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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1年12月26日 號次:第706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4日

  任命李孝怡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蔡佩芳為內政部消防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何昇龍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林振智、楊文凱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慈美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署長。
  任命林于郁、王秉倫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潘文忠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院長,李俊湖、謝雅惠、洪啟昌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中心主任,陳清溪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郭工賓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秋遠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陳玉芳為經濟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楊豐榮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許振坤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鉅生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蔡志亮、高淑芳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楊振傑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伍婉華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衛星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方素清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
  任命林哲羽、李盈瑩、梁世璿、陳虹君、簡郁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欣瑤、廖雅莉、許端益、陳亭宇、侯裕銘、呂姍蓉、曾巾芳、沈莉任、梁惠婷、許佩云、李佳玲、林佳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庭妤、林怡君、周怡君、朱玟蒨、莊庭瑜、盧垠城、劉香君、朱婉慈、鄭智誠、蘇亞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政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榮、黃于珊、黃宣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清銀、王怡仁、張力云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7日

  任命張美娟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士聖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王芸芬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
  任命高新興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林夏富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李淑美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殿偉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林劍秋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闕惠瑜為考選部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統計主任,王詩慧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詹政良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王怡仁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謝登武為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端勇為基隆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詩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柏森、黎翰境、謝欣樺、柯依鳳、邱瑞玉、蔡侑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喻翔、李映松、翁國豪、林柏里、狄曼萍、白旭峯、賴妍君、洪采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伊婷、黃子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中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躍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詩佳、龍瑞、黃春玉、黃湘容、洪淑容、李章鋆、曾展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郁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筱雯、周美智、黃詩敏、黃奕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同森、葉怡秀、郭妙榕、王斐瑾、一脩、陳宏斌、陳信頤、范佩佩、郭芝妤、陳思瑄、許惠慈、陳韻涵、羅珮瑂、陳意君、蔡昀伶、李宇平、張惠鈞、林欣慧、陳宜吟、吳美秀、吳雨蓁、鄭益帆、黃思嘉、吳馥君、劉莉淇、陳佳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春慧、王尉任、劉蕙萱、陳盈君、蔡蕙霞、蔡學斌、賴泓瑞、廖淑惠、林依融、陳譓如、王瀅珍、周思宇、吳永智、陳宥年、崔立新、胡訓源、陳曉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玫蓉、陳國興、陳仁炯、陳彥潔、黃凱君、曾鴻棋、許世盛、張藝儒、林依亭、孫世真、胡景翔、鍾岳廷、蘇彬絜、鄭志勳、張瀞方、莊謹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士維、吳樺一、黃彥凱、高任璋、李盈瑩、陳重儒、李淑月、周蓀慧、李岳霖、劉大維、曾秉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寂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俊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宜君、鄭婕希、許鐘仁、謝佳容、黃富玉、郭文龍、陳俊成、許子云、黃于庭、莊家豪、黃婷鈺、李宛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陶德蓉、許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育超、蔡美慧、鍾學淵、陳至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宥汝、邱宥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葛君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慈筓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

  任命賈鵬鴻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正德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潘玉萱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耀文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俊旭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王禎郎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韓國一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陳景南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許茂新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品中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凌雲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馮英彬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副總臺長。
  派嚴家榮、周志達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張德育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許秋煌為文化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許耿修、連玉蘋、徐宜君、王振臺、蕭宗煌、李連權、張崇仁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王揮雄、陳悅宜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吳靜如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胡偉姣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團長,蔣玉嬋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戈思明為國立歷史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徐天福為國立歷史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葉梓銓為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王玉芬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張剛維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江美玲為臺北市商業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麗真為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徐開宇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邱宏達為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淑雀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裕修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陳金哲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廖培盛、劉昌林、周宛頤、張鈺琳、蕭宇辰、陳伊庭、陳冠運、黃雅莉、黃世名、岳志霖、高名旻、黃詩方、陳泰良、周承禹、洪嘉臨、楊宏英、畢先羿、賴麗光、張光利、黃蕙君、陳瑞雯、杜欣怡、黃聖修、盧怡均、陳俐穎、黃慈愛、黃承傑、侯諭螢、賴建成、李宛靜、楊智仁、黃建勳、張步魁、董孟妤、謝采吟、黃敏誠、黃韋霓、陳曉霈、何靜宜、胡夢麟、洪啟豪、林宜瀅、林家瑤、洪偉玲、吳秋嫺、陳昌琪、黃家盈、劉璟葳、鍾慈儀、鄭雅云、邱仁妢、李俊彥、林函霓、李毓芳、陳明文、洪逸芝、陳明宏、謝東育、張耿松、潘志瑋、張嘉凌、翁嘉聖、黃琪婷、陳婉婷、林欣儀、曾煦嬛、潘嘉鋒、李季璇、鍾佩瑼、方源隆、莊振達、許碩霖、高俊雄、林沛璇、莊惠雅、廖純玉、陳垠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書瑜、王士昌、許馨尹、黃亮瑜、謝達緯、王俐婷、戴于順、賴惠敏、黃凱威、杜俊霆、高玉燕、卓立敏、范良芳、張華鈞、李志偉、林虹妙、曹爲勝、呂佩芳、林奕宇、黃淑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峯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魯維廉、林昕璇、黃詩晴、林筱慧、李宗桂、吳慶穀、林嘉妤、鍾語娟、曹瀞之、陳宜珊、張馨勻、林佩穎、李采蔆、鄭傑心、孫嘉聆、李佳修、陳永信、郭盈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宗馥、林辰芸、陳建璋、黃美眞、廖彥晴、陳儀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介文、陳俞安、王愛嵐、王嘉薇、楊壹鈞、黃鈺軒、黃佳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甄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暐棠、曹晏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增士、林宜蓁、蘇惠屏、江佳穎、孫建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筱寧、陳弘捷、簡愷漪、呂建宏、劉詩婷、戴詩珣、皇甫建安、葉惠芬、田植涵、劉宜珊、盧德笙、郭文欽、鄭富元、吳嶽森、彭美華、林蕎蓁、周佩璇、陳于真、張維真、王秋雅、徐子欽、李宜潔、吳佩蓉、楊証傑、沈育同、邱芝錡、林芝虹、汪世名、李明彥、蒲巧綾、柯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佩瑜、蔡博任、林淑惠、謝智正、謝佳伶、鍾怡芬、范豈瑗、陳淑櫻、李蕙珊、陳心穎、劉銘峯、賴昆夆、曾彥儒、簡玫、李苑寧、許軒齊、林義翔、羅柏易、郭健銘、潘昱維、林季諍、賴韻如、陳香君、黃煜傑、鄭盈呈、邱炳榕、林函妤、李日傑、陳立直、盧貞宇、鄒學維、張銘家、梁鳴文、盧瑩娣、賴威宇、孫沛筠、劉姝吟、周俊安、吳幸蓉、賴郁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耀雨、邱群惠、陳閔富、張育慈、李家駿、陳麗雯、楊麗芬、曾麗蓁、王奕涵、粟小珊、楊婷雯、蕭佳恩、黃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國科、王瑞安、陳梅芬、賴攸展、廖翌安、林宜亭、沈觀達、張惟欽、蕭秀娟、吳小樓、陳筱芸、邢文亭、湯琬婷、黃美綾、楊鯉嘉、蘇詩玲、連婕、譚志仲、阮莉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雪、林睿騰、林翠萍、蘇峻德、戴璦禎、陳緯萍、何文勝、林美吟、林燕婷、蔡泳霈、歐怡伶、黃綉媛、吳倍怡、羅欣真、施孟汝、梁婕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秋欣、梁心怡、郁揆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麟晴、顧承祺、徐寶雲、鍾瀞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炎輝、楊秀峯、張素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國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雨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宥辰、莊月玲、郭國泰、戴明哲、孫坤池、陳瑋慈、陳詠順、林婉容、翁宜萱、陳秀媚、李懷恩、陳彥儒、楊尚芳、宋雅婷、蔡易珊、徐世錩、鍾語宸、翁啓照、吳俊鴻、鄭介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玲、陳怡如、康家鳳、李旻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君、邱國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汶毫、丁崑耀、蔡明芩、楊佶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碧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逸家、黃麟閔為薦派公務人員。
  派王子維、利冠增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

  任命李秋芳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劉保民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武樵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王建業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邱太欽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胡正浩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敏境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林煌、陳清溪、鄭來長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黃月麗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賴富源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楊桂榮為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佳裕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林浩鉅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俊逸為交通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盧清泉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朱永隆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人事長,范祥偉、懷敍、張秋元、施旺坤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世桓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周威廷、蔡富雄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梁永興、林書賢、黃湘紋、馮艾雯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錢士中、李郁貞、盧坤城、蕭博仁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郭素卿、黃新雛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光燿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黃喜敍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葉瑞與、蔡祈賢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念中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劉慈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施金水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林建良、王德原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育德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薛大勇、袁明昌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吉富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蘇慧芬、郭秩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江玉卿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秋燕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蘇台齡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郁又新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厲以剛、洪龍華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淑媚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重德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廖家群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黃湘紋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文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黃文意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奕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幸玉、宋秀麗、許銘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香美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賴恒宗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謝宇泓、于廣、黃亮誠、黃振邦、謝昌旌、林積慶、李姵樺、林書蘅、黃詩雲、李仁文、林育民、張榕偉、高孔明、廖竹慧、張立昇、林珍綺、陳謙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建賦、李小芳、張詠鴻、陳彥安、黃啟君、林廷諺、張鉅樑、石芳群、莊佩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政龍、陳孟宏、謝佳穎、陳一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重佑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解柔、鄭義勳、謝羽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智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昱任、黃豊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涵寧、林文絢、羅慧玲、楊子逸、李喬偉、楊雅惠、李孟純、吳迪鈞、陳思伃、許珮琪、簡福星、蔡宜珊、涂承緯、詹孟樵、劉于鳳、卓哲玄、蕭靜怡、陳怡蒨、游雅淇、陳靜佳、許書維、嚴珮瑜、黃怡宣、王慈儀、盧佳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庭蓉、陳一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東霖、蔡美芳、黃郁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震亞、吳軒億、江瑜婷、鄧壬德、莊嬿蓉、張伊芳、蔡佩珍、巫佳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俐芳、李家銘、高千晴、沈文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朝群、李博修、黃郁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發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貞秀、陳佳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綉鳳、陳虹綾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曾正良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任命黃國彥為臺北市萬華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沈慧虹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三中為臺北市市場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黃以育為臺北市商業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炳勳為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范永澄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戴鳳隆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吳明熙為臺南市東區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高鈺焜為桃園縣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文君為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簡青松為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賴宗佑、賴淑茹、陳渝翔、宋勃逸、許家瑋、李明潔、陳天威、黃瓊慧、劉語瑄、黃鷰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玥涵、李育萱、曾顗倫、陳雅莉、王怡文、陳柏任、戴嘉慧、郭庭鳴、邱奕翔、蕭潤身、盧志偉、劉婉玲、劉俊男、蘇俊瑋、徐碩鴻、葉建儀、李炳志、王舒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曉英、陳依琳、楊庭維、洪祥馨、黃世彬、施威志、劉思佑、潘廼凌、丁靖紋、周佳玟、劉佳鈴、賴昱棠、廖湘怡、洪郁苓、廖怡雯、楊孟欣、王昭儀、鄧帷真、盧梅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凱茵、曾柏誠、王韶憶、郭筱清、李承霖、梁珮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育諮、蘇恬邑、陳佩儀、金佳豫、黃馨儀、李勇毅、薛光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馨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郁晴、謝宏松、郭宏光、曾馨葳、張友馨、黃家芃、莊惠文、郭書暉、王家茗、劉泰良、吳湘屏、李岳峯、袁倫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孟眞、游登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敏芬、陳綰婷、詹詠傑、高士寰、許淑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琪、游子瑩、陳怡君、林吟姿、陳宏奇、賴秀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芳怡、廖柳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惠、葉瑋妮、魏育賢、吳家榮、李玉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淑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白雅萍、陳弘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志全、蕭勝聰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任命蕭志凱、柯文才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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