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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12月04日
號次:第711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2日
任命李雅晶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慧綺、謝慧美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秀美、陳縵璜、陳柏誠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李怡慧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玠琛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曾金龍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曾美智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蘇献煌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李正德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宗明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吳文貴、黃莉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施淑惠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綺芬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
任命蔡碧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郭棋湧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吳永達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中心主任。
任命馬正維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姜智庶、劉佩蓉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志鴻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蔡體智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吳尚樺、吳建興、陳昭君、陳建龍、謝明杰、陳明傑、黃素燕、吳百謙、莊念恩、羅依華、何致睿、張芳源、張睿權、劉郁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永傑、王藝婷、王瑞琪、林聖博、陳俊賢、徐羽虹、李庭誼、鍾志明、陳奕如、洪良茂、蔡育珊、龍冠君、馮壽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月萍、鍾佳穎、林夏安、林玉、翁郁婷、陳信翰、鄭湘泠、陳嘉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哲禎、李慧真、史大慶、陳怡頴、高嘉鴻、楊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秀妮、石靚琦、陳雨青、林昀瑱、王嘉瑋、林乃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伶君、余珞菁、黃慧釧、黃素貞、李孟杰、邱建智、楊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維練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盧慧珊、董和平、陳昱奉、陳靜慧、鄧怡君、廖偉程、王清海、黃齡慧、陳威呈、盧葆清、余彬誠、陳麗琇、郭峻豪、洪松標、楊承翰、王筱寧、姜麗君、莊惠真、張淑美為檢察官。
任命卓巧琦、楊石宇、薛全晉、李堯樺、彭師佑、陳雅詩、伍振文、劉昱吟、鄧友婷、洪湘媄、李松諺、江炳勳、陳昭蓉、陳靜宜、胡詩英、鄭子薇、蔡杰承、呂秉炎、吳宛真、林恒翠、歐蕙甄、陳志銘、林書伃、陳亭君、邱舒婕、陳漢章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2日
任命劉世滿、王立欣、楊正信、潘貴榮、何嘉熙、洪茂仕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6日
任命林以哲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游璧如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忠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裕榮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馬傳仁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導師,蔡育萍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謝依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如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純甫、李孟修、柯昀姍、盧孟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宇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暉閔、王光仁、曾涵芸、林靜宜、李文豪、吳允暉、蕭玉晨、蒲玠涵、江筱慧、胡智傑、侯昇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雄、李伯道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顧正德、汪怡君、紀文惠、劉又菁、李國增、賴劍毅、黃柄縉、曾部倫、吳定亞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時瑋辰、洪瑞隆、許芳瑜、劉奕榔、郭振杰、林芳如、陳佳妤、麥元馨、朱貴蘭、廖晉賦、王國耀、簡鈺昕、張毓軒為候補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7日
任命李雅晶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許淑芳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洪東煒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鄭義熙、黃燕輝、陳清修、黃文正、吳素珍、陳偉晃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吳英世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張明德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洪道明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李燈坤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盧貞秀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蘇献煌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卓翠雲、陸恒寧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張治祥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楊健明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莊文玲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汪平洋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
任命范植谷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李瑛瑩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淑萍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詹榮鋒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謝俊隆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林世峰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胡春玉為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湯文琦為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先琪為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俊明為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范春鑾為新竹市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朝旺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郭婕妤、林柏安、劉世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廷、黃萬霖、葉倫均、巫宜芳、陳郁雯、周偉潔、張秋玲、黃曉玫、洪睿遠、傅馨儀、林怡君、蔡恩柔、施易汎、吳含笑、廖彩年、吳英玫、梁雅絜、張家偉、呂靜慧、黃勢民、謝祥冠、陳嘉珮、柯采璇、陳文欣、陳稚璇、徐慧媛、徐安石、蔡尚佑、陳志誠、李育菁、林敬芬、許雅琳、劉佳燕、陳宇柔、劉憶萱、游佳榕、李映萱、洪文彬、謝維倫、蔡嘉哲、林羿萱、許嫚斯、蔡宜君、張淑婷、吳宜芳、羅松月、江忠豪、劉碧雪、許紋菁、林怡廷、陳志宏、翁楚涵、賴雨杉、李欣怡、黃秀貞、黃政郎、何成崑、林桂慧、陳怡樺、柯志龍、林俊成、陳怡錞、江亭萩、黃鵬全、王貞玲、黃郁茹、郭藝婷、吳孟珊、歐陽萩燕、林佳靜、陳致元、李純雅、張丞漢、張詠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虹慧、楊晴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家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勝凱、許舫嘉、莊健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瑞蓮、林烱丞、何海鳴、朱怡儒、阮琬淳、曾文瑄、郭宏昇、李秀卿、黃玉蓮、潘承揚、陳慧如、蔣易珊、朱倩葦、葉雅芳、王慧伶、吳欣樺、紀淳萍、江檉皇、吳敏莉、江崇聖、李易如、楊想玉、林依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湘陵、謝邦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玫筠、楊小玲、吳幸怡、陳怡璉、陳宗泰、張懷、陳清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于梅、林維熙、高力寧、李子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鈺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苗雨蒔、劉卉雯、蘇祐代、黃雅琪、蔡元正、林雅筠、蕭恩佳、黃雅惠、蔡旻享、李佳芬、陳湘緣、陳翠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顯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志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渤原、邱怡玟、曾宇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燕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中道、郭芳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孟蓉、陳美如、温凱雯、賴璟昱、巫慶家、薛乃嘉、黃琬淑、翁崇傑、李杰儒、李運國、吳宇、林柏均、鍾昀寰、楊子瑩、紀凱瑋、陳俐伶、孫宜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弘淵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張庭碩、倪伯丞、吳東澤、詹惠雅、謝孟航、李廷鴻、劉旭峰、劉艾旻、王玉君、陳廷傑、柯又嘉、林育威、蔡紹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宣每、黃顗雯、王元郁為檢察官。
任命劉新耀、林希鴻、許家彰、羅國榮、蔡期民、陳香君、黃翊雯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7日
任命陳昭佑、樊意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
任命廖世立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