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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01月09日
號次:第706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以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戴遐齡、副主任委員陳雲蓮及錢薇娟因組織調整已准退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任命陳益興為教育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任命張淑燕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廖美娥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焜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林文淵、李秉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施旺坤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周均育、林國漳、黃淑梅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倩萍、陳思均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烱鈺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洪昌文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鍾振芳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馬永芳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建源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莊士勳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錫和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莊琇媛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銘賢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火炎、楊麗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玉瓊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羅貽翔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宋海笙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王湘君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志範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白永成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督察,史浩誠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丁作權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高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謝國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張淑媚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曾碧淵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巫信杜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東進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汾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黃群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余美滿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維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建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林孟輝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吳世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莊美娟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玉珊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施貞仰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柯秀燕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璧如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馮艾雯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龍浩為公平交易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蔡妙凌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葉劉慧娟、周國金、藍坤田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呂忠仁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江清松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孫于卿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雪櫻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靜瑤為司法院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美蓮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簡淑娟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昌全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張漢卿、李錦常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李素芳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吳明玉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胡德政為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課長,錢震球、許美鈴為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洪平貴為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張明鍟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林淑薰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楊一芳為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簡錤彪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王先黎為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陳泉壽為臺北市士林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高文婷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王榮進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高文婷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劉惠雯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顏燕玲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正輝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郭俊傑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廖素娟為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傅瀅濱為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曾榮英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玉芬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如昌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黃晴曉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謝文浩為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鍾愛華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施肇芳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丁參為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簡淑芬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沈政安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徐仙卿為臺中市西屯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郭美峯為臺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永聖為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杰志為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裕清為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藍美珍為高雄市苓雅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林琦瑜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張武福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瑩蓁、巫美慧、廖珮伶、吳姿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琬柔、古孟玄、林秀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劍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瑜萍、王君淳、鄭誌榮、吳馥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文祥、張立良、曹東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池佳盈、鄭淑琴、莊慧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予、張榮樺、賴筱雯、戴孝閔、江維翰、劉宇真、陳盈筑、吳國政、劉雅醇、廖御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比恕依‧西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姵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淑婉、黃亮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婉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易萱、鄭心茹、周彥亨、胡佩芬、邱雅琪、陳巧芬、馮淑華、李宜樺、紀忠良、劉雅慈、葛容芬、唐樂耘、葉思瑋、陳茜庭、呂俊明、張芝蓉、楊依紋、曾慶九、王俊仁、吳幸娟、湯若妍、范姜仁茂、張富涵、張玉勳、李春慧、陳姸希、蔣明宗、粘凱淇、邱瀚平、李偉義、陳柏翰、黃于哲、游穎軒、鄭宇涵、謝千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勳、李麗娟、郭家伶、陳怡惠、楊金昌、謝詠筑、江彥廷、李有峻、楊彩惠、范利新、葉祐豪、林紹傑、許博芬、王光宇、劉惠琪、陳富瑱、許文娟、徐孟璇、黃家綉、陳正勳、顏芳蕙、余彥勳、蘇煒哲、彭佩瑩、許桂嫚、陳芝蓉、徐喜聖、游文瑛、籃珮瑜、林沛源、林宜鴻、劉心荷、李佩蓉、蔡家棋、蔡佳恩、吳崇歆、林怡吟、邱元亨、徐順英、曾常豪、宋豐浚、蔡尚諺、石瑞慈、李文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真、鍾興姮、袁巧如、蔡瓊儀、彭小芳、梁靜怡、王琇柔、劉珮如、王元弘、王宜婷、黃騰緯、蔡宏宜、李青青、盧亮有、謝鳳娟、林妍溱、陳心怡、王晨燁、徐世樺、謝俊億、張高文、吳青儒、楊荏筑、陳玉、許嘉芬、許雅竹、陳威志、吳怡萱、簡惠華、汪亭汝、賴芃如、江勇箴、陳首睿、陳冠宏、蔡馥吉、劉子薇、黃怡瑄、謝亞芳、施幸宜、林晉民、游智宇、劉怡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雅玲、周怡伶、陳又綺、黃嘉怜、曾怡靜、石淳豪、陳昀姍、賴伯婷、陳嘉峰、林琬禎、莊承翰、簡筱帆、郤瑞育、朱曉俐、蘇瑋竣、翁稜普、廖威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岑亞、謝涵妮、陳琳苑、李明強、湯錦意、黃淑貞、張純菁、林虹妤、黃惠君、李裕婷、陳淑婷、劉芸孜、李巧麟、陳依婷、鄭耀宗、楊傑棠、戴育佑、邱柏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慶隆、王政淵、林君珊、林昱岑、黃仁政、王志立、劉靜如、陳盈全、黃瓊妃、林宛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馨怡、洪紹軒、劉育成、賴惠琴、蕭翔云、黃湧焜、石靖嵐、錢俊青、徐鍇、簡世賓、曾兆進、李侑价、林以琳、蔡美莉、黃詩芸、歐長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靜棻、陳思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焙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椀茹、賴昆鉦、石育民、劉昭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佳靜、林家全、簡有在、黃雅雯、康弘佑、高圖佑、曾郁芸、蔡雨婷、洪麗玲、黃彩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思賢、王秀慧、方彥鈞、鄭怡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霖、蔡宗龍、簡明煌、翁奭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衣麗、黃俊傑、陳國玄、蕭畹琪、賴榮德、蔡佩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雅文、張哲郡、蘇佳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家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珍、鄧清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馨儀、陳青玉、游秀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瑜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奕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洪勝裕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任命李政昌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1月2日
任命何震寰、戴輝源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莊恒盛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陳薇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