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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08月21日 號次:第710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9日

  任命葉世文為桃園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2日

  任命孫廷龍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2日

  任命吳秀貞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順玉為僑務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成昌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尹慧珍、蔡鈺泰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淑娟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黃秀容、陳莉容、巫忠信、蕭秀瑛、劉訓蓉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幸敏、曾雪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辜儀芳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黃弘君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永興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蕭鳳儀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王永萍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洪慶峯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同鋒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周鳴瑞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福隆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世庚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戴家興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鐵和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鄭有諒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秦金陵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王長錚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楠梓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熊啟志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翁儷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游進忠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黃喜敍為客家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許坤茂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永華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黃鴻文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建宏、侯翠鳳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導師,楊思璇、林穎聰、吳肇斌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柯靜宜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呂太郎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院長,邱惠玲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沈芳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梁乃莉、賴忠杰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林啟貴為考試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簡益謙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熊忠勇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兼組長。
  任命伍家志為銓敘部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聰彬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邱瑞枝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丁若亭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賴佩技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美珠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俊彥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新雛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許阿雪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淑華、王曼萍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怡玫、鍾瑞祥、戴智琪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慕貞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胡華泰為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蓬期為臺中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家安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鄭福儀為高雄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于玲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小慧為高雄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鄭貴華為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王金倉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張正一為南投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文明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南投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奕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育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慶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耕獻、嚴國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光華、劉芳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慧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俊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孟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思廷、黃笛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玲、劉立元、吳俊毅、王憶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志村、葉美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國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凱中、莊惠菊、吳繼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家輝、高宜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駱宜君、蕭新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思翰、王曼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世嫻、吳季玲、黃慶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甯順彥、沈昱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東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瑞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博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軒、曾令偉、陳振惟、張曉慈、江晨寧、葉思吟、陳香君、李妮臻、陳祥斌、吳雪聘、彭竹君、湯雅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劉銘伺、鄭雅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2日

  任命余淡香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3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陸軍二級上將嚴德發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嚴德發為國防部副部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8月16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國防部部長 嚴 明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4日

  任命王孝助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沈哲芳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李昊陞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董劍城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總隊長。
  任命周子元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徐健中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舒昌榮為國立臺北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俊庭為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趙崇智為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陳金峰為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
  任命周志賢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兼科長。
  任命楊永盛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春田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季亮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方正光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瓊文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祁文中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王更陵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瑩芳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宏義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連玉蘋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胡偉姣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蕭宗煌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董竹英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蘇啟明為國立歷史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施雅棠、陳和揚、李瑋晧、仲俊瑋、許顯揚、李政裕、黃佳琪、張源友、黃寶慶、陳慧菁、王才瑋、喻宏祺、林主航、彭瀚慶、魏子勛、張淳復、蔡宏政、林勤淵、吳欣蓓、林沂蓁、楊錦坤、吳榮清、吳朝富、王統立、謝宗安、呂龍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尚秀雲、周孟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麗金、林崇理、許戎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惟鈞、楊金葉、賴婉萍、陳自倩、林依璇、梁宏維、賴韻曲、洪紹軒、蔡孟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惠碧、郭奕靚、陳品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冠華、董少尹、張奐、吳繹如、徐明靖、邱信平、何宗謙、彭臨桂、楊凱翔、廖美年、林世展、張淑美、黃志瑋、李志昕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韓文宏、楊振銘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黃煌壬、陳柔比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4日

  任命陳明鈞、黃弘琦、歐文志、鄭添福、楊素鳳、蔡佩靜、林宜璇、蔡佳育、黃怡萍、曾玉婷、張家維、李威德、周聖國、洪志堅、盧俊男、周怡伶、鄭司圓、鄭其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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