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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2月12日
號次:第712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
任命陳志銘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許朝程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周志堅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簡哲宏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項文龍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胡月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媄琳、林秀意、林心葳、郭立欣、蔡麗真、連淑貞、廖淑如、周秀芳、陳淑美、王麗華、歐陽良欽、劉寶珠、李惠娟、曾美臻、陳素治、廖瑞華、王桂玲、蘇原欽、馬毓秀、蔡芷茵、孫蕙琳、黃文和、劉宇修、師僑琍、歐陽駿宏、黃美真、蔡雲珍、趙苡婷、吳文華、盧淑芬、張聿棟、陳昇德、康栗寧、王雅惠、龍耀庭、黃堯琨、施文婷、王雅薇、田潘啟華、周春宏、鄭秀玲、廖乃慧、張淑玲、彭嘉瑜、盧麗玲、楊麗花、李學仕、蕭秀月、蔡芝萍、楊琳琳、林美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彩雲、陳美華、陳弘芳、林月嬌、吳青玫、夏正前、楊彩鑾、莊淑惠、陳玟方、尤姿懿、陳力菁、林菊美、謝婉茹、吳怡萍、陳曉政、范安從、詹簦瑋、楊玉琦、吳國熙、張之珩、曾志中、陳映嘉、蘇心怡、黃秀菊、詹燕珍、張聖敏、吳旻潔、廖櫻翠、林進輝、紀美智、陳明良、陳德居、楊小華、張碧雲、羅彩緞、黃聖恩、孫賢哲、林裕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欣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春樹、陳昭言、秦阿綿、陳蜜繡、蔡雅文、張秀蓉、楊明憲、李奇玟、胡青雲、凃秀戀、鄭秋芬、羅慧青、林佳伶、陳在怡、盧依靖、黃素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小楓、蔡秀慧、蔡沛辰、許慧錦、胡玉祥、吳慶分、李麗芬、蔡秀容、郭誠甘、鍾春仁、林儒詣、洪瓊雯、吳秋香、侯淑芳、張俊仁、魏慧敏、龔秀玲、鄭慶裕、陳秀芬、黃桂英、羅國倫、楊蕙菁、楊振瑞、林志祥、林月雲、王瓊雪、黃麗娟、洪瓊惠、何尊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詩婷、張秀君、江明海、郭素靜、饒慧凌、李寅雄、陳鳳英、陳毓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欣于、賴毅正、梁金華、江正宏、賴啓明、洪萬月琴、龔苾珍、劉麗娟、吳雅靜、廖珮如、陳玉娟、楊鳳滿、詹凱玲、李玟憓、劉瑞珍、林富美、黃心韻、許瑞蘭、張宸豪、卓宏謙、游靜敏、温琳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志、林信熙、黃詠安、張麗珠、黃美蓮、鄭莉玲、陳麗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素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惠、陳良英、王偉全、葉國昌、劉泓見、羅美容、江明昌、高毓瑄、黃惠鈺、楊惠雲、黃碧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偉民、吳定璋、陳隆華、彭郁惠、楊惠玲、解愛蓮、陳惠珍、李翊僑、陳佩君、彭美蓉、張庭瑜、王雅慧、賴菊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乃慧、謝晴如、陳秀慧、簡惠美、李宣穎、李秀玉、林東茂、黃文志、田淑玲、楊櫻枝、謝俊偉、林美華、林洋盛、林琴惠、呂靜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孝成、陳涵琪、徐瑞珠、嚴晃灝、陳宜倩、林瑞瑜、黃惠婷、張莉筠、李翠聲、陳宥銓、李素絹、陳燕綾、魏嘉蕙、何誌憲、侯惠連、蔡惠專、謝雙鴻、洪麗宜、賴慧珒、陳玉娟、邱佳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國堡、蔡孟桂、何秀蘭、宋天兆、林沐吟、張玉宙、許純夏、葉恭銘、何秀珍、沈宛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榮、吳家松、郭志成、蘇小真、張素玲、謝惠枝、羅光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振中、黃淑鈴、王彩蓮、林泰郎、蕭淑瓊、李玫珠、楊淑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國慈、潘淑媛、涂秀京、蘇郁涵、曾啟城、黃建棟、蘇慶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建勳、黃素年、張文雄、王鳳嬌、林錫建、劉思語、張惠玲、藍含少、洪雅芬、劉淑勤、洪伶、何仙芝、謝慧敏、黃玉慧、林子暉、林純玲、簡伶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博鈞、沈雪鳳、謝婉嫻、洪錦學、楊源振、曾美玉、劉美智、史立宗、黃稜喬、莊玉琳、溫淑慧、王曼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婷婷、陳楚治、鄭伊均、黃廣文、謝秋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佩怡、陳惠蘭、高玉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雪芬、吳美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敬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風誌、陳欣平、楊碧雲、陳薌如、王佳欣、蔡知慧、梁瓈霞、周敬莊、盧玉鳳、呂碧鳳、張善文、莊孟德、麥建源、張瑞雪、陳美雲、林富敏、張繼良、周聖艾、林振宏、唐培培、劉智文、陳玉如、陳錦秀、呂嘉莉、徐肖仙、賴燕卿、鍾美菊、陳姿伶、鍾青芸、林姿吾、賴億昌、黃若晴、吳化懿、黃誌仁、楊智貴、莊枝霖、蔡春陣、游美娟、湯順明、蔡佳勳、呂錦波、張惠貞、蕭淳瑄、蔡秀英、李思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顏銘佐、楊素娥、陳敬憲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
任命潘佩欽、盧又華、夏志銓、陳小瑞、李宗憲、黃柏憲、許博凱、陳俊吉、柯富仁、高玉樹、何長益、許嘉修、凃彥圻、許展誌、沈一東、梁廷仰、許加穎、李明諺、陳嘉宏、徐逸承、洪書揚、許仁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俊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均祈、余春芳、李吉晉、謝啟盛、馬明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嘉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勝凱、黃士偉、廖志航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任命林永發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天爵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黃明朗、李文琦、夏季昌、黃再求、戴瓊梅、張鵬、林錦蓮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賴澄民、連建辰、廖志賢、李小恩、李晉榮、薛秀媚、蔣忠良、羅震華、黃瑞龍、陳豐裕、黃峻昇、郭炳宏、馬鍾麟、范國樞、楊勝任、張俊彬、周民淦、陳志浩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詩瑞、王秉慎、許益源、林人傑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唐殿文、陳義方、曹松茂、宋申武、何震寰、林秀美、朱盛鴻、賴維中、謝妙宏、谷瑞生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李芳成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宗杰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石瑞琦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買睿明、楊國添、李素春、鄭正勇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鄭元慶、蘇啟誠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邱太欽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邱隆藤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吳清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周中興、王海龍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周台竹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翁慧敏為財政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蔡聰榮、潘仁治、黃正輝、郭中堅、曾善勤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陳潤卿、黃靜代、陳金華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蘇献煌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王國平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李泊言、邱玉蟾、傅木龍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武曉霞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津津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秋元為教育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仲成、林文通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趙由靖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主任,張春蓮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梁美慧為國立空中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榮輝為國立嘉義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周志信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李正德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明忠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朝欽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陳珏玎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周駿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建興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吳潔萍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方正光為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定哲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團長。
任命林昱宏、張耀中、陳日新、王志成、徐嫻芸、翁小晴、黃敬倫、李韋德、蕭錦洲、謝秀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凌如、陳心儀、鄧玉波、林淑惠、游秀純、林麗蘭、林沛函、陳秀枝、俞慧芬、林淑婷、范振邦、張麗枝、劉桂芳、蔡秀娟、林芳麗、李宗毅、吳孟芬、陳慧珍、李英菁、賴素英、許瑞蘛、曾志義、林宏明、林梅嬌、王彩、黃怡瑛、蘇麗娟、楊貴珍、吳玉龍、盧貞如、葉玉蜂、陳婕妤、王文珠、游淑滿、倪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佩珊、紀怡嘉、涂嘉灝、郭瑋玲、陳玥伶、許秀良、黃桐根、霍一菁、徐姜媺、余文娟、郭雅雯、潘淑娟、羅玥茹、黃馨瑩、陳明城、林玉慧、黃雀惠、許莉敏、李梅香、陳美玲、溫淑媛、林萍君、黃郁哲、金夢茹、陳惠端、范恭華、呂玉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佳蒂、余筱婷、曾淑惠、黃基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州、江柏青為檢察官。
任命李淑惠、塗家雯、陳美帆、邱建隆、王靜儀、盧致宏、李榮祥、紀秀蓉、廖啟宏、邱泰憲、張瑜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菖、賴貞圓、陳玲瑛、黃子偉、張鎮坤、吳威勳、陳聖灝、張秀蘭、張愛玫、呂玉仁、廖建誠、鄭宏宇、陳玉燕、許秀蓉、林麗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銘輝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任命吳偉靖、宋德和、張興華、吳正懋、羅賢哲、江志偉、范詔智、張定國、蔡順旭、陳烽逸、吳萬成、邱宏仁、梁智碩、徐翊茗、紀坤成、卓錦輝、葉文魁、張詩勇、洪錦昌、徐約翰、周輝明、王克強、王信祥、丁啟發、陳源享、李恒春、蘇少良、林建勝、沈裕盛、許永城、林順崑、張博彥、江金福、林俊傑、胡明山、莊竣策、賴國峰、石立春、吳業昌、鄧景文、戴士堯、劉守益、張茂興、張永堅、陳世光、鄒宗賢、陳義洋、沈明謀、蔡兆榮、洪維宏、董佳林、林盈榜、黃家欣、蔡國煒、賴俊宇、何俊穎、許正宏、邱俊仁、蔡東嬴、高國賓、吳溫哲、黃瓘祐、陳建宇、江扶聰、毛宏誌、黃俊璟、莊東銘、蘇耀輝、張建萬、黃大耀、黃光宏、唐劍秋、曾錦緯、吳育生、黃建豪、黃俊智、潘清華、張明正、李秀中、曾進勇、韓景祥、呂智源、洪江清、古享福、蔡志冠、姚芳宜、簡學聖、呂季光、謝軍中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