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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3年01月29日 號次:第712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
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8100號

  考試院考試委員黃俊英,端宜慧性,耿介圓澄。少歲卒業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系,旋公費負笈遊美,獲愛荷華大學企管哲學博士學位,洽聞砥志,濬瀹新知。歷任國立政治大學教授、中山大學管理學院院長、義守大學副校長等職,專擅數理統計實務,曉暢行銷管理學門;推展多元場域研習,完備優質校務運作,撰述等身,績學盡用;琢玉碩彥,教澤流詠。尤以高雄市副市長任內,審謀施政建設藍圖,形塑城市焦點願景;暢申基層民意需求,豐厚地方行政歷練,高掌遠蹠,明效大驗;甘棠懋猷,峴首留碑。嗣膺任第十一屆考試委員,潛心政策行銷訓練課程,悉力文官興革規劃方案,甄才品能,紓籌建讜;覃思淵謨,與時俱進。曾獲頒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一等專業獎章、國家科學委員會優等暨甲等研究獎等殊榮,復篳路藍縷興辦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嘉惠學子,清芬廣挹。綜其生平,杏壇傳薪,雅著龍門鹿洞聲采;學者從政,體現民主核心價值,宗匠陶鈞,斯文默化;儀型矩範,青史芳騰。遽聞溘然辭世,震悼軫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邦彥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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