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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01月02日
號次:第706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1日
任命王貴鳳、陳淑芳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鈺旋、周士恒、施如亮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施金水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廖讚豐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文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戴廷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系主任。
任命陳益民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明山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吳德棋、劉志威為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林秋敏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正鏞、黃美蘭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廳長,楊明輝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葉盈池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張琮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宛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俊慶、呂盈錄、龔奕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煥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一夫、黃增德、陳青漢、施名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科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蕙瑜、施美夆、李芳儀、鄭弘達、邱明智、鄧雪怡、劉佳慧、林芳如、何惠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羽柔、吳婉萍、黃鳳姿、陳怡秀、林怡菁、王韋恆、唐思齊、廖志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
任命張佩智為財政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
特派詹中原為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
任命於望聖、唐世勳、黃全益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組長,童健飛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陳志鴻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吳金和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劉立方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國演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游同仁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子平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能進為財政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莉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美瑩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林美如為國立陽明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邱淑惠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吳惠珍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洪文平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吳明珏、張坤成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澤民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賽月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李菀芬、葉自強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組長,翁振發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清潭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曾信棟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楊英櫻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薛雅尹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楊學文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陳俊男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黃金島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梁又文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分處長,顏吉承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兼科長,張瓊惠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國柱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王瑞德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徐家昌、陳春宏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賴伯勳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二職等總工程司,劉駿明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陳文正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莫評任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陳杰貴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洪念慈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李俊德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曾瓊慧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塔臺長,林佩君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主龍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溫志輝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工程司。
任命高明秀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賴玫玲、張惠珠、魏秋宜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林貴芳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壽來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李麗芳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中心主任,施國隆、粘振裕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黃水潭、劉麗貞、陳政三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梁華綸、許有仁、洪世佑、吳華宗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炳耀、鐘郁演、林滿圓、簡玉華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汪佳政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昭榮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姜博智、莊薏華、鄭明水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程晴禾為僑務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進財、陳煇明、戴士凱、張桓、林欣怡、林彥妙、陳正興、謝秀慧、李坤、許馨心、林紫綾、張雅婷、游本發、李祐丞、白欣弘、鄭展庭、李建興、李文政、謝佳芸、何佩樺、郭品君、洪東銘、柯勇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以涓、李慈茵、吳鎮宇、林聖傑、陳紘錡、羅孟娟、徐淑惠、黃淑芳、蔡宜茹、張芳芸、林芳如、楊國忠、蔡少璞、盧羿君、林珈彣、紀帆玲、陳胤如、楊國偉、葉筱丹、林美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維銘、林泰利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黃聖明、黃婉婷、林文馨、江明潔、蘇榆鈞、陳祥睿、王工、張雅婷、何思瑩、董秀霞、黃信榮、謝緯璁、陳宜貝、蔡碧夆、李依靜、陳鈴淵、許煜偉、劉欣佩、陳怡文、陳欣妤、周姿吟、吳俊勲、江婉綾、楊慧雯、王清松、馬浩翔、戴麗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思儀、張哲銘、吳又親、黃敬倫、林家慶、林伯聰、吳信慧、陳柏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得凱、張晨、劉行健、賴佩菁、韓品翊、趙堅集、楊怡柔、陳雅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芷寧、王佐聖、高健祐、葛曼萍、蔡國榮、符勇慶、楊騏鴻、莊惟然、羅三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祖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瑋麟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
任命李萬居、張慧茹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