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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10月02日
號次:第710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3日
任命陳玉梅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
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已准辭職,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熊光華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任命蕭旭岑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羅瑩雪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羅瑩雪為法務部部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范姜泰基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任命林明慧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許增祥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甯力展、林幸慧、陳錦澤、陳美珠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王綉忠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鄭義和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張清課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温順德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羅斌賢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王國平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林啟智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吳雅華、徐惠珠、李嘉珍、劉芸真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錦雲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馬泓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翠娟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朱國華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張志龍、嚴珍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芳如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鳳圓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廖玉燕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馬榮財為教育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慧娟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朝政為國立成功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葉素蕊為國立清華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輝煌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院長。
任命連上堯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陳文正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謝瑞章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曾瓊慧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淑卿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儀器檢校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柳再明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海象測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許文彬為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楊幼文、張昭芸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翁誌聰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冠甫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賴文宗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黃麗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多馬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竹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郭坤明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韓寶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張錦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林金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
任命賴錦豐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黃秋桂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葉美月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謝英文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任命孫國淞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金益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張瓊惠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張麗雅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陳三民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周孟蓉、栗嘉儀、吳芳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怡、林家丞、張鶴瓊、閻百川、林怡君、吳明怡、周靜雯、劉志堅、簡宏志、宋瑞隆、曹靖玟、林毓婕、周文雅、游翔宇、張桂慈、廖慧欣、李秋月、蕭錦評、謝素薇、黃璿諭、陳毓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世瑩、姜岱妏、黃沛潔、竇鳳芸、吳姝瑩、羅彥穎、林義山、王靖潔、林妍伶、林嘉瑛、陳玉玲、劉俊輝、黃子洊、陳玟佐、黃于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佳峰、林桓民、趙伯穎、黃任篷、陳柏志、黃亭毓、莊宗儒、林家賢、鄭宇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容嫺、章博雅、黃文宏、陳新淦、周士清、王湘茹、張芷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晏、王珍琳、劉宜佳、李瑋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佩宜、李偉正、李威霆、李政道、吳詩強、蔡佳蓉、陳儷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尚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心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凱蔚、許惠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佩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亞雯、施宏隆、黃建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聖方、黃于真、陳奕中、湯宇潔、胡邵鈞、李思穎、陳欣妤、蔡國鐘、吳俊龍、李憲昆、蘇柏嘉、吳秉衡、紀泱竹、凃柏安、葉瑞涵、張怡穎、謝佳容、曾盟群、呂朝元、洪丁楨、范傳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珮君、廖志豪、林其憲、吳惠慈、張廖俊魁、柯威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庭碩、林其鴻、張月蓉、鍾智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秭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子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毓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曉霖、張建文、葉思漢、陳文益、洪慧馨、蔡怡芬、劉浚賢、李國金、陳錦裕、林大榮、楊筑伊、歐瑞永、林高賦、方瓊逸、謝易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日昇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任命謝岱均、簡巧婷、楊麗玉、吳彥緻、王伶君、詹詠任、楊璿凌、呂政輝、余俐瑾、吳亭瑢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