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4027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10月09日
號次:第710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7日
任命黃淑如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蘇青雲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韋彰武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簡任第十一職等總隊長,蔣麟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簡任第十職等副總隊長。
派李志榮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玫秀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林炎昌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昭琮為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賓華為高雄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周登春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郭振寰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桃園縣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三民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吳顯政為彰化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海環為雲林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莊坤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芥綸、鄭佩宜、蔡佩芳、洪鳳妹、陳浩、劉伊茜、林癸瑩、張青堼、王秉彥、劉憶瑩、林品君、林宜頴、許雅惠、江佑聆、廖俊宇、許仲誠、徐煒婷、江謝佩妘、鄭智仁、蔡念桂、許佩真、姚香禔、梁文文、蔡博閎、張書翎、陳盈渝、黃容娟、王世緯、劉怡君、陳柏帆、劉柔妤、張曉芬、鍾家怡、謝宗育、李翠、張珮璇、江東哲、黃振烜、李昭儀、吳瑋倫、談宣霞、黃文宣、陳思伃、吳佩珊、沈佳豪、張博朱、李珮岑、陳志豪、劉怡君、程永欽、陳亦飛、潘瑋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晏彰、鄭仲廷、張雅婷、陳謙毅、林鈴雅、鄭宇純、廖政凱、張毓芬、江立琦、李孟穎、陳羿均、陳靜怡、林慧婷、簡秀羽、鄭嘉元、陳薇帆、方賢凱、林建達、江偉志、詹世民、林佳穎、趙延宸、鄭筱瑜、洪嘉璜、黃士原、張碧芳、楊政峰、林筱婷、劉怡安、劉千鈺、林恩永、邱思瑋、沈怡廷、趙思涵、王珮羽、蔡素芳、郭婷玫、李佩蓁、劉泰安、邱怡菁、李瑞欣、蔡佩君、吳思穎、吳詩蘋、江怡樺、劉家銘、張家馨、高珮雯、葉依婷、詹炳坤、陳冠吟、鍾佩君、林慧珊、陳蓉萱、陳益正、鄭介方、鄭燕鈺、林芊岑、林泓逸、鐘志仁、蔡宗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松煜、曾筱雅、余芝瑩、許育誠、陳元翎、林雅雯、林欣靜、黃鈺菀、趙美華、陳渤丰、陳柏均、許嫚珊、李信毅、蕭威芳、謝炎恭、陳隆俊、張雅雯、呂佳靜、李佳熹、戴廷育、蔡承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湘涵、丁永祥、高健勳、黃國彰、黃彥璋、楊富閔、姚蔚欣、劉建忠、粘頤誠、洪勝裕、孫貞惠、吳秉謙、孔來香、張瑋倫、鄭涵栩、鍾俐芳、王欽傳、賴宏睿、簡志方、董冠志、陳佩瑜、馮煥良、蔡文仁、董建峪、凃懿珊、林秋妗、林宜禛、佘玉雯、林姿儀、王超慧、黃伸閔、張幸純、曾耀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真、王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昭儀、吳峻銘、賴亦晨、張鶴齡、温郁玲、鍾家維、邱郁珊、羅惠齡、劉康祥、張賢源、盧廷仲、蔡天華、陳仁浩、柯杏玫、陳維澤、鄭香豐、張浩倫、王聖惠、莊恩菱、王聖全、呂詩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昌舉、劉冠汝、謝宜芳、高瑛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安勤、張宛如、傅楷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桑莉莉、陳蔚甄、謝宗諺、蕭維承、周家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文娟、蔡仲苓、黃瓊誼、林子宇、許淑慧、陳永慶、邱倩利、林涵瑜、陳昱安、卓怡帆、呂淑婷、張祥儀、謝有全、李雅慧、洪孜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千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嬛云、林雅雯、楊茹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冠顯、陳俊銘、吳宏偉、李珮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界廷、林宜鋒、郭蓉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惠惠、謝旺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瑞佑、連芷文、吳浚鎬、李雅蘋、葉青修、黃茂翰、吳巧薇、林書緯、曾秀薇、劉于溶、邱育德、邱鼎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芸蓁、方建仁、劉彣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學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連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依莉、陳佳琴、賴雅琴、高子倫、周永新、鄭克蘋、陳婉蓉、魏翊婷、駱筱涵、游璧璘、曾湘屏、沈沛玲、邱彥斌、王嘉榆、謝瀞儀、牛瓏芝、楊凱婷、林毓湉、蕭人輔、林丘薇、余思嫺、陳玉華、周希羽、張心儀、邱于真、趙小燕、陳怡璇、李如婷、呂銘哲、陳美惠、賴逢源、劉永財、黃柔君、彭茂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東益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日
特任林慶隆為審計部審計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日
特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