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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05月22日
號次:第708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
任命陳伯勳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洪勝榮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郭玉梅為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白敏瑩為國立中興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惠冠為國立交通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蘇台生、劉菊生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王景椿、湯克遠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丁牧群、張台立、馮素華、林昭倫、許雄傑、祝厚源、尤延熹、裘力行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蔣炳牧、吳伯文、郭瑞華、黃迪熹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敦志、朱鴻銓、趙清澄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高家文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永茂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史攸南為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李宏錦、王北齊、潘仲隆、王仙友、簡東明、黃義村、鄭伯卿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沈誠偉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陳國清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羅曉平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楊以銘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宗南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熊鵬飛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明雄、趙天祥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復興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田秦玉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董俊富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露甘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淑芬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組長,朱坤茂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四職等署長,葉長春為法務部矯正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清潭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雪芳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明月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色雄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振義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秀琴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潘文芬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茂生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戴麗華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顏大和為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邦樑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費玲玲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吳玉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蔡蓮日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正宗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簡任第十職等分處長,張豐容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廖承威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在中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羅守枝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陳人敬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
任命林宏憲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潘陳火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凱妮為交通部觀光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鄭榮峯為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曹棟鈞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慧玲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蔡湘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徐宜君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貴芳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悅宜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楊職瑋、楊宗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柏鈞、林利真、莊玉麟、柯貞如、李淑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筠青、朱炳鑫、黃大華、陳茂源、李盈裕、吳秀如、吳明生、李建緯、林文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江繁如、葉雯慧、陳俊丞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
任命陳才馨為警監四階警察官,周文科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盧怡安、涂光義、黃金能、林金財、施仁凱、王繕逢、林毅勳、謝明憲、邱泓傑、彭俊霖、潘奕竹、陳奎安、吳承樾、洪瑋崧、葉東奇、廖信明、林君屏、施博偉、林師賢、潘佩琪、蔡哲明、梁兆瑋、楊宗樺、蔡侑霖、張君瑋、黃晨瑋、藍訢衡、張至毅、盧永賢、張雅綸、何嘉軒、何岱榮、張懷之、蔡敏旭、林辰陽、何曙光、林鎮平、吳淵茂、張文愷、杜浚揚、蔡培彥、吳建隆、荊國彥、羅仁霽、程光華、曾子建、陳致廷、莊敏宗、楊禮逞、韓建民、周湘新、莊晏榕、田金漢、姜禮維、林建志、張金福、吳彥均、陳利人、涂慶華、田政福、馮鴻顓、王國慶、林文洲、柯錦光、楊永彰、張云緯、王玨品、徐楓、林本同、李功華、陳錦安、李坤隆、廖克齊、許詩潔、柯廷陸、黃政華、林宣佑、宋正文、賴思宇、陳麒任、林子敬、郭宇宣、許涵清、鄭可婕、郭南佑、林文謙、潘韋丞、張森維、陳力州、陳右銘、劉典恩、紅思羽、陳駿裕、藍鄧鑫、劉宥辰、周彥廷、莊士杰、黃懷仁、陳少鈞、董冠延、陳昱文、廖偉丞、白景翔、吳逢盟、唐宗騏、黃晧軒、許鈺晟、陳雨利、戴銓成、陳柏佑、甘致宇、吳尉銘、蕭凱姵、黃啓銘、陳俊翰、李宗旻、黃振綱、高瑞彬、邱秉程、卓志雄、劉三榮、羅啟洲、王正男、吳順天、蘇天賜、吳忠政、林文龍、黃煜恩、林永義、蕭介銘、郭彥伶、張富翔、陳俊年、陳永成、張育粥、馬鶴純、陳美秀、曾英偉、李德明、吳進奇、黃建榮、呂勝利、胡仁賢、廖國平、鄭世俊、陳文智、林家賢、吳岡岱、劉文周、林元崇、古文恩、郭原村、洪立夫、陳勇男、林輝章、朱進祥、高銘隆、王鎮宇、劉佳鑫、姜志聰、張文明、蔡政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5月14日
特派蔡式淵為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5月14日
特派陳皎眉為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5月14日
任命賴美雲、蘇秀里為中央研究院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陳勁欣、鄭淑芳、周文玲、許永議、許一娟、侯美鈴、吳鈞富、梅家瑗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素貞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鄭淑如、黃世清、許汶鍈、許雅玲、林美杏、陳月香、鄭敏祿、辜儀芳、李秋嬿、黃于玲、崔洲英、蔡鈺泰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許碧蘭、陳憫、葉滿足、張育珍、林順裕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瑞敏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計長,李國興、陳春榮、羅昌南、蔡鴻坤、楊明祥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處長,林秀敏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李貳連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謝仁弘、曾雅雪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蔡福隆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范祥偉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貴蘭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林文燦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林書賢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張念中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人事長。
任命陳麗華為行政院衛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葉元麗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施靜儀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方紹威、林美智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許玉媛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沬玉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駱慧菁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永傳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朝元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喜裕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俊章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俥財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許庭禎為國立故宮博物院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洪志清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美紅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高銘村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吳浚郁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秋燕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郁又新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陽傑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蘇振綱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戴登燦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佳航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維琛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秋月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邱月雲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傅慧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素珍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齊惠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美琪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何育興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恒裕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正隆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葉月津為客家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張志弘為司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林金和為司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賴芳燕為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懷臨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炎秋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葛聲杰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漢一宇為臺灣高等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壽豐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美蓮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憲德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大光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胡美鸞為智慧財產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淑森為考選部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蘇錦源為考選部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徐守國為審計部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張聰耀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黃宏璋為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李維銘為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賴秀惠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陳茂富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
任命劉益誠為福建省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嘉欽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池蘭生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盧世昌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詹政良為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榮明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延光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廖進安為新北市政府體育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黃荷婷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敬斌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炳勳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朱建全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晉業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楊志宏為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王俊人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黃國榮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曹美良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周瑺玫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詹文富為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賴鎮安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馬名謙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沈政安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沈志蒼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曾建臺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許秋月為臺中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侯俊彥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林見賢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國華為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莊德樑為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鄭清山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廖哲民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張卓人為基隆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承泉為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蔡金鐘為桃園縣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劉振誠為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日龍為桃園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盧鏡羲為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嘉聰為桃園縣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慶同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高蓓蒂、陳茂揚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楊明福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徐連城為新竹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錫梧為南投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葉秋滿為南投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孟儀、鍾政達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蒼山為雲林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沈寬堂、張志銘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游兆昌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陳俊宏為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建璋為屏東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余世銘為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辛進祥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鍾青柏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簡浩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振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俊嘉、陶品岑、林信志、柳育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俊昇、羅俊達、錢淑真、朱孝文、劉有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雋昌、鄭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英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雪、黃琬筑、李建榮、沈志宗、謝素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雅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東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嬋娟、陳甘澤、洪添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秀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政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敬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國忠、侯榮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信義、李偉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裕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5月14日
任命梁全順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李榮和、李泰年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曹重賓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冠霖、巫昱賢、潘軒吉、顏瑋成、趙師楷、葉千鋐、李國彰、周奕崴、陳宜群、黃大維、高志豪、林士傑、吳晟豪、吳家榮、王緒朋、林彥廷、李志慧、何孟育、謝鎮陽、凃昱雋、呂振榮、曾繹霖、李錫安、鄭涵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建富、呂文福、黃致凱、許文豪、陳建中、洪佳祥、蘇建維、張豪麟、顏嘉賢、許華宏、吳慶和、林宗明、吳翰斌、丁建利、呂嘉明、王宏育、張育哲、黃建勳、黃立遠、黃琮偉、林君熹、傅聖維、李子輝、余明正、鄭印翔、林少青、許政勤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姮妃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石川吉、邱雅萍、簡文進、林志國、連永成、伍建泰、陳志豐、陳文奕、蔡慶良、廖秉毅、莊至忠、陸韋成、陳懷凡、李依展、黃志中、郭政碩、黃文勇、姚家慶、吳永貴、李英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伯村、邱柏鈞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廖奕翔、黃冠浩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