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816
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2年09月11日
號次:第710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華總二榮字第10200150640號
總統府前資政、監察院前院長王作榮,績學洽聞,識宇標峻。即幼家境殷實,詩書義禮傳家,卒業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旋負笈重洋,獲美國華盛頓大學暨范登堡大學碩士學位,覃奧研深,軼類出群。崢嶸歲月,時局迍邅,迭任政府財經幕僚、國際組織要職暨報社總主筆,參預釐訂四年經濟計畫,規劃外匯外幣管制措施;闓闡臺灣整體發展面向,善盡知識分子社會責任,運計鋪謀,靖獻多方。於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任內,堅守公開競試原則,明定特考任用轉調;推動任官法制興革,健全永續文官制度,挹清芬於高闈,申鴻圖於部務,碩謨嘉厥,玉尺衡才。嗣接掌監察院,設置專責陳情中心,提高自行調查比例;綜整組織再造架構,精進監察職權效能,振裘持領,建讜紓籌;谹議懋軌,聲稱籍甚。逾三十載執教上庠,溥絃歌之雅化,成樹人之宏篇,宗匠啟沃,澤沾棫樸。晚近獲頒一等卿雲勳章殊榮,盛業囊績,蜚英騰茂。綜其生平,直言骨鯁-主淑世牖民以藎猷,陶育立教-求空群品能以興邦,峭論鐵筆,燃犀溫嶠;緒風垂範,奕葉流光。遽聞嵩壽凋零,悼惜軫念,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雋彥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