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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2年01月02日
號次:第706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
華總二榮字第10100275570號
文壇耆宿陳武雄,貞毅淳厚,軒秀淹雅。少歲沉浸藝文賞析,矢志宣勤筆耕,優游涵泳,頭角崢嶸。嗣草創「笠」詩社,開辦本土雙月詩刊,引領臺灣詩壇發展,灼然燭照,風成化習。爰承命籌設接掌臺中市立文化中心,落實人才培訓養成,推動多項文創展演;開拓宏觀國際視野,明宣國家藝文政策,獎掖啟迪,措置有方。公餘潛心撰述,作品以詩聞名,兼及小說評論暨兒童文學等多元領域,深化感性理性思維,豐富論點實務創作;譯介日韓經典名著,促進東亞文化交流,辭純意遠,精采流贍;能士聿興,澤沾棫樸。歷任臺灣筆會會長、臺灣省兒童文學協會理事長、臺灣師範大學駐校作家暨臺灣現代詩人協會顧問等職,勾勒現代新詩美學,形塑本土詮述基礎;體現愛鄉護土情懷,蘊蓄濃厚國族意識,弸中彪外,永挹清芬。曾獲頒第一屆國家文藝翻譯成就獎、第六屆國家文藝獎、全球中華文化藝術薪傳獎等殊榮,潤色鴻業,佳譽四騰。綜其生平,振麗藻於文苑,揚芳聲於蓬島,志道游藝,哲匠羽儀;懋績遺範,奕世名垂。惟斯人已遠,悼惜良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念耆彥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