華業、廖佳姿、蔡立倫、林琨偉、黃子榮、盧宥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蕙君、賴枚婷、莊坤霖、古宛娟、徐裕程、施伶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仕炫、林軒詩、陳漢生、洪佩岑、蔡孟修、葉品偵、朱靖巧、楊旻蓉、黃雅茹、周康忞、李弘偉、江淑媛、葉宇宸、傅桂欽、林逸倫、陶品綺、林洺佐、龔紜秦、李文興、沈彥君、楊雅卉、劉祖雄、董湘雲、陳玉娟、徐子涵、洪國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忠諺、李祈樺、江冠仰、王怡蓁、張美娟、黃柏森、温祝羚、陳星宇、黃志豪、陳安祿、陳品毓、王藩、伍建璋、張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瑞甫、廖亦菁、張峯榮、陳盈蒨、許哲祥、黃鈺婷、祝紫璇、陳瑜瑛、鄧順廷、游舜期、廖世仁、黃婯瑛、曾懷萱、李月文、傅俊耀、蘇宇曦、何映潔、吳英綺、陳宛禾、丁翠英、呂啟文、陳春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育婷、吳俊翰、林俊翰、李韻如、林佳盈、蔡信宏、鄭文欽、黃祥生、林俊安、郭鴻志、林怡如、陳錦珠、謝孟純、楊昆峯、陳士豪、潘玉珮、陳緯玲、林美玲、林志信、蔡志明、林宗源、楊秀玉、陳玟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源、陳泓翔、吳緯婷、林忠賢、曾尹育、偉凱、賴建文、官毅明、簡又新、陳金壽、張登洲、郭昭儀、陳秋雄、吳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瀞文、林芳玉、葉明娟、李冠霆、劉恆雅、古順華、龍厚萍、王美玲、陳映臻、黃映菁、林哲意、張明騰、褚珮瑩、吳勇杰、俞懿庭、林家惠、鄭毓興、陳然貞、羅彩珠、李利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任命陳怡娟、黃冠欽、李哲熙、張宜守、顏志成、吳佳駿、徐志豪、蔡宏源、賴俊璋、馬誌鍵、楊心龍、詹元輝、吳敏翔、蔣佳榮、邱泰平、盧振宏、劉松國、劉源旭、朱健雄、盧元富、許村豪、楊偉彥、王君凱、張弘全、蕭俊祥、陳拓榮、王炳盛、王柏鈞、羅煒騰、鍾偉仁、劉夷中、洪國治、鄭朝元、卓家豪、陳柏宗、洪銘駿、鄭婷喻、劉昭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黃光男、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已准辭職,行政院副秘書長簡太郎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簡太郎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孫立群為行政院發言人。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
經濟部政務次長梁國新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2日
任命梁秀菊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派蕭永豐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嚴子傑、陳怡君、蘇仁章、李雅惠、陳萩師、郭麗緞、曾惠燕、劉志宏、蔡佳穎、周郁涵、徐婉莉、石雨林、陳偉超、郭哲嘉、李文芹、蔡旺洲、鄭雅耀、黃慕薇、吳佩珊、陳涵茵、張惠雯、李俊青、詹景帆、賴美君、王頌惠、劉宇珩、侯馨茹、李健新、莊智瑋、黃玲玉、楊洪哲、張麗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梨珍、林郁珊、黃桂香、李政緯、陳貞利、徐佩莉、張文靜、王詩萍、陳逸、劉安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彥文、陳幸慧、謝佳琦、周育安、陳宗澤、陳錦德、周盈榛、陳姿音、鄭傑中、鄭瓊英、蕭碧珠、李文斌、施竣詔、賴世明、王立伊、黃彥科、詹琇媚、張淑慧、顏貝臻、張紓瑗、洪明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韻如、董慧莉、彭馨瑩、王樹蓉、李適耘、郭家成、邱凌韻、黃雅婷、魏千敏、王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君、侯玟卉、温善淳、楊于世、顏佑昌、翁書敏、洪春量、蔡旻倫、林佩勳、陳靜瑜、羅素敏、林怡君、張家銘、施怡如、陳介民、游庚諭、柯夢藻、林瑞蓬、劉瑞欽、施信吉、徐俊偉、嚴珮瑄、彭琳、林芮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綺琴、陳暾叡、鄭淑春、黃怡智、梁莉旋、李昔紋、藍莉淋、陳谷禎、許哲人、蕭玄岡、李世英、黃泓閔、劉美珍、李軍諺、洪國欽、胡育瑄、張菁芬、林照和、林志強、彭冠儒、謝正堂、黃心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宜蓁、鄧煜璋、陳順禮、李育陞、劉玲菀、許淑玲、劉耿名、洪金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爾禮、謝政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奕志、張秀芬、游麗丰、黎浩文、陳美儒、林彙庭、蘇宏達、許嘉燕、王昭琪、林侑瑩、陳淑華、俞文舉、李筱涵、吳美嬅、黃妙英、唐詩弦、黃湧霖、陳盈秀、謝昇宏、林佳慧、王麗菁、蔡馨瑩、袁舒敏、劉美滿、鄭碧玉、李泓瑩、伍彩嫚、孫梅玲、鄭椿瀚、李俐俐、鄭嘉榆、林靜怡、陳惠鑫、鄧啟祥、楊宜潔、曹麗文、李麗雪、莊千慧、邱玉萍、楊秀美、張淑美、陳挹芬、張雅婷、古如君、陳麗玉、賴淑美、詹佩凡、陳彥寧、陳惠君、余復國、曾彥順、陳貞樺、徐宜琬、彭俊傑、莊亞玲、梁杰民、黃育仁、洪靖雅、李俊賢、陳立宏、葉芷蓉、張婉煜、于富惠、吳雅妮、林瓘庭、蘇庭玉、施坤宏、蕭怡筠、鄭茜云、謝丹文、張凱、林慧羽、廖耿瑋、黃如郁、洪嘉翎、曾銘正、林怡君、李彥德、邱薰毅、黃聖順、王怡勛、秦紹瑋、謝宛錚、牟季嫻、徐韻涵、胡崇羽、鄭銀華、蔣佩伶、施棛婷、陳美如、李健鴻、陳慧珺、陳淑卿、陳儀珊、林國棟、呂明憲、李旻瑾、董豐本、葉謙魁、康賀銘、李彥廷、陳怡潔、陳令怡、張志瑋、簡漢斌、楊淑敏、曾俊超、鍾宜潔、陳雅文、何欣豫、李健維、楊珮君、葉佳欣、徐崇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胡玉城、賈世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3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潘世偉、副主任委員郝鳳鳴因組織調整,均應予免職。
特任潘世偉為勞動部部長。
任命郝鳳鳴、陳益民為勞動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3日
任命杜紫軍為經濟部政務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