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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09月11日 號次:第710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任命林政勳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賴春綢、黃偉政、連尤菁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周後傑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李政宗、邊子樹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王彩葉、王秀時、郭曉蓉、陳美芳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玉華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秀琴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莊其華為教育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郭蘭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韻如為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仲和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陳文誠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簡茂松、吳淼文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張義敏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吳慧玲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謝界田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信任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呂碧宗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派陳慧君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鍾維力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二職等總工程司,吳國華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朱先鑑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工程司。
  任命林華慶、楊秀玉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烱方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許德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吳如容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彭宏志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團長。
  任命黃梅茹、顏證文、林彥濬、林志哲、黃心儂、陳錦民、錢文賢、官元揚、蘇至誠、羅啟仁、蕭閎偉、陳國忠、連家緯、鄧經弘、李鈞偉、洪琦婷、廖耿仕、林啟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勁豪、吳昱助、蔡昀蓁、徐頌傑、焦有軍、黃功儀、馬瑞君、林奎佑、薛仕昕、陳沛綺、曾彥中、林科諺、陳爾濬、許宣弘、郭書維、賴奕辰、楊舜閔、謝適言、王旭芳、李日宇、張碧菁、簡銘成、范振師、陳胤捷、陳曉聖、游騰葦、鍾効辰、莊明儒、白英碩、張文忠、李嘉祥、楊善淳、江毓純、邱妙如、洪精佑、李俊昇、蕭安辰、林俊嘉、林華屏、葉琨煒、李明書、張智鈞、許景雄、吳易璋、黃元麒、周康泰、姜威廷、黃品倩、陳禹函、顏堯德、王婉馨、簡稚軒、林可凡、許志鴻、王宛琳、李治民、吳尚峰、吳漢傑、林承凱、劉致愷、陳士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子恆、許牧豪、楊秀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安豐樸、林耀六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任命何春乾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林國翔、蘇功成、陳美婷、黃明輝、徐世威、陳季平、黃建智、陳開岸、童明輝、江明宗、翁嘉穗、林志信、林志成、黃羽詩、蔡志偉、郭朝林、鍾詩幸、劉雅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2日

  任命邱兆平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羅怡玲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呂世壹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蔡英良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段玉鳳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王德本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姜碧琳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火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遠遊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鄒慧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葛文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吳淑瑛、呂美慧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秀梅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瑞榮為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曾能穎為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陳春木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美延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張彩玲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組長,邱瑞枝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王增華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蔡芝玉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劉建成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鄭旭浩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楊一芳、張志乾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廳長,楊美冠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葉盈池為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林勝堯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
  任命徐宏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怡珊、高百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旖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健忠、林朝鴻、謝文心、張宜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佳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東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3日

  任命蕭煥鏘為臺灣省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滿、蔡志雄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剛維為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信誠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兼主任,黃碧函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李忠台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楊宏文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文義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素琴為臺東縣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李雅婷、黎寶仁、李知穎、陳宛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晴晴、陳彥銘、楊夢樵、柯金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政彥、陳俊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鴻志、何俞賢、劉千慈、葛威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信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惠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育欣、曾志翔、李祖香、吳宜樺、卓美慧、陳佳甫、王曜南、黃偉誠、胡靖怡、吳景民、劉書宏、許瓊文、蔡佳峯、黃信翔、邱玉香、許家碩、謝政憲、潘慶澤、林欣慧、江柏忠、黃耀群、彭鈞毅、安寶全、黃顯梅、林美緒、余采螢、高明暐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啟義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3日

  任命孫福佑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沈宗褌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4日

  任命吳當傑為財政部政務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4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顯耀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張顯耀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吳美紅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9月4日

  任命高揚昇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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