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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1月08日
號次:第712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賀陳弘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任命林一平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1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任命謝義勇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
任命阮偉芳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官嘉明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瓊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韙任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李美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羅金賢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中科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阮森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鄭光三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宏惠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張永聰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賴恒宗、邱玉梅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李雪梅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李維銘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張倍榮為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洪嘉憶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林宏州為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謝淑芬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林函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菁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文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凱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政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龔庭毅、蘇燕玲、陳綵慈、洪銘崧、吳詩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子軒、游智凱、柳軍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偉峻、鄭瀚淳、葉仁傑、高菱遠、梅嘉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再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玟錤、曾莉文、盧亭均、杜姿慧、余宛真、董玉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如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君、林鈺珍、姚億燦、張耀宇、葉詩佳、林明慧、吳保任、官怡臻、林綉君、陳炫谷為候補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任命洪義順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任命吳俊德為內政部消防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阮淑芬為外交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丁再興為外交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
任命許寧佑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鄭滋榮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黃麗鯤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曾憲收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連尤菁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智華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趙子賢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吳文貴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鍾竹英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周子元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蕭玉真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宋廣英、張顯頌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月麗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羅清水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施建矗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蕭智文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郁芬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王佩瑛、林泰宏為國家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吳英美為國家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趙于萱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鄒欣正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田月玲為國立中興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秀鳳為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添火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華駿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丁增輝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范峻瑋、蕭玲宜、楊宗展、羅尉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麗華、秦子晴、吳依倫、萬怡廷、蕭泰和、莊蕙碧、鄭明偉、胡淑雲、劉怡君、陳美燕、邵瀞萱、鄭硯豪、鄭立源、劉青峰、王卉嫻、黃聖茵、楊玫錦、林美利、鄧向淳、林瑋珊、羅文君、韓佳恩、陳映戎、蔡中寧、彭瑞琴、王兆宏、王宜年、施育生、李長憲、楊茗嵐、楊珮蓁、沈孟桂、許嘉芫、蘇郡葶、許哲銘、藍泰蕙、何嵩昱、張珮綺、李虹儀、紀朝介、姚乃瑋、黃美儒、徐雅琳、沈芸嫺、溫明燕、許信筠、張翠凌、鄭孝儀、方晶瑩、張秋萍、鄭博元、黃淑垣、賴睿苓、陳元杰、鍾君嬋、陳雅婷、陳怡樺、林維思、顏甄慧、吳佩娟、賴意婷、陳思翰、呂惠茹、鄭聿敏、陳久芳、陳香如、簡淑靜、陳綺香、吳麗卿、李柔嫻、黃瑞珠、王木村、林玲瑜、鄧鳳如、史莉珠、羅淑君、劉怡秀、林奇翰、郭敏吉、陳姵羽、陳正堯、呂俐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雪妮、藍啓峰、莊國賓、李佩倫、陳佳宏、傅學懋、陳淑齡、李執中、朱姝瑾、吳容榕、羅桂梅、邢忠彥、余明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華蘭、林昶成、白侃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友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珮珊、郭伯瑋、李慧玲、蘇敏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金宏祥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邱美玲、呂美琴、容仁智、羅晉良、朱文宗、廖書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瑞盛、張姿倩、鄭少珏、張瑞玲、林俊杰、林慈雁、劉偉誠、王兆琳、李英霆、黃致中、林修平、黃嘉妮、劉文瀚為檢察官。
任命周文如、詹雅萍、楊岳都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任命吳世欽、劉有志、許雁涵、吳沂姍、林育石、廖俊生、卓可喬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